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薛應旂罷黜王畿以取媚夏言説再辨❋

2019-12-17洪國强

中华文史论丛 2019年3期

洪國强

提要: 嘉靖二十四年京察,薛應旂罷黜陽明高弟王畿,此舉是否爲了取媚首輔夏言,乃是明代理學史上一大公案。顧憲成和黄宗羲對此抱持懷疑,然未見詳細論證。清乾隆學者湯修業則未能區分“致仕”與“罷黜”,以致推論失誤。民國唐鼎元指出該説乃徐階對薛應旂的“報復之辭”,但將薛、徐二人關係轉惡的時間誤定於隆慶元年。其實,他們二人的關係在嘉靖二十九年就已出現裂痕。是年,薛應旂在徐階與嚴嵩的政治鬥爭中選擇了傾向嚴嵩。嚴嵩失勢後,薛應旂刻意掩蓋他與嚴氏之間的親密關係。隆慶初,趁平反嘉靖受難諸臣之機,薛應旂僞造遭受嚴嵩陷害的經歷,上疏朝廷請求改正考察結果,然因首輔徐階阻撓而未獲成功。直到徐階卸任後,薛應旂的考察結果纔由“罷黜”改爲“致仕”。

關鍵詞: 薛應旂 徐階 嚴嵩 王畿 夏言

嘉靖二十四年(1545),薛應旂(1500—1574,號方山)以南京考功郎中身分參與主持京官考察,罷黜陽明高弟王畿(1498—1583,號龍溪),導致他與陽明後學原本融洽的關係轉向緊張。此後,薛應旂的學術傾向轉向朱子學,開啓了晚明以東林之學爲代表的“由王返朱”的學風轉變。關於薛應旂罷黜王畿的原因,乃明代理學史上一大公案,晚明師承薛氏的顧憲成(1550—1612,號涇陽,謚端文)、清初黄宗羲(1610—1695)對此均有辨析。

黄宗羲《明儒學案》是後代認識明代思想學術史的重要參考書。據《明儒學案·薛應旂傳》記載,薛應旂“爲考功時,置龍溪於察典,論者以爲逢迎貴溪(按: 指夏言)”,對此黄宗羲並不認同,他認爲薛應旂此舉“蓋借龍溪以正學術也”。(1)黄宗羲《明儒學案》卷二五《南中王門學案一》,北京,中華書局,2008年,頁592。但黄氏的辯駁並未提供具體的論據,故後世質疑者仍衆。清人湯修業(1730—?)、民國學者唐鼎元(1894—1988)等,又撰專文爲薛氏辯誣。(2)湯修業《賴古齋文集》卷一《薛方山掌南察辨》,《清代詩文集彙編》(371),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2010年,頁132上—133上;唐鼎元《明唐荆川先生年譜》卷七,《北京圖書館藏珍本年譜叢刊》(48),北京圖書館出版社影印,1999年,頁150—152。

本文通過辨析諸賢觀點,爬梳相關史料,認爲薛應旂罷黜王畿取媚夏言之説,確如唐鼎元所述,乃是徐階的“報復之辭”。本文更進一步指出,徐階之所以報復薛應旂,是因爲嘉靖二十九年前後雙方政治立場的差異: 薛應旂與徐階等陽明後學關係疏遠後,政治立場傾向首輔嚴嵩。徐階與薛應旂關係的變化,還爲深入考察嘉靖、隆慶之際嚴嵩、徐階内閣轉替的政治史研究提供了新的觀察面向。

一 前賢辨證的局限

薛應旂對於明史研究者而言並不陌生。他是南直隸常州府人,編纂有編年體史書《宋元通鑑》和《憲章録》,被視爲明代頗具代表性的史學家。(3)向燕南《薛應旂的史學思想》,《史學史研究》1999年第3期,頁39—47。向氏後在《中國史學思想通史·明代卷》中又闢專章詳述薛氏的史學思想,見氏著《中國史學思想通史·明代卷》,合肥,黄山書社,2002年,頁233—259。另有錢茂偉、左桂秋、展龍等專對薛氏所撰《宋元通鑑》和《憲章録》兩部史著展開分析,見錢茂偉《明代史學的歷程》,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3年,頁181—183;左桂秋《經世視野下的“資治”與“明道”——明代王宗沐與薛應旂續〈通鑑〉異同之探討》,《山東社會科學》2006年第3期,頁42—46;展龍、張卉《薛應旂〈憲章録〉史料來源考》,《河南圖書館學刊》2007年第1期,頁117—120。此外,他又具備較高的理學修養,融理學新知於八股文寫作之中,而有擅作八股之譽,與王鏊、唐順之、瞿景淳合稱“時文四大家”。(4)龔篤清《明代八股文史》,長沙,岳麓書社,2015年,頁310—313。晚明東林學者顧憲成嘗慕名從學,薛應旂“見之大喜,授以《考亭淵源録》,憲成自是有志聖學”。(5)萬斯同《明史》卷三四四《顧憲成傳》,《續修四庫全書》(330),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1995年,頁154下。黄宗羲《明儒學案》將薛應旂列入《南中王門學案》,並言“東林之學,顧導源於此,豈可没哉”。(6)黄宗羲《明儒學案》卷二五,頁592。

