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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下劳动法的回应与完善探讨

2019-12-10金莉萍

法制与社会 2019年29期
关键词:劳动关系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劳动法

金莉萍

关键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劳动力 劳动关系 劳动法

眼下我国经济领域的重要分支就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同时我国处于叠加时期,在这个时期中我国存在一些产能过剩供需不平衡等问题。因为降低了投资回报率,对于环境资源的约束也不断提升,这些不利因素在形势发展下也持续增大。同一时期我国实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也能更好的对我国发展势头和战略部署进行把握,同时这也属于我国发展过程中的主线。在目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背景下,劳动法作为目前较为重要的人力资源管理类法律也成为了民众关注的重点,本文主要针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于劳动法的回应和完善进行了相应的分析,同时也提出了相应改善的策略。

一、劳动关系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其的影响

我国在新经济常态下对于经济发展环境进行适应的重要举措就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同时我国在新经济常态下也就表明我国逐渐从需求决定型经济转变为供给决定型经济。目前我国供给决定型经济主要含义是经济体自身的产量主要经由供给或是劳动力资本设备生产要素来构成,不是仅仅由投资,消费和外貌等决定。在我国基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行经济结构调整以及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可以进一步对供给侧结构提高适应程度以及灵活程度进行提升,进而促使其生产力的增强,在实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过程中要将其生产要素进行重组,打破相应的结构性模式,使用新型的配置模式。但是在进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过程中较为困难,因此在实施的时候速度比较慢,劳动力作为我国的重要生产要素,也属于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核心组成部分。伴随着产业经济的不断发展,劳动力会产生相应的变革。在劳动力产生变革的同时也会对劳动关系产生相应的影响。

(一)基于劳动就业进行分析

相关研究表明,在我国处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时期,一些传统产业和新兴产业在行政机制的保护下,其就业率会不断提升。伴随着我国改革的不断加强,增加了市场淘汰机制,同时一些相对传统的产业会被市场淘汰,这时就导致新兴产业面临着严峻的生产挑战,从而提升了劳动力的失业风险。在这时只有提升新兴产业的生产效率才能更好的提升劳动力就业率。西方发达国家的实践研究表明,收益率增高以及就业形势不明朗,属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过程中的主要现象。目前我国较多的传统产业正面临着企业重构以及裁员等问题,这些问题提升了对于劳动就业的影响程度。在一些水泥钢铁等行业,产能较为低下,同时一些企业的生产效益相对较低。在未来进行改革的时候,一些传统产业就会退出市场,从而推动低端劳动力就业率低下的问题,迎来更为严峻的挑战。

(二)针对我国劳动力需求结构进行分析

第三产业比例上升,传统工业比率下降,一些新兴产业比率增加是由于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影响。在这其中一些高科技产业以及绿色产业会变成可持续经济发展的发展重点,同时受到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我国劳动力需求结构发展趋势会逐步降低一些,非生产部门劳动力需求会逐渐增加,这时会对劳动力市场需求特点进行转变,也就是一些较为专业的工作人员比重不断提升,大部分劳动力会朝着一些服务行业进行转移。同时这种现象也是目前我国发展的必然现象。

二、劳动立法基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

(一)提升劳动力资源素质

目前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属于最可靠的法制保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应该基于法律思维以及合理的法治手段来更好的实现,同时还需要利用较为稳定的法制来促使改革风险性的降低,从而实现相应的法制任务。我国在人口红利下降的时期。较多的剩余劳动力已经得到了改善,相关研究表明我国剩余劳动力在逐年递减,基于资本投入以及持续增长的劳动力数量,无法迎合我国目前高速增长的态势。在企业内部进行产业结构升级的过程中也会产生一些附加值以及技术含量较低的密集型产业,这些产业随着时间的推移会转变为附加值较高高技术含量的技术密集型产业。因此这时就需要較多高素质劳动力来更好的对产业升级进行适应,只有这样才能促使我国企业内部产业顺利实现升级和转型。假如我国劳动力供给无法迎合企业内部产业结构调整,那么就无法对目前劳动力就业进行有效控制,同时还会因为劳动力资源没有达到相关要求,而对产业发展产生相应的阻碍,最后降低经济发展收益。相关研究表明,发达国家中具有较多高素质的劳动力,因此这些劳动力也会对其给予一定的帮助和支持,从而成为发达国家中的重要资本。但是相关发展中国家,对于高素质劳动力人口较为缺乏,在这种现象下就需要通过劳动立法的制度,更好的进行相应的高素质职业培训,对现有劳动力资源自身素质进行提升,进一步促使劳动力与需求之间矛盾得到融合。

