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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遵宪对日本民俗的研究
—— 以《日本国志·礼俗志》为中心

2019-12-16戴东阳

民间文化论坛 2019年4期
关键词:礼俗民俗学民俗

戴东阳

近代著名维新诗人、外交家黄遵宪的《日本国志》是近代中国研究日本的集大成之作。周作人曾称,《日本国志》四十卷,“若其最有特色,前无古人者,当推学术、礼俗二志,有见识,有风趣,盖惟思想家与诗人合并,乃能有此耳。”①周作人:《日本国志》,钟书河编:《周作人文类编7·日本管窥》,长沙:湖南文艺出版社,1998年,第202页。

《日本国志·礼俗志》计4卷,广泛涉及朝会、祭祀、婚娶、丧葬、服饰、饮食、居处、岁时、乐舞、游宴、神道、佛教、氏族、社会等。各卷正文之外,卷首、卷中和卷尾还不时以“外史氏曰”②“外史氏”,即时任驻日使馆参赞的黄遵宪自称:“今之参赞官,即古之小行人、外史氏之职也。”(黄遵宪:《日本国志·叙》,光绪十六年羊城富文斋重刊本,第3页)。的形式,多角度对日本礼俗进行理论的阐述。《日本国志》十二志四十卷共31篇“外史氏曰”,“礼俗志”4卷的“外史氏曰”就多达6篇,篇幅数及字数,均占总数的近五分之一。20世纪三四十年代,中国早期的民俗学者在讨论“何为礼俗?”“民俗学之内容与分类”等民俗学基本理论时,曾反复引用黄遵宪“礼俗志”中的相关论述,称赞其“有极透彻的见解”。③有竟:《何为礼俗?》,《民俗》,1936 年复刊1第1期,第134页;江应樑:《昆明民俗志导论》,《民俗》,1937年第1卷第2期,第28页;杨成志:《民俗学之内容与分类》,《民俗》,1942年第1卷第4期,第4—5页。

关于“礼俗”一词的涵义,民俗学者杨成志先生在引用黄遵宪《日本国志·礼俗志》中的相关内容后,专门有讨论。他指出,中国习惯用“礼俗”一词,与它涵义最相符的是英文的mores一词。法文的moeurs(习俗)一词,较mores“过窄”,德文的Sitte一词,虽然可以说与mores相当,但又“极不完全”。与中国的“礼俗”一词最相符的英文的mores,原意是指关于民间一切具福利的正义与真理。他又引《周礼》的记载加以阐析,称礼,即“履”,意思是“因人所践履,定其法式,大而冠婚丧祭,小而视听言动皆有其节文。”俗,即“习”,“上所化曰风,下所习曰俗。”《周礼》又称,“礼俗以驭其民”,也即民间应共同遵守,而认为正义与真理的意思。所以杨先生认为,“谓礼俗为整个民俗最重要之广大部分亦无不可。”杨先生是将“礼俗之涵义”,与“民俗之起原”“民俗之力量”“民俗乃无意识之产物”并列为“民俗学之本质”的“四点解释”之一的。①杨成志:《民俗学之内容与分类》,《民俗》,1942年第1卷第4期,第4—5页。有鉴于此,本文论述中,拟将“礼俗”与“民俗”等意转换使用。

有关黄遵宪的民俗学的研究,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重新受到学界关注,不过成果数量总体有限,专论黄遵宪的日本民俗研究的,仅见一篇②杨华、胡楠:《黄遵宪的日本民俗研究》,《民俗研究》,2012年第6期,第30—35页。,而以《日本国志·礼俗志》为中心的专题研究论文尚未看到。