黄宗羲通過確立薛應旂“王門後學”的身分,以及薛應旂和顧憲成之間的學術傳承關係,强調晚明東林學術“導源”自王學。然而,他的觀點未被後代學者所接受。萬斯同(1638—1702)受其師黄宗羲影響,在《明史·顧憲成傳》中,特别敍述了薛應旂和顧憲成之間的學術授受關係,但《明史》定稿時,纂修官删除了這些文字,並强調顧憲成“力闢王守仁‘無善無惡心之體’之説”。(7)張廷玉等《明史》卷二三一,北京,中華書局,1974年,頁6029—6033。近代學者容肇祖和侯外廬,承認顧憲成嘗從學薛應旂,然指出其時薛應旂的學術傾向已經轉向朱學,因此認爲顧憲成雖是“王門的三傳弟子”,但思想卻已由王學轉向朱學。(8)容肇祖《明代思想史》,《民國叢書》第二編(7),上海書店,1990年,頁286—287;侯外廬、邱漢生、張豈之主編《宋明理學史》(下),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年,頁551—552。吴兆豐則指出,黄宗羲一貫秉持“尊王黜朱”的立場,在熟知薛應旂文字及其思想演變的情況下,故意作上述處理,以張大王學的學術影響力。(9)吴兆豐《明儒薛應旂的生平及其學術思想的演進》,《燕京學報》新27期,2009年,頁189—192。

薛應旂“由王返朱”的學術轉變,應始於嘉靖二十四年他與王畿關係的破裂。薛應旂早年與陽明後學過從甚密,選貢入南京國子監時,獲聞國子監司業、陽明弟子歐陽德(1496—1554)所倡陽明學説,傾心服膺之。此後,他與王畿、徐階(1503—1583)、唐順之(1507—1560,號荆川)等陽明後學交往頻密。嘉靖二十四年,薛應旂以南京考功郎中身分參與主持考察,罷黜了陽明高弟王畿,使他與陽明後學的關係破裂。

關於此次考察的經過及其結果,《明世宗實録》有詳細記載。據之可知,薛應旂在這次考察中,將常州知府符驗(1538年進士)、浙江按察僉事皇甫涍(1497—1546)、南京驗封郎中白悦(1498—1551)、南京武選郎中王畿置於察典,致使符驗謫判蘄州,皇甫涍、王畿論黜,白悦降調河間通判。結果一出,輿論譁然,福建道御史桂榮稱符驗“執法保民,被誣遭謗,因參南京考功司郎中薛應旂係常州人,恣行胸臆,敢爲報復”,“乞容符驗照舊供職,將薛應旂罷黜”。世宗認爲“考察重典不許輕變,以起後來援引救護之端”,下旨“符驗照舊降調”。同時,世宗下詔處罰主持考察的官員,南京吏部尚書張潤、南京掌都察院右都御史王以旂暫不查究,薛應旂降調外任。(10)《明世宗實録》卷二九九嘉靖二十四年五月甲子,臺北,中研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影印,1962年,頁5687。薛應旂在考察中應該存在考察不公、公報私仇的現象。如符驗於嘉靖二十四年升任常州知府後,痛鋤豪强,遭致“强宗巨室,大不便焉,陰中之,謫判蘄州”,薛應旂很有可能便是貶謫符驗的“强宗巨室”之一,見(萬曆)《黄巖縣志》卷五,《天一閣藏明代方志選刊》,上海古籍書店影印,1963年,葉78B。此外,皇甫涍方面的材料也顯示薛應旂存在經濟問題。皇甫涍被罷黜後,其弟皇甫汸起而揭發薛應旂“貪鄙”,告於吏部尚書張潤,且彈劾薛氏“苞苴盈其庭,欲盡翦所忌,覆其所私”,見皇甫沖《仲弟子安行狀》,《皇甫少玄集》附録,《原北平圖書館藏甲庫善本叢書》(771),北京,國家圖書館出版社影印,2013年,頁420上。薛應旂罷黜王畿後,好友唐順之、羅洪先(1504—1564)等致書絶交。此後,薛應旂與王門弟子的關係漸行漸遠,學術思想上轉而傾向朱子學。(11)薛應旂“由王返朱”學術思想的演變,可詳參吴兆豐《明儒薛應旂的生平及其學術思想的演進》,頁172—189。

針對薛應旂罷黜王畿的動機,後世流傳着諸種説法。顧憲成、黄宗羲、湯修業、唐鼎元等學者對此均有辨析,其中黄宗羲《明儒學案》的論述最爲人所熟知。

(一) 黄宗羲“正學術”説有論無據

薛應旂在此番考察中罷黜王畿,其動機爲何,一直存有兩説。黄宗羲《明儒學案·薛應旂傳》道:

