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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提琴演奏姿势三原则
——试论三原则在教学中的运用

2019-12-17张以一

黄河之声 2019年14期
关键词:小提琴姿势乐器

张以一

(河南艺术职业学院,河南 郑州 451464)

一、对小提琴演奏姿势的认识

学习小提琴无不从姿势学起,例如:如何站立、夹琴、持琴、持弓、运弓、按弦等。除按老师的要求外,还会找一些教科书看图片进行模仿,入门以后便以为姿势问题解决了。通过学习梁䜣老师的小提琴教学法讲座关于《小提琴演奏姿势》后,有了新的认识,可概括为以下几点:

1.夹琴、持琴、持弓、运弓等这些个别动作只是姿势的组成部分。只有当它们在演奏过程中,符合演奏的基本规律,有助于乐曲内容和技巧的表达时,才是姿势真正的含义。因此,不应该把姿势看作是固定的、静止的、孤立的、一成不变的机械动作。

2.只要拉琴就有姿势存在。要么是好的,要么是需要纠正或要改善的。程度深了、技术难了,又要学习新的姿势以适应演奏的需要。所以姿势问题只有开始,没有终结。

3.从小提琴发展的历史来看(包括乐器改革),姿势是受当时的社会思想,美学观点,音乐发展影响的。音乐内容(如作品)的改变,表现这些内容的手段也随之改变(如乐器改革等),姿势自然也就改变了。因此,姿势没有永恒不变的绝对标准。

4.小提琴演奏姿势是有它的规律的,它是由乐器本身的客观要求和人的身体条件相互作用而决定的。

什么是乐器本身的客观要求?例如,为了演奏小提琴,必须将琴放在肩膀上,左手指必须按在指板上,左手肘也必须适应四根弦的位置才能使手指准确的按弦。这就是乐器对人体的客观要求。而另一方面,为了使演奏得更好,我们也需要乐器适应人体,适应演奏的要求。

二、小提琴演奏姿势三原则

在乐器和人体的相互作用下,好的演奏姿势是有它的共性的,这种共性被称之为一般规律,根据一般规律,梁老师从宏观上总结出了衡量好的演奏姿势的三原则:一、合理自然,位置适中;二、主次交替,协调放松;三、动作转换,预先准备。三原则的第一条“合理自然,位置适中”,是演奏姿势的基础。“主次交替,协调放松”,“动作转换,预先准备”,则是更多涉及姿势在演奏中的运动状态。这三条原则既是独立的,又是相互联系、相互渗透、贯注到整个演奏中的。

俾托维茨基的《小提琴演奏法》在“左手持琴姿势”一章中写道:“学习者一时的疏忽,不知不觉的自己稍加变动,往往足以阻止整个的成功”“学习者应详密地观察每个照片插图;应仔细研究各规则和各注释的精确的意义;对镜留意比较自己的姿势和各式的动作是否和书中所指示的相合……”[1]这种看图对镜的学习方法,容易静止、固定机械的理解姿势,也容易绝对化。与之比较,三原则作为指导演奏姿势的理论,则更具实践意义。

梁老师在讲到三原则时曾经说过,三原则不是他的创造发明,而是吸取前人经验,通过不断的实践和认识,去粗取精,总结规律,概括出来的。例如“合理自然,位置适中”这一条就是从前苏联专家米基强斯基教授那里引用过来的,只不过在运用上更具体更宽了。他说:“过去学琴讲派别,学姿势对镜子(模仿书上的图片)吃了不少的亏,又如,持弓的食指放在什么位置,由于派别不同,换以为老师一个教法,学生无所适从,不知道哪个是对的。大家只要把道理搞清楚,方法不同是可以的,‘条条道路通罗马’。要克服派别的偏见,要讲原理,不搞绝对化。少搞点形而上学,多搞点辩证法就好了。”(这是梁老师的一段话)

三、三原则在教学中的运用

1.合理自然,位置适中。

合理自然是表演艺术的一个重要原则,“合理”是合演奏规律的“理”,“自然”是小提琴演奏姿势的自然(不是生活中的自然动作),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演奏姿势要合情合理,自然放松,舒服省力。很多有关小提琴的教学理论书籍中都要求演奏者遵循“自然”的原则。如:尤·伊·扬凯列维奇的《演奏小提琴的基本姿势》一文中谈到“自然”这样写道:“不应当从日常生活中左右手的自然姿势出发,而应当从一定的专业条件下的自然出发”[2]从名家的观点中,都可以看出合理自然的重要性。那么应该怎样才能做到呢?我们知道任何一种动作、一个姿势都有极端位置和中间位置,极端位置必然引起肌肉紧张,使我们的演奏走进死胡同,而中间位置对于演奏者是最自如、最自然、最有发展余地的位置。如何找到中间位置?要从人体条件和乐器结构相互作用来观察、就是说要在演奏中检验是否掌握了中间位置。中间位置是为合理自然的演奏姿势创造条件的。

例如,好的持琴姿势就是一个中间位置。将琴放在肩上,夹在下颚骨和锁骨之间,贴紧颈部,头要正,颈要放松,不要歪脖子,不要耸肩。如以肩膀为平行线,琴身则往身体中心移呈45度左右。琴头与眉眼高即可。过高过低,过左过右都是极端位置,不利于运弓。这是指在一般正常情况下的持琴姿势。关于初学时左手持琴姿势——左手持琴的两个支持点。琴颈不要躺在虎口上,应该紧贴食指根关节,大拇指则轻轻放在琴颈左边,微微弯曲。这就是持琴的中间位置,自然的姿势,这种姿势有利于把位与换把的进行。