黄遵宪论日本民俗,主要集中在他生前刊发的两种著述《日本杂事诗》与《日本国志》中。关于这两种著述,黄遵宪研究的第一代学者实藤惠秀先生曾将它们比喻成兄弟,认为就篇幅而言,《日本国志》40卷,《日本杂事诗》2卷,《日本国志》应该为大哥。就刊行时间而言,原本《日本杂事诗》(1879年刊行)则是甲午战争之后正式刊行的《日本国志》的大哥,定本《日本杂事诗》(1898年刊行)又是《日本国志》的小弟。③実藤恵秀·豊田穣訳:《日本雑事詩》,“解説”,東京:平凡社,1994年,第319页。可以说,《日本国志》是《日本杂事诗》的扩展本,涵盖了《日本杂事诗》的基本思想内容。为此可以看到,定本《日本杂事诗》为便于读者理解,在每首诗之后添加的小注中,常常写别详《日本国志·XX志》字样。而像《日本国志·礼俗志》中最直接体现黄遵宪对日本礼俗的认识、篇幅又颇为可观的“外史氏曰”,则是《日本杂事诗》所不备者,然而学界对此却未予特别关注。关于黄遵宪研究日本民俗的方法和途径,已知主要是依据中日典籍,以及实地采访所得,不过,具体如何依据典籍,又如何采风问俗,也尚可依据新史料,通过典型的案例作深入考察,以为今日之启发。

本文试据日本早稻田大学图书馆独家特藏资料,结合目前尚未充分利用的相关已刊资料,就黄遵宪对日本民俗的研究作一新的考察,以求教于方家。

一、对于礼俗地位与意义的认识

黄遵宪对于日本礼俗系统的研究,是基于他对于礼俗重要性的认识。《日本国志·礼俗志》开篇即以“外史氏曰”的形式详论礼俗的重要性。不仅涉及习俗的由来,还涉及礼俗其他层面的诸多问题。

黄遵宪首先论述了礼俗的时代与地域的差异性及其本质。他认为,不同时代、不同地方的礼俗各异,所谓“五帝不袭礼,三王不沿乐”,又“百里不同风,千里不同俗”。一个国家范围内尚且如此,何况“服食不同”“梯航远隔”的海外之国,其习俗风气,足以让人“惊骇叹咤”。尽管礼俗呈现的形式五花八门,但他认为,天之生人,耳目口鼻同,即心同理同。借用礼节来表达敬意、爱意,则“亦无不同”。所以他认为,天下万国之人的“礼之本”是相同的,差异的是“礼之末”,即具体的礼节仪式。各个国家的礼俗,可谓是“南辕北辙”“不可合并”。④黄遵宪:《日本国志·礼俗志一》卷34,第1页。

其次,他探讨了礼俗的由来。黄遵宪认为,礼俗之重大差别,根源在于“所习”不同而造成的。礼俗并非从天而降,也非从地而出,是因人情而为之。所谓的人情,即习惯。各地所习不同,“各行其道”,习惯一久,以至于“一成而不可易”。礼与俗,都出于习惯。各国礼俗巨大差异的根源,即在于此。⑤黄遵宪:《日本国志·礼俗志一》卷34,第1页。

再次,他阐述了礼俗的强大的社会力量。他指出,风俗的发端虽然始于至微细末之处,“搏之而无形,听之而无声”,但他指出绝不可小视它。因为,习俗一旦形成,千百万人倡和之,一代又一代之人相续“踵而行之”,即使“极陋甚弊者”,如果举国之人习以为然,则“上智不能察,大力不能挽,严刑峻法所不能变。”可以说,习俗对于人的约束力极其强大。其中的是非,美恶,旁观者或者“一览而知之”,但那个国家称之为礼,沿袭为俗,则举国之人“沉锢于其中”,不能稍有逾越。历代古先哲王正因为了解礼俗的这些特质,所以治国化民,对于民间习俗,也是慎之又慎,往往会对各种礼俗,“善者”,加以积极引导,“可者”,因顺之,“有弊者”,则严禁防之,“败坏者”,又设法救之。为此,黄遵宪呼吁“秉国钧者”对于礼俗要给予高度重视。①黄遵宪:《日本国志·礼俗志一》卷34,第1—2页。