先生爲考功時,寘龍溪於察典,論者以爲逢迎貴溪。其實龍溪言行不掩,先生蓋借龍溪以正學術也。(12)黄宗羲《明儒學案》卷二五,頁592。

首先,黄宗羲舉出當時一種頗爲流行的觀點,認爲薛應旂罷黜王畿是爲了逢迎首輔夏言(1482—1548,江西貴溪人)。接着,他提出了自己的觀點,認爲薛應旂此舉旨在“正學術”。(13)黄宗羲在《明儒學案·王畿傳》中秉持同一觀點:“南考功薛方山與先生學術不同,欲借先生以正學術,遂填察典。”見黄宗羲《明儒學案》卷一二,頁237。據他所述,薛應旂不滿“龍溪言行不掩”,故借罷黜王畿以端正學術風氣。所謂“龍溪言行不掩”,薛應旂雖然此前曾批評王畿高談闊論,不能篤實力行,(14)薛應旂《方山先生文録》卷一《送王汝中序》,《四庫全書存目叢書》(集部102),濟南,齊魯書社影印,1997年,頁328下—329下。但未明指何事。據王畿行實可知,此乃指王畿在鄉里侵占寺田作爲父親的墳地。對此,王畿好友唐順之、羅洪先均曾致書規勸。(15)唐順之《唐順之集》卷五《與王龍溪郎中》,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14年,頁186;羅洪先《羅洪先集》卷六《答王龍溪》,南京,鳳凰出版社,2007年,頁212。雖然“龍溪言行不掩”確有其事,然黄宗羲對薛應旂動機的分析,具有極大的推測成分,且他未能提供詳實的證據,以駁倒逢迎夏言之説。

(二) 顧憲成核查“考功年月”不詳

薛應旂罷黜王畿以取媚夏言,該説在晚明已十分盛行。以顧憲成爲代表的薛氏門人,曾爲此與他人論辯,以維護尊師聲譽。據清初顧憲成後人編纂的《顧端文公年譜》“萬曆三十六年(1608)六月”載:

長洲令祁夷度承?凂《書》曰:“日蒙接引,飫聞至教,真末學津梁也。至於‘己爲衆欲根,仁爲萬善本’,尤示人以直捷下手工夫。承?凂雖駑鈍,然一念之誠,其敢自後於門牆乎!承諭《聖學宗傳》中龍溪語録一節,已轉聞之海門師矣。”因公覈薛方山先生考功年月,以辨龍溪被察、唐荆翁指斥之誣也。詳見薛元(按: 避康熙諱“玄”)臺《求正小語》。(16)顧樞、顧貞觀等編《顧端文公年譜》卷下,《續修四庫全書》(553),頁398下—399上。

論辯雙方是顧憲成和長洲知縣祁承?凂(1565—1628,號夷度)。祁承?凂乃王畿同鄉後學,少從王畿弟子周汝登(1547—1629,號海門)問學,萬曆三十五年任長洲知縣。(17)陳仁錫《無夢園遺集》卷六《大參祁父母夷度先生傳》,《續修四庫全書》(1383),頁576上—576下。期間,他前往無錫,與顧憲成討論“無善無惡之説”,並以其師周汝登近著《聖學宗傳》相示。(18)祁承?凂與顧憲成討論無善無惡的詳細情形,載於顧憲成《顧端文公小心齋劄記》卷一四,《無錫文庫》(4),南京,鳳凰出版社影印,2011年,頁324下。周汝登,在從兄周夢秀引薦下,隆慶四年從學於同鄉王畿,萬曆五年進士,崇禎二年起爲工部尚書,未任,卒於鄉。周氏長期以王畿弟子身分居鄉講學,萬曆四十七年參與編刊《龍溪王先生全集》。周汝登師承王畿,見Zhao Jie, “Reassessing the Place of Chou Ju-teng in Late Ming Thought”, Ming Studies 33,1994, pp.1-11;彭國翔《周海門學派歸屬辨》,《浙江社會科學》2002年第4期,頁104—109。《聖學宗傳》十八卷,記載了從三皇五帝至明萬曆間五十餘位儒者的傳記語録,由周汝登門人王世韜於萬曆三十三年刊刻行世。顧憲成留意到該書《王畿傳》(見卷一四)中,有尊師薛應旂阿附夏言罷黜王畿的一段記載,因與祁承?凂商議,“力爲考功解,且云一時之意見不合,過處則或有之,若云受意於貴溪,則考功生平錚錚之品,斷無是事”,並請祁承?凂轉達其師周汝登,“於此一段爲斟酌”。(19)祁承?凂《澹生堂文集》卷一七《上周海門師》,《原國立北平圖書館甲庫善本叢書》(877),北京,國家圖書館出版社影印,2013年,頁1520下—1521上。周汝登接納了顧氏的意見,在《聖學宗傳》中删去了這段記載,僅言王畿忤夏言“以大察去”,未提及薛應旂之名。(20)周汝登《聖學宗傳》卷一四,《續修四庫全書》(513),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1995年,頁275下—276上。今存明末刻本僅此一種,不載薛應旂罷黜王畿一事,已非顧憲成所見原本。不過,周汝登此後與同門丁賓刊行王畿文集時,保留了文集中有關薛應旂爲取媚夏言而罷黜王畿的記載。

據上述引文,顧憲成主要是通過核查“考功年月”來爲尊師薛應旂辯護的。然引文並未詳述顧憲成的考證過程,只是提示我們,薛敷教(1554—1610,號玄臺)《求正小語》書中有詳細記載。但《求正小語》一書今已不存。檢祁承?凂和顧憲成二人的傳世文獻,亦未見其他相關記載。(21)祁承?凂《澹生堂文集》卷一七《與顧涇陽》,頁1521上。薛敷教乃薛應旂之孫,嘗與顧憲成兄弟同受業於薛應旂。出於維護祖父的聲譽,他的立場與顧憲成一致,對當時盛行的薛應旂取媚夏言之説深表不滿。二人相互間或有討論,後由薛敷教將他們的論證結果記入《求正小語》中。此後,顧氏後人在編纂《顧端文公年譜》時,參考了《求正小語》而作上述記載。

