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网络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困境与路径

2019-12-13

创造 2019年8期

网络社会是伴随信息技术革命而产生的社会结构。网络消费、网络言论、网络话语、网络交往、网络经济等网络活动是网络社会发展的产物。网络社会活动的正常运行和良好运作必然要求在和谐稳定的网络秩序中进行,要求构建完善的网络社会秩序和网络社会法规,要求推进网络社会治理的法治化。卡斯特认为,网络社会最显著的特征是媒介信息技术成为社会的结构性力量,由网络和个人的互动而建构,“虚拟社群是人际的社会网络,大部分以弱纽带为基础,极度地多样化专殊化,但也能够由于持续互动的动态而产生互惠与支持”。[1]人与人在互联网虚拟空间的交流往往以弱纽带为基础,这种线上的互动模式是时代所需。人在网络空间互动所形成的网络社会影响现实的社会组织、社会文化和社会制度等方面建构。在网络社会治理领域推进法治化建设,有助于解决“信息孤岛”“信息失真”“信息垄断”等问题,推进公共服务的法治化转型。

一、网络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内涵

网络社会治理法治化是社会治理法治化建设的重要内容。“网络社会治理法治模式,是指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将网络社会治理要素、治理结构、治理程序、治理功能纳入法治范围及运行轨道协调统一的有机综合体及其治理理论、制度与实践。”[2]网络是网络社会治理法治化的空间载体。网络社会治理法治化是指在网络的社会空间下,网络治理主体对于网络治理对象采取依法上网、管网、办网的原则,采取法治化的治理方式维护网络社会的健康发展,以达到构建公平正义的网络法治社会目标。……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