黄遵宪关于礼俗的这些认识,既“前无古人”,内中关于礼与俗是如何形成的,以及礼俗对于一个民族国家的强大的约束力量,最为后来的民俗学研究者所关切。1936年,《民俗》复刊号第一期上,《何为礼俗?》一文全文直接摘录相关片段,并添加标题“何为礼俗?”。②有竟:《何为礼俗?》,《民俗》,1936 年复刊1卷第1期,第134页。民俗学者江应樑论民俗的形成时,也大段摘录相关论述,将它作为我国民俗学理论的代表,与英国人类学家泰勒(Edward B. Tylor,1832-1917)、美国民俗学家桑末(William G. Sumner,1840-1910)、英国民俗学家乔治·戈姆(George L.Gomme,1853-1916)等的观点相参比,认为黄遵宪的论述“有极透彻的见解”。③江应樑:《昆明民俗志导论》,《民俗》,1937年第1卷第2期,第28页。江先生的这一观点亦得到他的授业导师杨成志先生的认可。杨先生在论民俗之起源时,也将黄遵宪的相关论述作为中国民俗学的代表性观点,与美国民俗学代表人物桑末(William G. Sumner)的论述相印证,以表明“中西人士谈民俗之成因,可谓同出一辙”。④杨成志:《民俗学之内容与分类》,《民俗》,1942年第1卷第4期,第4—5页。可以说,黄遵宪有关民俗学的阐述,以其较深入而系统,被我国早期的民俗学家所推崇。黄遵宪不遗余力系统研究日本民俗,与他对民俗重要性的这种高度认同直接相关。⑤黄遵宪:《日本国志·礼俗志一》卷34,第1—2页。

二、论日本重要之礼俗

黄遵宪具体论日本礼俗,分成4卷14类:朝会、祭祀、婚娶、丧葬;服饰、饮食、居处、岁时;乐舞、游宴;神道、佛教、氏族和社会。正文之外,又穿插多篇“外史氏曰”,表明黄遵宪对日本礼俗有他尤其关注者。这是目前的研究未曾注意到的。

“礼俗志一”,介绍日本的朝会、祭祀、婚娶和丧葬,内中穿插2篇“外史氏曰”,一篇位于整个“礼俗志”开篇,另一篇位于“祭祀”之后。位于篇首的,综论民俗理论,上一节已经讨论。可知,在上述四类礼俗中,黄遵宪最关注的是日本的祭祀。“礼俗志二”,介绍日本的服饰、饮食、居处、岁时,本卷没有穿插“外史氏曰”,只以夹注形式关注这些礼俗与中国的渊源关系。“礼俗志三”,介绍日本的乐舞、游宴,黄遵宪在游宴之后插入一篇“外史氏曰”,可知,他非常关注日本传统的民风及其特点。“礼俗志四”,介绍日本的神道、佛教、氏族和社会,其间穿插3篇“外史氏曰”,分别置于神道、佛教和社会之后,可知,黄遵宪对于日本的神道、佛教和社会尤为关切。

如果说,民俗学大致可以概括为风俗民俗学,包括家族制度、社会制度、婚丧祭祀、迷信、游戏、民间舞蹈、民族音乐;宗教民俗学(民间信仰),包括民间宗教、佛教、道教、灵魂转世、妖怪、占卜、巫术、民俗疗法;物质民俗学(常民生活),包括民间美术、民间饮食、民俗服饰、民间建筑,那么,黄遵宪对于日本的民俗,尤其关注的是风俗和宗教两大块。在他看来,它们对于日本的“治国化民”,关系尤其重大。

其一,黄遵宪认为日本最注重的大事是祭祀。他注意到,日本自开国以来,国家大事莫大于祀。日本的祭祀,范围广泛,程式俨然有章,上自天皇即位的大尝祭,下至一年四季各种固定的十余种时祭,以及不可胜数的临时祭。这些列于祀典的群神,仅《延喜式》所记,就多达3132座之多。与此相应,日本官方还设立了一整套完备的机制,包括神宫固定的财物供养来源,系统成熟的司祭祀者官制及其隆重的地位,以保证大大小小各大祭祀活动顺利运行。只是,随着日本天皇地位的式微,日本繁荣的祀典已逐渐疏怠。明治维新后,各种宗教盛行,如耶稣教视一切神明皆“诞妄”,认为古人的祭典“为鄙陋,为愚昧”,日本古来的祭祀活动更受冲击。黄遵宪指出,“民智益开,慢神愈甚”。但对于日本古代以祭祀治国,黄遵宪认为,以神道设教,在人文草昧的时代,对于化民成俗,是有非常积极的意义的。①黄遵宪:《日本国志·礼俗志一》卷34,第14—16页。可见,在祭祀盛衰问题上,黄遵宪态度非常开明。