(三) 湯修業辨“方山掌察與龍谿罷官年月不同”之誤

儘管顧憲成的具體考證過程今不得見,但乾隆末年的湯修業在其所撰《薛方山掌南察辨》中,引用了顧憲成的考證成果,並在此基礎上進一步爲薛應旂辯誣。湯修業乃常州陽湖縣人,乾隆末受邀參與纂修《常州府志》,負責編纂《人物傳》。雖然該志最終没有編成,(22)此次修志活動無疾而終,一方面由於缺少武進、陽湖之外六邑士紳的支持,另一方面由於主編者盧文弨與趙懷玉等在編纂過程中矛盾不斷,具體情形見張波、趙玉敏《乾隆〈常州府志〉纂修未果之憾》,《中國地方志》2009年第9期,頁34—37。湯修業負責的《人物傳》亦未成書出版,但他留下了多篇草稿,以及相關人物行事的考證文章,《薛方山掌南察辨》便是其中一篇。湯氏在該文中指出:

世之論者多其詞説,謂龍谿爲夏貴谿所惡,方山迎合貴溪,所以顛倒察典。獨姚江黄黎洲不然,其作《明儒學案》,於《方山傳》則曰“龍谿言行不掩”,於《龍谿傳》則曰“方山與先生學術不同,欲借以正學術,遂填察典”,此又一説也。……吾嘗參攷諸書,……龍谿在當日誠有言行不相顧處,雖左袒王門如黎洲,亦不能曲護。……《顧涇陽年譜》載山陰祁承?凂《答涇陽》一書,則又絶無此事。涇陽辨方山掌察與龍谿罷官年月不同,因致書於祁承?凂,此承?凂所以答書也。攷涇陽少時曾受業於方山,而此語又得之方山文孫元臺。涇陽與元臺皆賢者,決非阿好之詞,且事有歲月可考,則真僞立見,後人更無從置喙。而黎洲猶以此事爲真者,《涇陽年譜》頗晚出,想亦未曾寓目也。……疑團一朝打破,爲之大快。新《陽湖縣志》入方山於儒林,無有貶詞,而《武進藝文》載章大士《常郡文獻攷議》,猶沿世俗流傳之説,作此正之。夫方山不畏强禦,於分宜尚不肯阿附,況貴溪乎?逢迎云云,此固不足當識者一笑也。(23)湯修業《賴古齋文集》卷一《薛方山掌南察辨》,頁132下—133上。

首先,湯修業“參攷諸書”證明黄宗羲的觀點,指出王畿“誠有言行不相顧處”: 除前文所述侵占寺田一事外,王畿“在官不免干謁”。接着,湯修業引用顧憲成年譜的記載,詳細解釋了顧憲成“覈薛方山先生考功年月”的具體内容是“辨方山掌察與龍谿罷官年月不同”,並指出顧憲成的考證得自薛敷教。比照湯修業的分析,與前文所引《顧端文公年譜》,可見湯修業在引述的同時,添加了自身的意見(湯修業是否有參考《求正小語》,根據引文很難下斷論),甚至推翻了薛應旂罷黜王畿一事的真實存在,認爲“絶無此事”,這顯然已非顧憲成的考證結論了。在顧憲成看來,薛應旂罷黜王畿一事是存在的,只是動機並非逢迎夏言。

查考王畿任職履歷,他於嘉靖二十年被詆爲“僞學”,上疏乞休,獲得吏部批准,二十四年京官考察遭到罷黜。王畿去任確實在考察之前,但當時王氏仍享有“致仕”待遇,二十四年考察被罷爲民,則不再擁有官員身分。所謂“方山掌察與龍谿罷官年月不同”,應是將王畿嘉靖二十年辭去官職視爲“罷官年月”。這種説法混淆了“致仕”與“罷官”之間的區别,並不能推翻薛應旂罷黜王畿一事的真實存在。

湯修業之所以特地撰文爲薛應旂辨誣,是因爲薛應旂罷黜王畿一事,在清乾隆時期仍然頗受非議。湯修業在文中舉出了兩種流行的不利於薛應旂的言論: 一是黄宗羲《明儒學案》,他理解黄宗羲不能閲讀到晚出的《顧端文公年譜》,故誤以爲薛應旂罷黜王畿確有其事(前文已指出湯修業的這一結論有誤);二是如章大士《常郡文獻攷議》一類的地方文獻,該文今收録於盧文弨(1717—1795)所纂《常郡八邑藝文志》(收入該書時篇名略異,作《常郡文獻考説》)。(24)盧文弨該書原本亦是爲乾隆末年纂修《常州府志·藝文志》而作,見馬振君《〈常郡八邑藝文志〉及其纂刻、版本》,《古籍研究》2015年第2期,頁71—82。章大士在文章中評論了常州的古今名賢,尤其推重楊時和高攀龍二人,對薛應旂的評價則是“文學爲世所推,而特以罷黜龍溪,不滿清議”。(25)章大士《常郡文獻考説》,盧文弨纂《常郡八邑藝文志》卷一,《續修四庫全書》(917),頁372上。