以上举的例子,同样不应该看成是唯一的。各家的教法大同小异,原则是相通的。

2.主次交替,协调放松。

由于人体的肌肉、关节都是相互联系的,所以当一个演奏动作产生时,不是身体孤立的某部分的运动结果,而是有的肌肉担任主导动作,有的肌肉担任辅助动作,他们都有演奏性的放松和调整。例如:右手前臂是控制手腕及手指动作的,只有大拇指是受拇指肌肉神经控制的,而前臂运动有一部分是由于它本身的运动,另一部分是由于上臂的运动而引起的,上臂与前臂是连在一起的,因此,前臂运动时上臂也要运动,上臂与前胸、后背骨、颈部的肌肉相连,即与锁骨、下颚骨、肩胛骨相连,演奏时从右手的手指一直到肩胛骨、锁骨,整个上半身的肌肉都参与了,更准确的说整个身体都参与了。可见人体是个统一体,是相互联系的。但在演奏时,各部分的动作又由于担负的任务不同而有主有次。有的动作大而明显,有的运动小而不大明显。一般来讲,比较大而强的肌肉执行用力较多、较宽广的动作;比较小而弱的肌肉执行用力较小、规模较小的动作,也就是执行与大的肌肉相结合的辅助与调整的动作。我们要把动作根据需要分配在众多肌肉和不同的肌肉组上。

如,右手运全弓。下半弓是大臂的主导动作,上半弓则是小臂的主导动作。当从弓根至弓尖演奏全弓时,首先是大臂担当主导作用,小臂、手腕等起到协调作用;大约中弓以后转到小臂担当主导作用,肩膀、大臂、手腕等又要与之协调。从弓尖拉至弓根则反之。在运行中实逐步转移的过程,主导动作的转换要自然,辅助运动要与之协调。

什么是放松?放松不是松垮,不是不要力气,演奏过程中不可能肌肉不紧张,问题是我们在演奏过程中这种不可避免的肌肉紧张程度,绝不能超过演奏过程实际所需要的力量。放松和紧张是相对的,应该根据音乐的要求合理分配用力。梁老师对“放松”用八个字解释:“动作协调,用力恰当。”对产生紧张的原因,前苏联专家米基强斯基有过很精辟的解释,就是“学生对正常运动不知道怎样做而又努力去做就产生紧张。”而从生理学上来讲,肌肉在工作时要求由血液供给它养料,同时血液又将肌肉工作中产生的有害物质带走,这样正常工作的肌肉中就产生了新陈代谢。各种不正确的演奏姿势和动作,都会破坏肌肉正常的新陈代谢,从而导致紧张。

总之,演奏时右手弓段、弓法的变化,左手换把、揉弦等技术的运用,在动作上必然有不同的要求。主导动作与辅助动作就像流水一样,从一股流到另一股,没有明显截然分割的界限,这就是主次交替,协调放松的意思。

3.动作转换,预先准备。

小提琴基础教学要求是很严格的,很注重动作的预先准备、动作的连接和动作的结束工作。左手手指的预备与保留,就是最明显的例子。

手指的预备与保留有以下几点好处:保持手型稳定;手指伸张时,可保持把位不变;根据保留指来确定接下来的音位;减少了多余动作;保证换弦时的连贯性。

左手肘的“舵式动作”也体现了“动作转换、预先准备”这一原则。“舵”是借喻船舵的舵,“舵”掌握着航行的方向和船体的平衡,演奏中舵式动作就行“舵”那样,起着十分重要的调整和适应作用。左手肘部的舵式动作有两个。[4]即:由换弦产生的横向舵式动作。四根弦肘部各有自己的位置,在换弦时为保证手型稳定和触弦点准确,姿势就要通过舵式动作进行调整。另一个是由换把产生的纵向舵式动作。就是在换把时,从低把位到高把位肘部有一个向身体方向内弯的动作,从高把位到低把位则相反。舵摆动后船的方向才会改变,所以左手的两个舵式动作在运用时一定要是主动的、先行的。这也就是“动作转换,预先准备”的例子。

既包括动作上的准备,也包括思想上的准备。这样可减少盲目性,做到有的放矢,使动作的连接更加协调,使主次交替更加明确。

四、结语

1.梁老师告诉我们要用历史的、发展的、辩证的观点看待姿势问题,不要将姿势问题看作是固定的、静止的、一成不变的机械动作。

2.三原则给我们提供了衡量良好演奏姿势的标准,并要求在演奏中检验。“条条道路通罗马”,只要在标准范围内的都是合理的、正确的。掌握三原则有利于克服学习中的绝对化和片面性。

3.三原则只是演奏姿势的一边规律和要求,实践中海油许多个别因素是理论不能完全保罗无疑的。例如,有的人肩宽颈短、有的人肩窄颈长;有的人手臂长、有的人手臂短……这些客观因素再加上学习过程中不同的教学方法,学生不同的适应能力所形成的特点,都会影响着姿势。

4.实践产生共性、产生规律,规律上升为原则,原则是指导思想,是理论,需要回到实践中指导实践,受实践检验,这是本文介绍及论述目的和希望。

(资料来源:梁䜣老师教学法课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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