其二,黄遵宪关切日本举国之人因袭成风的风尚,即佚荡风俗及其变化。中国《后汉书》中就有记载,日本“嗜饮食,喜歌舞”。黄遵宪身临其境、深入观察后发现,日本桓武帝、嵯峨帝好游,于是“上行下效,因袭成风”。但他认为,日本二百余年优游太平,即使过于逸乐,一国之人已成风气,“要亦无害”。而他看到,自欧美各国东侵之后,有鉴于欧美各国人“善居积,能劳苦”, 日本当政者很快觉醒。天皇屡下诏书,兢兢以“勤俭为务,佚荡为戒”。尽管积习难于骤挽,但黄遵宪认为,日本政府还是“知所先务”。②黄遵宪:《日本国志·礼俗志三》卷36,第20页。的确,明治维新以后,日本在富国强兵、伴以对外侵略的进程中,自天皇以下勤俭为国的风尚蔚然成风。这一风尚还常常被引用来与当时晚清以慈禧为首的清政府相对照,来解释中日甲午战争日本之所以胜、中国之所以败的具体原因。

其三,黄遵宪非常关切日本的宗教。首先是日本开基肇国的基础神道。黄遵宪考察后指出,日本以神立国。兵事出于神,兵器出于神,刑法、赋税、库藏、礼乐均出于神。国有大事,必告于神。所得珍奇物品,必供于神。时有灾害,必祷于神。黄遵宪指出,在上古时代,礼神重祭,各国相同,不足为奇,但一切国政皆出于神道,则是日本独有。黄遵宪考察发现,日本的典章制度文字,自秦汉时期开始陆续从中国传入,中国典籍如《论语》在晋朝时也已传入日本。考察日本各种教义流行的历史,独独没有道教,他认为,“所谓神道者,即为道教。”③黄遵宪:《日本国志·礼俗志四》卷37,第10—11页。

神道之外,黄遵宪还关注日本的佛教。日本以神建国,排神说法,势所不行,但佛教由中国传入日本之后却成功落地、生根、繁盛。黄遵宪认为,其根源在于,向日本传播佛教的中国僧人最澄、空海、亲鸾等人均为一代俊杰,懂得顺应日本的国俗、人情。他们完全依托神道来传播佛教,于是,“混糅神佛,举国之神,无不佛矣”。亲鸾既而倡导僧人“不离俗,不出家”,可娶妻茹荤酒,主张烦恼者躯体,而清净在于心,“学佛在心而不在迹”。这样,道俗无别,日本举国之民无不是僧人,于是化日本为佛国了。中国的佛教之说精于日本,但中国佛教之盛不如日本。黄遵宪认为,这与亲鸾倡导“不离俗,不出家”之说有很大关系。同样是僧人,宗旨可以不同,“因国俗,顺人情以施教”,对此,黄遵宪赞叹不已。由此他推及当时中国面临的宗教问题,即耶稣教在中国的传播问题。黄遵宪认为,耶稣教传入中国之后,成效未能如佛教在日本,主要是因为耶稣教以祀祖先、奉神祇为大禁,与中国四千多年世代相传的礼教正相违背,所以“万万有所不能”。黄遵宪从佛教在日本成功传播的历史,推演近代耶稣教传教在中国的可能的前景,认为,如果耶稣教传教士中也有像最澄、空海、亲鸾这等懂得“从吾俗以行彼教”之人,再参考印度佛教被祆教逐渐取代的事实,他认为,耶稣之教其实不难居佛教之国,对此,他有所不安。①黄遵宪:《日本国志·礼俗志四》卷37,第15—16页。的确,教案问题是当时中国社会的一大难题,黄遵宪本人也曾奉命参与过处理教案。

