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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政府预算公开的实践进展、现实差距与提升路径研究

2019-12-19吴晓腾

大众投资指南 2019年5期
关键词:社会公众草案政府

吴晓腾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大学财经学院,福建 厦门 361021)

引言

现如今,为了顺应现代化社会发展进程中国家财政民主决策的趋势,政府需要强化自身的服务型性质,建立高效廉洁政府,积极推动政府预算公开,向社会人民群众公开账本。对于国家来说,预算改革可以重新塑造政府的形象,完善国家的政治文化,改进资金分配方式,让人们接受现有的财政管理制度。

一、我国政府预算公开的实践进展

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实施,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职责范围内公开财政预算信息,这是我国第一个涉及政府预算公开的制度文本。到了2011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深化政府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文本内容,强调了政府预算公开的相关要求。2012年10月1日开始生效的《机关事务管理条例》中,有关于政府预算公开的明确规定,要求人民政府需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健全各个机关运行经费的公开制度,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公开公务接待费以及公务用车购置费用。2013年3月份,李克强在廉政工作会议中明确要求建立公开透明的政府预算体制,深化政府预算公开与三公经费的公开。从这以后,《预算法》修订案将透明度列入政府预算公开管理的一项原则,并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政府预算公开的顶层设计为其提供制度保障[1]。

二、我国政府预算公开的现实差距

虽然近几年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在政府预算公开方面有了很大的进步,但是与国际标准相比较,仍然存在一定的现实差距。国际预算合作组织颁布的《预算公开指数2010》中,表示政府预算公开透明度满分为一百分,全球范围内各个国家的政府预算公开平均得分只有39分,超过80分的国家主要集中在英国、法国与新西兰等国家,我国的分数比较低,政府预算公开在各方面存在较大差距。内容维度方面。分析社会公众需求,政府预算公开需要包含除了国家保密部门以外的所有政府收支信息,且支出分类需要细化,具体到使用者名字与实际使用金额。但是我国政府预算公开中,预算并没有详细到这种地步,只有笼统的预算,具体项目支出和用途没有体现出来,社会公众关心的支出项目也没有完全性公开。

结构维度方面,不同的政府预算公开参与主体得到的信息量整体上呈现出失衡状态。同级政府主体之间权限划分不明确,地方政府在运行财务预算公开时,公众无法得到预算信息,媒体得到政府预算信息的唯一途径只有人民代表大会中的预算报告。

时间维度方面,我国每年7月份政府财政部门开始向地方政府发布预算草案的编制通知,12月份草案会汇总并上报给国务院,半年的时间进行预算草案修订工作,这期间内人民代表大会没有介入。1月份开始,国务院批准预算草案之后,财务部门将草案上报给人大预算工委,并对政府预算公开提出修改意见,3月份人大召开,标志着政府预算草案审议工作正式完成。由此可见,我国政府预算公开需要接受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在执行与审议过程中存在时滞性,影响人大预算工委对政府预算公开的监督功能[2]。

三、我国政府预算公开的提升路径

(一)构建多元主体参与政府预算公开的治理结构

建议构建政府预算公开主体体系,深化预算公开工作。体系中不仅包含了重要到地方的行政体系,还包含了接受了国家财政资金的国有企业与事业单位。建议明确多元主体在政府预算公开中的义务与责任,政府需要加大政治勇气,推动政府预算公开进程,以身作则,为地方政府的预算公开提供发展空间。不仅如此,人大常委会与人大代表需要加强与民众之间的沟通联系,了解社会公众对政府预算公开的意愿与需求,通过制度化渠道保证社会公众在政府预算公开中的知情权[2]。

(二)整合并修订现有法律法规,完善政府预算公开制度保障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是当前政府预算公开制度运行的主要文本,属于政府行政部门颁布的条例,法律层次不高,对各级政府的行为约束能力比较弱。建议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升成《政府预算信息公开法》,进一步明确政府预算公开的各项原则,将政府预算公开的范围与内容提出来,提出相关主体的工作责任与公开步骤,确保政府预算公开制度有所保障。

(三)实现标准化与差异化相结合的原则,出台政府预算公开路线图与时间表

出台统一标准的政府预算公开工作原则,将预算草案从编制、审批、制定到决算的各个时间段做出明确规定。要求由中央财政部门制定政府预算公开标准,保证工作的权威性。遵循标准化与差异化相结合的原则,明示政府预算公开的具体时间,合理划分政府预算公开的层次。出台差异化政府预算公开指导性框架,鼓励部分地区试行,为其他地区的政府预算公开树立样板,试行中及时找出公开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予以解决,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逐步推进政府预算公开在全国范围内运行。每个地区需要科学制定与政府预算公开相关的时间表与路线图,逐层深入政府预算公开工作,保证工作制度的规范化与标准化。

总结

总而言之,为了强化社会公众在政府预算公开中重要性,尽可能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采用图文并茂的形式宣传政府预算公开工作,方便大众对其进行监督,加深对政府预算公开的理解。此外,政府可以通过网络平台,利用信息化技术,在微博、微信或政府官方网站中加强与公众的交流活动,深化政府预算公开的透明度,增进群众对政府各项工作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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