由上述分析可知,湯修業在顧憲成的考證成果基礎上,進一步爲薛應旂辨誣,甚至否認薛應旂罷黜王畿一事的存在。由於他誤將古代官員“致仕”等同於“罷黜”,所以他的結論並不成立。湯修業爲薛應旂極力辯護,反映了當時薛應旂的道德人品,因罷黜王畿一事,承受着巨大的輿論批評。

(四) 唐鼎元“取媚説出自徐階”辯證之得失

晚明以來,薛應旂的道德品格,因罷黜王畿一事而頗受訾議。這除了上述湯修業提及的兩個原因之外,還因爲王畿及其同道者的巨大政治學術影響力。據民國常州籍學者唐鼎元考證,薛應旂罷黜王畿以取媚夏言,最早見於徐階撰《龍溪王先生傳》,該記載乃是徐階的“報復之辭”;因爲嘉靖二十四年考察時,夏言已經去職在家,根本無法囑托薛應旂罷黜王畿;而徐階污蔑薛應旂的原因,是隆慶元年薛應旂致書徐階,勸他在遭受高拱等人彈劾的情況下,趁早疏乞致仕以自保,“語過切直”導致二人關係交惡。(26)唐鼎元《明唐荆川先生年譜》卷七,頁150—152。

考夏言之履歷,他於嘉靖二十一年致仕,二十四年九月詔復首輔。(27)夏言致仕與復任時間,見《明世宗實録》卷二六四嘉靖二十一年七月己酉朔,頁5227;《明世宗實録》卷三三嘉靖二十四年九月丁丑,頁5746。薛應旂主持考察在嘉靖二十四年四月,此時夏言確實不在首輔任上。筆者進一步分析這次考察中與王畿一道遭薛應旂罷黜的皇甫涍與夏言之間的關係,發現皇甫涍是深得夏言賞識的官員。(28)皇甫涍曾受夏言囑托,撰寫《建儲九疏》。嘉靖十八年五月,詔選東宫官,皇甫涍得夏言推薦入選,遭南京御史楊逢春、洪垣等論劾而罷。嘉靖二十四年,皇甫涍在考察中,以“要改宫僚”爲由,被論以不職罷黜,見皇甫沖《仲弟子安行狀》,《皇甫少玄集》附録,頁418下—420上。同時,彈劾薛應旂考察不公的桂榮,乃夏言同鄉,且與夏言關係頗善。夏言在鄉重修景德寺,曾邀請桂榮撰作碑記。(29)《(同治)廣信府志》卷二《寺觀》,《中國地方志集成》(江西府縣志輯20),南京,鳳凰出版社影印,2009年,頁160下;《(光緒)江西通志》卷一五八《桂榮傳》,《中國地方志集成》(江西省志輯7),南京,鳳凰出版社影印,2009年,頁288上;《明世宗實録》卷二三一嘉靖十八年十一月丁巳,頁4760。由此可見,薛應旂取媚夏言之説,確實是一項不實的指控。徐階的這一記載,存有“報復之辭”的嫌疑。

徐階在嘉靖、隆慶之際擔任首輔,在士人中擁有極高的政治聲望。(30)徐階繼嚴嵩之後爲首輔,於時政多所匡救,頗受士人擁戴,見張廷玉等《明史》卷二一三《徐階傳》,頁5631—5637。王畿作爲陽明高弟,在其師去世後積極傳播陽明學,黄宗羲曾道“陽明先生之學,有泰州、龍溪而風行天下”,(31)黄宗羲《明儒學案》卷三二,頁703。可見王畿在士人之中的學術影響力。據徐階記載,夏言曾票旨詆王畿爲僞學,以致王畿被迫致仕,逾年值考察:

(夏言)使謂南京薛考功,曰:“王某僞學,有明旨,即黜一人,當首及之。”考功雖受囑,猶畏公議,未敢決。而時知公者,交以書責考功。唐太史荆川書至,以爲不復知人間廉恥事。考功怒,遂力去公以快意。(32)徐階《龍溪王先生傳》,見《龍溪王先生全集·傳》,日本内閣文庫藏明萬曆四十七年丁賓刻本,葉4B—5A。徐階《世經堂續集》亦收該文,且二傳內容有異,參考吴兆豐《變動的文本: 明人徐階撰王畿傳的文本差異》,《華中國學》第11卷,2018年,頁125—131。二傳於嘉靖二十四年考察薛應旂取媚夏言,則均有述及。

徐階的觀點在後世流傳頗廣。李贄(1527—1602)《續藏書》、周汝登《聖學宗傳》、黄宗羲《明儒學案》等均有轉述。(33)李贄《續藏書》卷二二,《續修四庫全書》(303),頁524下—525上;周汝登《聖學宗傳》卷一四,頁275下—276上。前述顧憲成、薛敷教、湯修業等人不斷地辯駁,亦從側面反映了這一現象。

那麽,徐階爲何會作此“報復之辭”呢?唐鼎元通過分析徐階與薛應旂二人關係的變化,認爲徐階的動機是: 隆慶元年,薛應旂致書勸徐階早日乞休,“語過切直”,導致雙方關係交惡。