其四,黄遵宪关切日本社会的结社之风。黄遵宪发现,日本自明治维新以来,“凡日本人,无事不有会,无人不入会”。他大致列举了当时日本各种各样的结会,涉及政治、学术、宗教、医学、农业、商业、艺术、玩赏、人事等各大领域。对于结社这一风俗,黄遵宪给予高度肯定。他认为,天之生人,飞不如禽,走不如兽,而世界以人为贵,就是因为人能合人之力以为力,而禽兽不能。而举世间力最巨者,“莫如联合力”。世间物力皆有尽,独联合力无尽,所以“最巨”。黄遵宪也考察了西方各国的行事方式,“类以联合力为之”,同时辅以“有礼区别之,有法以整齐之,有情以联络之”,他认为西方列强之所以能够横行世界,“莫之能抗者”,依靠的就是这种“维持众人之力而不涣散的”的联合之“术”。黄遵宪考察发现,西方的国俗,“无一事不立会,无一人不结党”。不过,他对西方社会政界党派林立、营私相争之流弊有警惕,强调“不可不知”。黄遵宪认为,日本的结社风俗来自欧美。②黄遵宪:《日本国志·礼俗志四》卷37,第20—22页。有感于结社的巨大力量,黄遵宪后来在参与戊戌维新运动时曾付诸实施。在他倡导之下,湖南成立了当时中国最早的社团之一——南学会。

黄遵宪对于日本礼俗中所关注的,主要是与国家、社会关涉较大的宗教和风俗方面。对于物质层面的衣食住行,他的关切相对不那么急切,这应与黄遵宪的身份及其职责有关。1888年底、1889年7月,在《日本国志》完稿之后,黄遵宪曾先后上书北洋大臣李鸿章和两广总督张之洞,希望代向总署推荐刊行,以供当道镜戒。在上李鸿章书中,黄遵宪曾说明,他之所以在出使日本参赞官任内开始撰写《日本国志》,是因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奉朱批奏文的要求,内称,“凡有关系交涉事件及各国风土人情,该使臣等当详细记载,随时咨报”,“以资考证”,是秉承了朝廷“咨诹询谋、慎重邦交之至意”。③《李鸿章咨文》,1888年12月19日,台北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档案馆藏“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清档”,01-34-003-09-001-003-005。可以说,黄遵宪的民俗研究,具有鲜明的资政的目的,也正因为此,他对日本礼俗的介绍,不会草率为之。

《日本国志·礼俗志》既然是一部肩负使命之作,又“前无古人”可以依傍,黄遵宪是如何展开他的研究的?为此,我们有必要对黄遵宪研究日本礼俗的方法,以及他获取资料的途径作进一步考察。

三、研究日本礼俗之方法与途径

黄遵宪研究日本礼俗,主要有两种途径:一是考证典籍,二是咨询故老。

薛福成在“日本国志序”中称,《日本国志》“采书至二百余种”④薛福成:《日本国志序》,黄遵宪:《日本国志》,第1页。,但黄遵宪并没有一一列出书名,仅在行文中提及10余种日文书籍和20余种中文书籍,“礼俗志”中所列参考书籍,还是各志中偏多者,即便如此,也不完全。

而值得注意的是,黄遵宪参考引用典籍,并非简单地摘抄,而是常有深入细致的考订。黄遵宪认为,日本地理上虽然独立大海中,与世界各国均不相邻,但上自天时地理、官制兵备,暨乎典章制度,语言文字,至于饮食居处之细,玩好游戏之微,“无一事不资之外人”。中古以还,瞻仰中华文明,“无一不取法于大唐”。近世以来,结交欧美,又“无一不取法于泰西”。①黄遵宪:《日本国志》卷4,第1—2页。所以他考察日本中古以来的诸多习俗,经常会与中国典籍的记载相会通,深入考察其渊源及流变。

