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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市场经济下经济法的理念和价值

2019-12-19王晶晶

大众投资指南 2019年17期
关键词:经济法经营者主体

王晶晶

(招远市东城新区建设服务中心,山东省 招远市 265400)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壮大,相应的法律法规也在不断地完善当中。宪法以及宪法相关法、经济法、社会法、民商法和刑法等部门构成了我国法律体系,行政法规、法律以及地方性法规是法律的三个层次,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宏观调控又是经济法的两个关键内容。经济法作为规范社会行为的法律体系之一,在我国乃至国际社会,已有长久发展历史并构建了日趋完备的理论体系。我国经济法强调在经济关系中,规范特定经济主体的行为,从而实现经济效益和法律预期效果的双重价值。经济法是在 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在社会经济日趋产生规范和导引的需求条件下产生的,是社会阶层在主观意识支配下,为适应不同经济行为的需求而产生,所以经济法同样与时俱进,适时被调整与修订,以更适应当下的市场经济要求。总而言之,经济法既是对经济行为提供保障的依据,又达到了法律应用的现实效果。

一、经济法的理念

(一)最大化保护消费者权益

目前社会的法治理念是提倡以人为本,经济法的法治理念也是以人为本,也就是以消费者为本,满足消费者的需求以及遵守法律理念这二者相互协调是经济法理念的核心价值体现,由于社会的发展需求日益增加,市场秩序出现混乱,而经济法的出现可以稳定市场秩序,弥补市场缺陷,经济法的大部分内容是对消费者围绕经营者和管理者提出,以此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市场能有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在当下经济发展中,消费者是首要的,因此经济法的核心要点也是消费者为本。

根据郭一鸣[1]等在研究中指出,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消费者是推动整个社会经济发展的主体。在经济法立法之初,消费者即作为经济法中最重要的主体,是需要受到利益保护的群体,也只有最大化保护消费者的权益,经济事件才有发生、发展、持续、循环的可能性。因此,注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体现了经济法的立法宗旨,也符合当代社会以人为本的主流意识。经济法在研究宏观经济的基础上,顺应经济发展脉络,对当下经济事件的共性进行指导性说明,同时注重对差异性事件的区别对待,强调经济事项中的民主建设,以公平、对话的方式进行沟通直至达成共识,是弹性约束与意识自治的良好典范。

(二)强调责任与义务

经济法是调整经济关系中的一系列法律规范的总称,其立法宗旨就是保护消费者权益,那么,其对经济事件中另一方主体应负有的责任与义务的强调也就不难理解了。不难看出,经济法是以前置性约束经营者行为、保障消费者特定权利而出现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营者有在法律规定条件下自主经营的权限,但这种自由的权限,是“相对的”,即相对于消费者而言,只有满足了消费者的需求,并对消费者的利益不造成伤害的前提下,这种自主经营才具有实现的可能。经济法理念的最终目的是社会和人的平衡发展,在当今的社会关系当中,消费者仍然是处于弱势地位,而经济法强调的就是寻求一种和谐和平衡的关系。这种责任和义务,既要符合经济发展趋势,又要符合产品本身的质量要求和消费者的需求,同时在道德层面上,还要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公序良俗,即消费者、社会、经营者三者的和谐稳定。因而,找寻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的平衡点,追求各个主体之间的协调才能避免经济发展出现缺陷,协调发展就是经济法的责任和义务,同时也是最高发展目标。

(三)平衡协调是经济法的约束手段

上面已经提到,经济法要以人为本,最大化保护消费者权益,通过强调责任与义务,达到消费者、社会、经营者三者的和谐稳定,那么平衡协调则成为经济法重要的约束和处理手段。经济法本质目的是为了通过保护消费者权益进而保障经济活动稳定发展,这就从根本上决定了在相关经济活动中,经济法要通过法律手段,推动和协调经济行为,促使这一经济行为的过程和结果能达到经营者效益与消费者利益二者之间的一个动态平衡。这个过程,从经济法的理念而言,仍是倡导协调处理,即矛盾不上升、矛盾不对立,采取平等对话的方式,通过洽谈、协商、通过类似民事纠纷的处理方式解决。经济法在条文的阐述上,有很多自由裁量的条款,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在经济纠纷的处理上,平衡协调观念贯穿其中。