筆者受唐鼎元啓發,亦從探討徐階與薛應旂的個人關係切入,發現雙方早在嘉靖二十九年左右便已交惡,之後甚少往來,而非唐鼎元所述的隆慶元年;而且雙方交惡的起因與嘉靖、隆慶之際的政局,以及二人各自的政治立場密切相關。

二 取媚説反映的嘉隆政局

薛應旂與徐階早年的關係非常密切。嘉靖十三至十八年間,徐階先後擔任浙江、江西提學,與下屬薛應旂共倡陽明學,支持薛氏在慈溪創建正學書院,聘薛應旂掌白鹿洞書院事。(34)薛應旂《方山先生文録》卷九《郭溪窗稿序》,頁326上。即便是嘉靖二十四年考察一事後,薛應旂與陽明後學關係趨於緊張,他和徐階之間的親密關係亦未受到影響。嘉靖二十六年,徐階應薛應旂邀請,爲薛父撰寫墓誌銘。(35)徐階《世經堂集》卷一五《封南京吏部考功主事竹泉薛君墓誌銘》,《四庫全書存目叢書》(集部79),頁693下—694上。徐階還從中嘗試彌補薛應旂與陽明後學唐順之之間的關係。(36)徐階《世經堂集》卷二二《復唐荆川太史》,《四庫全書存目叢書》(集部80),頁79下。

二人關係的緊張,始於嘉靖二十九年薛應旂任職浙江提學。嘉靖二十八年,徐階雖然廷推入閣未果,然得入直無逸殿(世宗居西苑理政之所)。次年,他在庚戌之變中的沉穩表現,深受世宗贊賞,開始成爲制衡嚴嵩的重要角色。嘉靖二十九年秋,薛應旂受徐階推薦,擬升京官。與此同時,嚴嵩極力推薦薛氏出任浙江提學,並利誘之道:“升京堂然亦不過光禄少卿、南尚寶卿之類耳,幹得甚事?以如此學行,何不且爲提學副使!昔蔡虚齋(蔡清,1453—1508)由此官轉祭酒,今先生乃其人也。”(37)薛應旂《方山薛先生全集》卷四《答華師魯問》,《續修四庫全書》(1343),頁70下—71上。薛應旂向弟子華師魯講述此事時,原是爲了譏諷嚴嵩表面器重自己,暗裏使絆子。在此期間,薛應旂與嚴嵩的關係已甚親密。嘉靖二十九年,薛應旂服闋升禮部員外郎,與同年王維楨(1507—1556)多次前往無逸殿嚴嵩直廬。嚴嵩亦再三向吏部尚書夏邦謨舉薦薛應旂出任浙江提學。最終,薛應旂接受了嚴嵩的推舉,前往浙江赴任。在嘉靖末年嚴嵩與徐階暗中爭權的過程中,薛應旂選擇了傾向嚴嵩一方,由此導致他與徐階關係惡化。

此後,薛應旂在政治上傾向嚴嵩,仕途屢受嚴嵩庇護。同時,他和徐階之間的關係完全破裂。嘉靖三十二年考察官員,薛應旂以“才力不及”被罷去浙江提學一職。此時,他致書入閣不久的徐階,表示“悔服先見”,希望藉修復二人的關係,爭取再次出仕。(38)薛應旂《方山薛先生全集》卷六《上少湖相公》,頁97上。薛應旂中察典在嘉靖三十二年二月,徐階入閣在嘉靖三十一年三月,薛書中有“聞公入相”語。對此,徐階卻置若罔聞。(39)徐階文集中未見回信,可能有以下三種原因: 一是他未接到此信;二是他有回信,文集未收;三是徐階對此置若罔聞。筆者通過分析二人關係,傾向於第三種原因。同時,薛應旂的摯友王維楨,積極向嚴嵩推薦薛應旂復出。嚴嵩以親信顧可學歸家無錫之便,轉交書信予薛應旂。(40)薛應旂《方山先生文録》卷四《答王槐野·附元老介翁書》,頁268下。書中有“因惠老行”語,“惠老”指顧可學(號惠巖)。薛應旂覆書言“旂自浙歸,杜門荒楚者二年矣”,薛從浙江提學罷歸乃嘉靖三十二年,故斷此書作於嘉靖三十四年。顧可學與嚴嵩關係密切,正德年間因侵盜官帑,勒令致仕。世宗即位後熱衷道術,可學重賄嚴嵩,進以“秋石方書”,得再召起任,官至禮部尚書。隆慶元年,顧可學被追奪誥命,爲士人不齒,今不見其碑傳文字,簡傳見《明世宗實録》卷四八七嘉靖三十九年八月壬戌,頁8115—8116。薛應旂覆書嚴嵩道:“有老先生(按: 指嚴嵩)爲之培植,而猶委靡不振,與草木同腐,真天地間之棄物也。秋水灌河,擬將理棹,伏候門下,以聽進止。”(41)薛應旂《方山先生文録》卷四《奉復介翁》,頁268下—269上。薛應旂此番復出,擔任陝西鄜延兵備,不到一年,又被徐階“中以考功法罷歸”。(42)唐鶴徵《(萬曆)常州府志》卷一五,《南京圖書館藏稀見方志叢刊》(58),北京,國家圖書館出版社影印,2012年,頁604。至此,薛應旂與徐階之間的關係徹底破裂。