如,谈到日本的婚娶习俗,日本的士大夫妻子称作奥姑,黄遵宪引用《辽史·国语解》的释义,指出是来自辽人:“凡纳后,即族中选尊者一人,当奥而坐,以主其礼,谓之奥姑。袭辽人语。”日本近世之前娶妻不避同族,由贵族到庶民皆如此,直到近世这一习俗才被禁止。对此,黄遵宪引蒲生秀实的解释称,“儒家以不取同姓为礼,《礼记》载之,名为周道,则周之前之婚礼,当亦不避同姓矣。”②黄遵宪:《日本国志·礼俗志一》卷34,第16页。

又如服饰,谈到元服,即加冠,又俗称的剃额时,黄遵宪利用颜师古注《汉书·昭帝纪》中的相关解释。谈到月题,结合《庄子·马蹄篇》和陆明德《释文》中的记载解释其涵义。谈到妇女黑齿的习俗,引《魏志》《汉书》,内有黑齿国名,说明“此风久矣”。丹朱坌身,《后汉书》中就有。谈到士兵服装罩甲,武弁之服,他与自秦始皇以下至当时清朝的相关服制比照,尤其详细。其中征引文献涉及《通雅》《开元礼》《言鲭》《唐书》《光武纪》《元后传》《说文》《唐说》《戒庵漫笔》《魏志·杨阜传》《事物纪原》《同话录》《日知录》《通鉴》《释文》,计15种,如果再计转引自《事物纪原》的《实录》和《日知录》的《太祖实录》,则罩甲一条,解说所依据的文献就多达17种。这在整个“礼俗志”中都少见。另外,解释妇女服装的袭,幂、帽絮、盖头,曳地衣,衣服上的配件领巾、护领,腰襻、围裙、臂绳,带,裤、袴、中单等,也多从中国典籍中寻找相对应的记载和说明。③黄遵宪:《日本国志·礼俗志二》卷35, 第2—9页。

黄遵宪还从日本习俗,结合中国历代典籍记载,来推导中国古代的相关习俗。如探讨居处中的几案,及其日本席地而坐的习惯时,黄遵宪系统参照《汉书·贾谊传》《三国志·管宁传》《后汉书》《诗》《孟子》《易》《风俗通》《魏志·苏则传》《晋书》《南史》《邺中记》《语林》《梁书·侯景传》《演繁露》《丁晋公谈录》《默记》《贵耳集》《桯史》《曲洧旧闻》等历代典籍的相关记载,考察几案发展演变的历史,推演中国古代席地而坐习俗的由来,指出“今观之东人,知古人常坐皆如此。盖古人无几,故不能垂足而坐”。至于“高坐之设”,他研究的结果是“萌于赵武灵王,兴于六朝,盛于北宋,而通行于元”,因为日本制度“多半仿唐,唐时尚席地”,所以无几案。近十年来,也有了。④黄遵宪:《日本国志·礼俗志二》卷35,第18—19页。

黄遵宪曾对《日本国志》的撰述体例进行深入探究。他研究了中国历代著述如班固《艺文》之志、陈寿辅臣之赞、萧大圜《淮海乱离志》、羊衒之《洛阳伽蓝志》、宋孝王《关东风俗传》等,决定加以仿照,而将“考证必需者,悉为小注,附于行间”。⑤黄遵宪:《日本国志·凡例》,第1页。探讨日本各大习俗时行文中添加的长篇小注,正是黄遵宪研究日本民俗的心得,可见,黄遵宪对日本民俗的研究,已不是一般性的介绍,而是富有学术的价值。

黄遵宪编撰《日本国志》的宗旨是“详今略古,详近略远”。⑥黄遵宪:《日本国志·凡例》,第4页。日本礼俗尤其明治维新以后的新礼俗,在日文典籍中大都无迹可寻,为此,实地采风和咨询日本故老,成为了他研究日本民俗一个必不可少的途径。黄遵宪驻日使团参赞官的身份,为他的采风问俗提供了诸多方便。

