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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全覆盖之实效性研究

2019-12-20徐泽春

法制与社会 2019年35期
关键词:保障人权

徐泽春

关键词 刑事辩护 人权 保障

作者简介:徐泽春,黄冈师范学院政法学院副教授,湖北文赤壁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研究方向:刑事法学、司法体制改革。

中图分类号:D925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9.12.124

刑事辩护全覆盖是指所有的刑事案件必须要有执业律师作为辩护人,如果被告人自身没有委托辩护律师,国家应该为其指派律师作为辩护人,即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

一、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的重要意义

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是我国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的一项重要举措。依法治国的一项重要、核心内容就是依法审判,而依法审判的一个重要前提是当事人能够充分知晓、理解各项诉讼进程的内容、性质及含义。如果被告人连什么是证据、如何举证质证都无从得知,一个诉讼怎么可能顺利进行下去,依法治国的效果也很难实现。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目的就在于让每一件刑事案件都有专业律师提供辩护和提供法律帮助,通过律师发挥辩护职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

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是我国落实保障人权的一项重要举措。国家保障人权,是保障所有公民的人权,当然也包括刑事被告人的人权。作为刑事被告人,受到公平的审判,给予充分的辩护是其应用的权利。对于法律知识欠缺、辩护技能不够的被告人,国家指派专业律师作为其辩护人,保证其得到充分的辩护,正是保障人权的一项重要举措。

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是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具体举措。全国法院系统正在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确立审判在刑事诉讼中的中心地位,促使侦查、审查起诉活动始终围绕审判程序进行。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是完善我国刑事诉讼制度,实现程序正义乃至最终实现实体正义的核心。庭审实质化的目标:让庭审回归其“实质”,而庭审的“实质”就是在有限的时空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裁决纠纷。庭审实质化的价值理念:让“公平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每一个刑事案件都有律师充分行使辩护权,有利于控辩双方有效开展平等对抗,审判发挥居中职能作用,避免庭审流于形式,促进刑事诉讼制度进一步完善。

二、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的必要性

(一)刑事辩护全覆盖的必要性一:平等对抗

辩护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宪法性权利,律师刑事辩护权是当事人权利的延伸。法律援助之本质——控辩双方能够进行公平平等对抗。当今社会,因为法律理论非常复杂,庭审举证质证需要极强的专业技巧,控辩双方因为知识、经历差异,对于法律的掌握程度以及庭审技巧的把控程度存在完全的不对等,且该现象在刑事诉讼中表现尤为突出。因为刑事诉讼中的控方大多为代表国家出庭支持公诉的检察机关,既拥有强大的国家资源,还掌握极为专业的法律知识及控诉技巧。如果没有专业律师参与进来作为被告人的辩护人,普通被告人是根本不可能与之对抗的。这就是刑事辩护律师参与辩护的必要性与重要性。

(二)刑事辩护全覆盖的必要性二:充分辩护

据查询统计,我国基层法院刑事诉讼律师参与辩护率只有20%左右,也就是说,有近80%的刑事案件没有律师参与辩护,由被告人自己独自与检察机关对抗,这个数字是非常庞大的。为什么刑事诉讼律师参与辩护率这么低,我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1.费用问题

相对而言,刑事辩护律师收费不是很低,即使在一些落后地区,刑事诉讼三个阶段律师收费一般在2万以上,对于很多当事人费用比较高,承担不起。

2.无人出钱

因为我国审前羁押率特别高,绝大多数被告人和律师会见的时候都是羁押在看守所,随身财物早已被侦查机关拿走保管,自身不可能直接拿出费用。即使其有近亲属,有很多原因近亲属不愿意出钱,有的是恨其不争,希望被告人受到一点处罚;有的是关系本身不好,不愿意出钱委托律师;有的是想委托律师却自身没有钱。

3.認识问题

有一些被告人及其家属对辩护律师的作用存在偏见,认为刑事诉讼中律师的作用不大甚至没有作用,不愿意花钱聘请律师。

4.法治环境问题

相对民事诉讼而言,刑事诉讼中辩护律师的执业环境还有待完善,律师的取证权得不到充分的保障,律师的辩护空间还不能充分的发挥,尤其在侦查阶段,律师还无法真正行使辩护人的职权,有时连会见的基本权利都无法得到保障。在这样的法治环境下,律师无法与控方进行完全平等充分的对抗,直接影响律师参与刑事辩护的积极性,导致刑事辩护律师作用不明显,也间接导致社会人士对刑事辩护律师的误解。

正是因为目前刑事案件律师参与率低下,而没有律师参与的刑事诉讼是不平等的对抗,被告人的正当权益容易受到侵害,审判结果也难以保证公平公正。在这样的背景下,国家出台刑事辩护全覆盖政策,正是保障人权,维护公平正义。

2017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发布《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办法》,决定在北京、上海、浙江、安徽、河南、广东、四川和陕西8个省(直辖市)积极探索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为推动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深入开展,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际效果,2018年1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决定将试点期限延长,工作范围扩大到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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