晚明黄景昉(1596—1662)在《國史唯疑》中曾留意此事,批評薛應旂道:

薛方山自述爲嵩所賣,出提學未幾,遭考察罷。據云初官禮部,嵩屢延談款待,薦爲浙文宗,似無負薛。考察本南道疏參,李太宰默柄政,與嵩何干?嵩豈能爲薛終身包管耶?病緣功名根未斷,薛還自認過。(43)黄景昉《國史唯疑》卷七,《續修四庫全書》(432),頁116下—117上。

黄景昉不僅揭示了薛應旂與嚴嵩之間的親密關係,而且提示讀者,薛應旂後來刻意掩飾了他與嚴嵩之間的這層關係,“自述爲(嚴)嵩所賣”。

考察薛應旂的詩文集可見,他晚年確實極力掩蓋自己與嚴嵩之間的親密關係。目前可見薛應旂的詩文集有兩種: 一種刊刻於嘉靖三十四年,名《方山先生文録》(以下簡稱“《文録》”),此時嚴嵩尚未失勢;另一種名《方山薛先生全集》(以下簡稱“《全集》”),刊刻於薛氏身後萬曆二年(1574)。依據編纂凡例,《全集》是在《文録》基礎上增補而成。然比較兩種文集,《文録》中所收的詩文有不見於《全集》者,其中就包括上文所引兩封有關嚴嵩推薦起復薛應旂的書信。

除了刻意掩蓋與嚴嵩的親密關係外,薛應旂還不斷地向人講述自己遭受嚴嵩陷害的經歷。嘉靖四十一年,嚴嵩在政治上失勢,在朝黨羽被紛紛翦除,此後又遭到政治清算。以前與嚴嵩交好的在野官員,紛紛與之劃清界限,薛應旂便是其中之一。

隆慶皇帝繼位後,在首輔徐階主持下,對嘉靖朝因言獲罪的官員進行平反。死者楊繼盛、沈煉、楊允繩等贈蔭諭祭,生者吴時來、何維柏、趙錦等復官推用。在這輪平反運動中,遭嚴嵩陷害的官員成爲主要的優撫對象。證明自己遭受嚴嵩的政治迫害,被視爲非常重要的平反依據。

在此時代背景下,薛應旂開始呈述自己遭受嚴嵩陷害而被罷官的經歷,希望朝廷能夠據此改正他遭罷黜的考察結果。爲此,他親自前往吴中拜見巡撫林潤(1530—1569),不僅訴説自己遭受嚴嵩陷害的經歷,而且强調他具有識才反姦之功: 主持陝西鄉試時,拔擢了後來首疏彈劾嚴嵩的鄒應龍爲舉人。(44)薛應旂《方山薛先生全集》卷四《因問并記》,頁71下—72上。與此同時,他又托門人陳以忠轉書予大理寺卿鄒應龍,請求幫助改正考察結果。(45)薛應旂《方山薛先生全集》卷八《復鄒蘭谷》,頁119下—120上。書中有“陳貞甫歸”語,陳貞甫即陳以忠,他於隆慶二年入京參加會試。鄒應龍和林潤均是清算嚴嵩黨羽的重要官僚,《明史》稱“(嚴)世蕃之誅,發於鄒應龍,成於林潤”。(46)張廷玉等《明史》卷二一,頁5573。鄒應龍率先在北京上疏彈劾嚴嵩父子,南京監察御史林潤繼而揭發鄢懋卿、伊王、羅龍文賄賂嚴嵩情狀,疏奏嚴世蕃不赴戍所之罪,得旨追捕嚴世蕃,使其伏誅,又主持了抄没嚴家資産。林、鄒二人因清算嚴黨而官運亨通,是當時炙手可熱的政治新星。(47)林潤後出任應天巡撫,見《明穆宗實録》卷八隆慶元年五月庚申,頁224。鄒應龍後任江南屯鹽都御史,見《明穆宗實録》卷一七隆慶二年二月癸卯,頁486。

儘管薛應旂的請求得到林潤與鄒應龍的支持,但因首輔徐階阻撓而未獲准。據前文所述,嘉靖三十五年,薛應旂從鄜延兵備任上被罷黜爲民後,他和徐階的關係徹底決裂。隆慶初,趁朝廷平反嘉靖諸臣之機,薛應旂致書首輔徐階,篇首言“奉違教範十有四年”,可見雙方已有十四年未曾往來。在書信中,薛應旂贊賞徐氏“初元新政,尤當人心”,接着詳述了自身忤權臣而遭罷黜的仕宦經歷,暗示請主持平反工作的徐階幫助改正考察結果。(48)薛應旂《方山薛先生全集》卷八《寄徐閣老》,頁119上。書中有“初元新政”、“陳舉人以忠北上”語,陳以忠北上參加隆慶二年會試,此書應作於陳北上出發前。然而,薛應旂的請求並未得到徐階的支持。

隆慶三年,薛應旂又撰疏上呈,再次請求改正考察結果,其中著重强調他與嚴嵩之間的矛盾道:

