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近四年电信网络犯罪数据分析
——以L市电信网络犯罪为例

2019-12-14

法制博览 2019年13期
关键词:犯罪案件诈骗犯罪

王 慧

临海市人民检察院,浙江 临海 317000

一、利用电信网络犯罪基本情况

(一)案件受理情况

2015-2016年度,我院受理利用电信网络犯罪案件分别为3件35人、17件36人,其中诈骗类案件分别有1件29人、5件21人。2017年,受理利用电信网络犯罪案有24件129人,涉罪人员占受理案件总人数5.8%,较前两年增长4个百分点,其中诈骗类案件18件122人。2018年,受理利用电信网络犯罪案有24件111人,其中诈骗类案件13件25人。可见随着技术发展及犯罪手段及犯罪形式变化,电信网络犯罪出现较大幅度增长,其中利用电信网络实施诈骗等侵财案件增多。

(二)案件罪名及分布情况

通过对近四年所办理的电信网络犯罪案件的梳理和归纳,我市涉及到电信网络犯罪的案件类型人数分布如下:以网络作为犯罪场所的犯罪(如开设赌场42人)、网络被作为中介利用的犯罪(如诈骗196人)。同时,电信网络犯罪逐渐向其他传统犯罪领域蔓延,网络侵财型犯罪逐渐表现为电信网络犯罪的主要形式,如依托淘宝、微信等媒介的电信网络诈骗占比更是达到63.3%。

(三)涉罪人员的年龄结构及受教育情况

根据案件办理的实际情况,我们发现电信网络犯罪案件涉罪人员的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这一区间有288人,18周岁以下3人,35周岁以上17人。可见“80后”“90后”是此类犯罪的主力军,整体年龄结构比较年轻,与网络的使用者多为年轻人的现实状况相符。从文化程度来看,绝大部分为初中或高中文化,有222人,占总数的71.4%,但近年来高学历(大专及以上)人员实施电信网络犯罪的人数有所增加,但所占比例仍旧很低。

二、网络犯罪特点

(一)涉案人员多,群众损失大

电信网络犯罪案件多为共同实施,且“一对多”或者“多对多”。例如义乌某某公司某宝“代运营”案,犯罪人员通过公司合法外衣作掩饰,在微信公众平台等网络平台对全国多省市受害人实施诈骗,受害人达500余人,诈骗金额高达400多万元。又如杭州某某公司某宝代运营诈骗案,以加盟费的形式骗取了1800余被害人1700余万元。从案件统计来看,通过网络进行诈骗的案件所占比例极大,这类案件往往具有发案多、金额大、受众广的特点,侵犯公私财物的犯罪行为将继续多发。

(二)犯罪类型多,手段变化快

犯罪分子从最初的打电话、利用伪基站发送诈骗信息,发展到盗取贩卖公民个人信息、专业转账取款、专业洗钱、开发网络改号、网上吸号、制作木马程序等等,犯罪手法不断变换,以网络为媒介的犯罪案件将呈上升趋势。如利用微信红包赌博、贩卖管制物品以及毒品,利用手机微信开“微店”行为,各种假冒伪劣产品通过这种“熟人圈”流入市场,或者通过淘宝等购物网站进行虚假交易。

(三)犯罪手段隐蔽,侦查难度大

网络电信诈骗团伙具有明显的职业化特征,且诈骗犯罪集团组织严密,分工明确,参与者身份虚拟化,任何人都可以戴着假面具将自己推上网络,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作案;犯罪嫌疑人对犯罪结果发生的时间和地点可以随心所欲的控制,诈骗窝点具有很强的伪装性,实行公司化运作,具有极强的反侦查能力;作案手段具有很强隐蔽性,作案时间短,长则几分钟,短则几秒钟,且犯罪不留痕迹,也没有特定的表现形式和客观表现形态,不易识别,不易被人发现,不易侦破,使用传统的侦查模式难以奏效,犯罪系数较高。

三、打击电信网络犯罪的困境

(一)案件受理难

由于电信网络诈骗的跨时空性,网络犯罪行为主体、行为结果发生地与现实世界的物理空间之间存在多重性,多个机关在管辖权的认定上存在难度。加上受害人分布较广、办案难度大、花费周期长,且受到人力、物力、财力、执法质量考核等因素制约,办案机关往往会因为单个案件的涉案数额达不到立案标准或者多个单位有管辖权而互相推诿,导致有的案件即使被害人及时报案了,案件也没有进入侦查程序,丧失了最佳的调查时机。

(二)调查取证难

与其他刑事案件相比,电信网络犯罪案件无固定的现场,无固定的痕迹物证,且犯罪分子通过网络等媒介传达的诈骗信息很容易被修改和删除,并且对电子证据的存储、提取、固定与保全需要专门的技术,这些特点造成了此类案件侦破难度大、破案成本高。另外,犯罪分子只是通过电话、网络等与被害人联系,不实际见面,很难掌握犯罪分子体貌特征、年龄段,在法律上确定真正的犯罪嫌疑人就非常困难。

(三)追回赃款难

在该类犯罪中,嫌疑人的作案手法更加智能化,犯罪分子借助电话、网络等科技手段,或通过木马、钓鱼网站等来盗取被害人的个人信息,通过冒充他人身份,诱导受害人向指定账户转账,随后通过网银转账等方式短时间内进行分解,进而利用ATM机、POS机等多处分散提现。加之电信、金融查询系统不够健全,给案件调查取证、冻结资金、追缴带来相当难度。

四、加强电信网络犯罪防控的对策建议

(一)强化协作配合,强化案件侦查打击

各地公安机关应树立全国“一盘棋”思维,根本上改变过去单打独斗的落后侦查方式,加强警种部门间协同作战、跨区域协作,集中优势警力打好攻坚战、科技战、挽损战,增强打击的实际效果。同时,公检法等部门强化协作配合,统一执法标准和证据规格,依法快审快判一批涉及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等案件,不断推进专项打击向纵深发展。

(二)完善工作机制,加大支持配合力度

要坚持“以快制快,以专对专”的工作方针,充分利用资源信息共享等优势,依托公安、通信、银行等平台合成作战,加快推进省、市两级反诈骗中心规范化建设,做到快速反应、紧急处置。此外,加大对通信运营商、银行等行业的监管力度,落实办卡实名制,同时实现跨省信息资源共享,探索建立网络犯罪大数据监测预警平台,对网上非正常转账、提现及资金往来的数据进行监测并主动预警,不断开创打击治理电信网络犯罪工作新局面。

(三)深化防范宣传,提高群众防范意识

借助影院映前广告、商场电子屏等多种媒介平台,针对电信网络诈骗高发案件规律特点和最新诈骗手段模式,多渠道、多方式地组织开展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宣传。同时,结合工作实际,不断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健全完善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工作机制,不断推动各项防范宣传措施落地见效,努力促进宣传覆盖面进一步拓宽、受众人数进一步扩大、群众识骗防骗能力进一步提升。

猜你喜欢

犯罪案件诈骗犯罪
MINORBY OFFENSE
Televisions
合同诈骗
电信诈骗
擦亮双眼,谨防招生诈骗
什么是犯罪?
重新检视犯罪中止
货币犯罪案件的侦查难点及对策
2013年12月企业界犯罪案件追踪
“犯罪”种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