黄遵宪曾自称:“遵宪来东,士夫通汉学者十知其八九。”①黄遵宪:《〈中学习字本〉序》,1878年11月,陈铮编:《黄遵宪全集》上,北京:中华书局,2005年,第241—242页。的确,驻日期间,黄遵宪通过笔谈等形式,与众多日本汉学家过从频仍。如他跟来日后“最钦慕者”的日本史官龟谷省轩详细讨论“所引用之书”。②郑子瑜、实藤惠秀编:《黄遵宪与日本友人笔谈遗稿》,台北:文海出版社,1974年,第284页。日本礼俗中各种具体的问题,笔谈中经常会被谈及。像黄遵宪重视的日本社会的结社问题,明治11年(1878)7月与宫岛诚一郎的笔谈中,就曾详细讨论板垣退助等人在土佐国高知县设立立志社的情形。③《宮島誠一郎文書》,日本早稲田大学特別資料室蔵(以下同,不一一标注),C7-1。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与日本汉学家的笔谈所得,只是为黄遵宪提供素材和线索。具体到“礼俗志”的撰写,黄遵宪是经过进一步甄别和考订之后才采用的。以晚近以后的新的物品淡巴菰为例。

淡巴菰,英语tobacco,烟草的音译名,“礼俗志”将它放在饮食部分的最后一条,介绍虽然只有几十字,但内容颇为丰富。涉及淡巴菰传入日本的时间、政府的态度、名称来源、流行状况、吸食的器具等。④黄遵宪:《日本国志·礼俗志二》,第16页。查黄遵宪与日本友人的笔谈资料,他的确与重野安绎详细讨论过淡巴菰问题。再核查“礼俗志”中的记载可以发现,淡巴菰名字的来源及写法,与笔谈所讨论者一致。日本政府的措施,采用了重野提供的信息。但传入日本的时间,当时重野称“二百年前,宽永年间”,即1624—1643年,“礼俗志”则精确到了庆长十四年(1609年),显然经过进一步的考核查对。⑤《宮島誠一郎文書》,C7-1。

有关朝会、祭祀的资料搜集案例,更为我们考察“礼俗志”的研究途径及其资料的质量,提供了有价值的个案。

“礼俗志一”“祭祀”部分的最后一条“祭祢庙、祭陵”,主要记述明治政府成立之后的最新礼制,文中小注称:“以上今礼,从宫内书记询问得之,名曰《现行假例》,谓暂时所行,非典制也。”⑥黄遵宪:《日本国志·礼俗志一》卷34,第10页。这里的“宫内书记”,即当时任职于宫内省,名籍在史馆,兼勤宫内,后来专任宫内,兼勤史馆的宫岛诚一郎。资料显示,黄遵宪曾向宫岛详细询问朝会和祭祀等相关问题,得到宫岛鼎力相助。