研究经济法的各个法规条文不难看出:经济法中不论是税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金融法、反垄断法、劳动合同法等等,从立法宗旨到每一个条文,均渗透着人们借助于此法实现理想生活的信念,进而通过各种不同经济行为所依据的法律条文,将这一信念表达和体现出来,为人类社会从事相关经济行为,提供行为向导。

二、经济法的价值范畴

(一)价值与法律价值

经济法的功能、作用以及法律意义是经济法的价值体现,通俗意义上的价值,如同水对于生命存在的意义,是指具有某种特定属性的客体对于主体需求所产生的意义。任何事物,没有主体的需求,就没有存在的合理性;从价值这个概念本身而言,则体现在不同事物作用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体现于满足不同主体千差万别的需求当中。法律价值,顾名思义,就是能满足特定社会活动中,特定主体对于特定法律涵盖与约束管辖的事项,对该事项服务的满足;简而言之就是具备能为特定群体实施特定行为提供法律上的服务目的。在法律体系当中,通常是存在多个价值,也就是价值综合体,法律的经济价值依然如是,它是由多个元素共同组成了一个完整的价值体系,在当今社会经济条件下,公平和效率是法律价值的关键部分。

(二)经济法价值所在

法律的基本价值就是和谐,而经济法的价值也与法律基本相同,和谐仍是主旋律,在社会的某种关系下产生法律,法律以此来规范这些关系中得非常理现象,推动社会向正确的方向发展。经营者、管理者和消费者是经济法的三个关键主体,经济法主要价值就是调整和规范这三个主体,从而保证一个正常的社会关系,促进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保证资源的合理分配。经济法作为社会经济活动中合法行为导引和规范者、同时又作为违法行为处罚者,在经济活动中,活动主体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要正确适用条款规定,规范使用程序、约束行为、规避风险、维护自身权益。

从狭义上讲,经济法约束了活动主体的行为,使所有经济活动的实施,无论从程序、执行手段、行为过程直到结果,都在社会认可的范畴内开展,一旦出现偏差,会有相应的纠错出现。经济法能满足当下市场经济和大众的普遍需求,通过调控各方利益,达到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共同目的,为社会各阶层所认可[2]。

从宏观角度出发,经济法具有更深远的意义。首先,经济法体现了法理上的公平正义。无论是从经济法立法宗旨保护消费者权益、还是倡导平衡协调,都在维护市场经济行为主体之间相对公平的经济关系,只有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利益兼顾,行为结果被双方共同认可与接受,经济行为才会持续循环发展的可能性。所以,经济法体现了法律公平正义的法理,在本质上也间接促进了社会经济成果的转化与二次划分,杜绝了不合理的社会分配现象,使各种社会资源的分配过程被社会各阶层所认可与接受。其次,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与稳定方面,经济法起到了导引作用。经济行为如果出现无序的混乱状态,经济运行乃至社会大环境将遭受严重的破坏,其他发展将无从谈起。当下社会经济行为的有序运行,无论从形式到内容,经济法均给予了方向性的指导与约束,在公平的大前提下,为经济关系各方所认可、接受与执行,才保证了经济环境的有序健康发展,所以经济法在被用以保护经济大环境的稳健发展方面,起到了根本作用。

三、小结

任何法律的产生与发展,均代表了人类对于特定社会行为赋予的美好预期。通过对经济形势的不断研究,才奠定了经济法的理念基础。而大众对经济行为结果的期待,则逐步奠定了经济法的价值。希望本文的探讨,对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法理念和价值的运用有一定的参考。经济法作为我国法律的一个重要部分,它具有维护社会稳定和和谐的价值,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明确经济法的理念和价值,有助于经济法的不断完善和进步,立法、普法、守法、执法的过程体现经济法理念的基本原则和立法指导,研究经济法的理念和价值,能够明确经济法的作用和功能,对市场经济的调节有强大的警示作用,并且优化市场资源配置,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保证社会的经济持续、稳定、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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