嘉靖二十四年奉例考察南京五品以下官員,有尚寶司司丞諸傑投書於臣,囑臣罷黜南京吏科給事中王燁,當有不次殊擢。蓋燁當嚴嵩入閣之初,劾嵩父子貪污贓賄播聞,不當處以具瞻之地。嵩以是恨燁,而傑係嵩私暱之人,故傑受其指使,爲之致書。臣時裂其書而叱其使,隨稟本部尚書張潤,……嚴嵩與其子世蕃恨臣不黜王燁而黜諸傑,嗾同鄉御史桂榮劾臣考察不公,票旨將臣降調,又對人言行將置臣死獄。比時,吏部尚書熊浹與掌詹事府事吏部左侍郎張治等,力言於嵩,謂臣考察甚公,允協輿論。嵩怒稍解,將臣調江西建昌府通判。隨該南京吏科等科給事中游震得等會奏,臣考察去留官員甚當,相應復臣原職,照例升擢。(49)薛應旂《方山薛先生全集》卷二《疏稿》,頁49下—50上。

薛應旂將他與嚴嵩之間的矛盾追溯至嘉靖二十四年京官考察。據其所述,在這次考察中,他没有秉從嚴嵩私意罷黜彈劾嚴嵩父子的官員王燁,因此遭致嚴嵩陷害,被貶爲江西建昌通判。根據前文對該年京官考察的分析,以及此後薛應旂與嚴嵩之間親密關係的敍述可知,薛應旂的這段自述與事實並不相符。

在上疏的同一年,薛應旂將他居鄉講學的語録《薛子庸語》刊刻出版,其中亦有相似的論述。(50)薛應旂《薛子庸語》卷四,《續修四庫全書》(940),頁37上。薛應旂這一刻書舉動,配合他的上疏呈請,乃是在營造有利於己的輿論氛圍。

最終,薛應旂達成所願,詔以按察副使致仕。(51)薛應旂《方山薛先生全集》卷二《疏稿》,頁50下。内有“今年已七十”語,故繫於隆慶三年。《疏稿》文末注“隨蒙恩詔致仕”。這次疏請之所以能夠取得成功,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是,此前一年徐階從首輔任上離職。由此可見,薛應旂與徐階之間的裂痕始終没有得到修復。徐階在任期間,薛應旂的請求一直没有被核准。而薛應旂在他公開出版的講學語録《薛子庸語》中,評價“嘉靖間之元輔”,則言“永嘉(張璁)剛愎,任丘(李時)具臣,貴溪(夏言)浪子,猶可言也;分宜(嚴嵩)家貲千二百萬,華亭(徐階)莊田千八百頃,此則前代所未有也”,(52)薛應旂《薛子庸語》卷九,頁63上。將徐階與嚴嵩並列,暗指徐階貪鄙。

三 結 語

本文針對薛應旂罷黜王畿以取媚夏言這一理學公案,辨析了前代學者的諸種觀點,指出了他們的局限: 黄宗羲缺乏論證;顧憲成提示了論證方向,惜考證文字不存;湯修業誤將王畿“致仕”等同於“罷黜”;唐鼎元指出該説乃徐階對薛應旂的“報復之辭”,然對二人關係轉惡的時間判斷有誤。

通過還原徐階與薛應旂之間的交往,本文認爲二人關係轉惡的時間是嘉靖二十九年。是年,薛應旂拒絶了徐階的任官安排,在政治上傾向嚴嵩,並在嚴嵩推薦下出任浙江提學。在提學任上被罷官後,薛應旂經嚴嵩推薦,復出擔任鄜延兵備,結果再次遭到罷黜。而徐階在這次罷黜中發揮了重要作用。至此,雙方關係徹底破裂,之後十幾年再無交往。

薛應旂的個案還提供了一個獨特的視角,觀察嘉靖、隆慶之際嚴嵩、徐階内閣的轉替。嚴嵩在政治上失勢後,薛應旂便開始刻意掩蓋他與嚴嵩之間的親密關係,如在二次刊刻的文集中删去二人的交往記録。隆慶初,朝廷平反嘉靖間受難諸臣,遭受嚴嵩陷害,成爲重要的平反甄别材料。爲了改正罷黜爲民的考察結果,薛應旂一方面不斷講述自身遭受嚴嵩陷害的經歷,並通過刊刻文本,製造輿論氛圍;另一方面上疏朝廷,敍述遭受嚴嵩陷害的緣由,請求改正考察結果,並通過致書林潤、鄒應龍等“倒嚴功臣”,推動朝廷核准他的請求。爲此,薛應旂甚至致書關係破裂後已有十幾年未曾交往的首輔徐階,懇請他的幫助,結果未能得到徐階支持。直到徐階卸任首輔後,薛應旂再次上疏呈請,其考察結果纔由“罷黜”改爲“致仕”。

嚴嵩擔任首輔期間,很多官員因言獲罪,甚至有如楊繼盛等,因此下獄身死。隆慶皇帝繼位後,在首輔徐階主持下,對嘉靖受難諸臣展開甄别平反工作。薛應旂的個案,反映了個體官員在這一過程中的政治抉擇和心路歷程。薛應旂在上疏呈請平反的同時,通過刊刻文本,製造有利於己的輿論氛圍,給當權者施加壓力。如此運作後,薛應旂消泯了他與嚴嵩之間的親密記録,塑造了遭受嚴嵩陷害的形象,成功獲得了他所期許的政治待遇。薛應旂的個案,爲我們深入認識隆慶初年的政治史提供了新的觀察視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