征询的时间大约始于1880年5月。其时,黄遵宪前往拜访宫岛,开门见山介绍了他撰写《日本国志》的情况,以及该书的篇目大类,意在请当时在宫内省任职的宫岛空暇时协助查询“礼俗志”中“缺欠焉不详”的朝会和祭祀二事。为此,黄遵宪专门拟写了一个请教的详细条目。朝会,包括朝会的日期如天长节之类、常朝仪式、朝会时尚有卤簿否、朝会时仪式和宫中女官参朝仪式。祭祀,包括天子亲祭之神、遣使祭告之神、祭祀仪式、祭祀时供设品物、祭祀时祝辞和臣庶家祭祀仪式。黄遵宪询问的是当时日本所实行的,古时制度则表示“且略而弗道”。黄遵宪还恳请宫岛若有不及尽知者,请“转询”友人。宫岛当时表示,古制的确详于日本典制,可以悉知,而当时日本的朝会、祭祀制度还未有确制。朝会规则其时正由式部寮议定中,宫岛建议黄遵宪“缓求之”,认为待黄遵宪著作渐成,应该会有定制。不过宫岛进而告知,虽然尚未颁行定制,但有“假定之制度”(暂行的制度),答应为黄遵宪“编纂之”。⑦《宮島誠一郎文書》,C7-4。对此,黄遵宪稍后曾特意去信致谢,称:“所请询朝会、祭祀二事,即以现行仪式编纂见教,甚善!甚善!谨当延颈以俟。”⑧《宮島誠一郎文書》,C7-5。约半月后,6月中旬,宫岛到中国使馆来访使臣何如璋和参赞黄遵宪,谈到代为查找朝会、祭祀之事,告知他正拟译日文为汉文。⑨《宮島誠一郎文書》,C7-4。一月后,7月中旬,宫岛再来使馆访黄遵宪,告知朝会、祭祀两条准备7月24日之前奉送。黄遵宪也颇表着急,直白相告,“所询朝会、祭祀事,望速以见示”。再次提醒,“详列近事”,同时“参古式”。①《宮島誠一郎文書》,C7-4。此后这段时间,宫岛终日为黄遵宪誊录《朝会祭祀现行假例》,并于8月中旬前往使馆送赠《现行假例》。忙于公务的黄遵宪先用便条表示已收到“《朝会祭祀现行假例》一本”,待空暇时趋谢。②《宮島誠一郎文書》,A56。稍后致函宫岛专门致谢,称前承赐《朝会典礼》,“详密整赡”,对此他“拜谢无已”。③《致宫岛诚一郎函》,1880年8月13日,《黄遵宪全集》上,第322页。可见,黄遵宪对这份资料非常珍爱。

今观已刊“礼俗志一”,首先介绍的即是朝会和祭祀。内中各有一个篇幅极其详实的小注,均先标注“以上今礼”字样,又注以“从宫内书记询问得之,名曰《现行假例》,谓暂时所行,非典制也。”④黄遵宪:《日本国志·礼俗志一》,第3—6、10—13页。正是通过宫岛诚一郎所获得者。由此可知,“礼俗志”的资料来之不易,也有价值。

结 语

黄遵宪撰述《日本国志·礼俗志》时,正是日本的民俗学和中国的民俗学受欧洲民俗学影响形成、创立的前夕。有学者指出,在日本民俗学成立之前,存在属于日本的独立的民俗学的成就,或者可以称之为日本民俗学的前史。⑤[日]福田亚细男:《日本民俗学的形成》,《民间文化论坛》,2016年第5期,第36—40页。黄遵宪“礼俗志”论日本民俗,不仅有深入细致的具体的民俗研究,还有被称为与欧美同时代的民俗学代表人物“可谓同出一辙”的见解,从这个意义上说,《日本国志·礼俗志》在中国民俗学史上,有它的价值。

黄遵宪研究日本民俗是职责所在,也有时代与个人的机遇。与同时代绝大多数人士不同,黄遵宪有过丰富的海外经历。先是1877年随首届驻日使臣何如璋常驻日本,届满之后奉命调任美国任驻旧金山总领事,1885年自美回国,为完成《日本国志》居家二年后,又随出使驻英法大臣薛福成前往英国、法国,再到新加坡出任总领事,直到1894年甲午战争爆发前夕奉命回国。如此多年的海外经历,在他的时代很罕见。黄遵宪或因客家人这一独特的成长背景,本来对“叙述风土”怀抱志趣⑥黄遵宪:《致胡晓吟函》,1891年9、10月间,《黄遵宪全集》上,第346页。,秉承参赞官“采风问俗”的职责之后,对日本民俗的研究更加投入。

黄遵宪驻使日本时期,正是一个新旧更替的激荡年代。一方面,日本幕末时代仰慕中国文化的汉学家汇聚东京,其中还有活跃在日本政界的,黄遵宪通过与他们的交往得以获得珍稀的民俗资料。其时,近代西方理论大量涌入日本。早在1880、1881年时,黄遵宪在日本就阅读了卢梭、孟德斯鸠的民权理论著作,思想发生巨大转变。⑦《致梁启超函》,1902年6月,《致梁启超函》,1904年8月,《黄遵宪全集》上,第429、453页。加上后来在欧美的经历,如果说他的日本民俗研究成就与同时代欧美代表性民俗学者有异曲同工之处,似也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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