(二)优化劳动力资源配置

对劳动力资源配置进行改善和优化,能够更好的实现劳动力资源的自由灵活移动从而促使资源优化配置的实现。在劳动力市场中劳动力灵活度不断提高那么就会增加市场活力,如果劳动力灵活性较差,那么就会对市场机制的发达性产生相应的抑制作用。市场中劳动力的自由流动不但指的是劳动力一方的灵活移动同时,对于用人单位促使劳动力的自由流动也有着一定的含义。因此在进行劳动立法的过程中需要在管制基础上更好的对空间进行开放,平衡劳动者自身权益以及用人单位自身权益,更好的促使劳动资源合理流动。。

三、劳动立法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完善策略

(一)对劳动法的适用范围进行调整

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会直接促进一些经济形态的产生,比如共享经济在互联网技术蓬勃发展的当下,互联网技术带来的巨大影响以及社会效益会夹杂着巨大用户量。同时共享经济也打破了传统约束手段,目前我国共享经济产业和传统产业有着一定的不同之处,比如互联网企业在进行生产的过程中可以将生产时间碎片化。员工和企业之间的关系较为松散这也对传统劳动力法产生了相应的冲击,因此目前我更好的对其中不断产生的新形态进行规范,特别是一些自主就业的多元化形式,也成为了劳动力法需要解决的问题。例如目前网约车司机能否在劳动立法保护中进行纳入相关学者指出,假如没有对其给予相应的保护,那么让长期处于低质量就业状态的劳动者就会产生心理影响。但是在进行一些多样化形式以及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就需要更好的对劳动者范围进行界定,基于传统本质理论转变为劳动立法为基础的理论。在西方一些发达国经济从属工作,属于劳动关系以及民事关系之间的鉴定状态,同时这种状态也能为劳动者提供相应的保护,给予劳动者相应的权益。在劳动者基于劳动工作报酬为主要收入来源并失去劳动者自身独立性的时候,就会对劳动者给予相应的保护,针对我国现阶段实际情况来进行分析,可以通过相应的方式和手段来增设一些劳动关系类型,同时对其加以区分,针对劳动者自身属性以及企业单位管理形式,更好的对劳动关系进行纳入,为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存在的利益进行保证,并逐步对劳动保护制度进行探索。

(二)实现劳动者分层保护

我国劳动立法主要是基于保护对象来进行劳动者的综合分析,并没有对劳动者自身实际保护需求,以及劳动者对于企业单位的重要程度进行划分并实行相应的保护。这不但会对一些弱势劳动者降低其保护效率,同时也会致使较为强势的劳动者保护过剩,针对劳动者开始实行分成保护不断能够更好的对劳动者之间的公平性进行保证同时也能更好的平衡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提升劳动市场内部的灵魂和自由性。在我国现行法律中对于劳动者保护的思想进行了相应的体验,但是在立法和实践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限制因素。我国立法应该基于劳动者自身身份的区别来进行保护,同时一些较为强势的劳动者即使具有劳动者特性,但是因为在企业和单位中,对其需求程度较高。因此这种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占有较大优势,需要给予企业单位的特征来更好的对其保护进行降低。比如在践行劳动合同变更和解除的劳动制度中不但要对用单位一些高级管理人员给予相应的职权,同时也要对用人单位给予相应的解雇权利,一些高级管理人员需要受到较多的限制。比如高级管理人员在企业单位工作过程中,需要对其辞职权利给予相应的重视。针对一些弱势劳动群体需要对其加强相应的保护力度和保护措施,在其进行劳动就业以及劳动关系实现的过程中,需要对其保护措施进行强化,同时对一些法律空白进行填补。比如一些弱势劳动者,在就业过程中会产生相应的劳动歧视,因此劳动立法就需要基于法律设计中对弱势劳动者给予相应的保护,进一步避免就业歧视的产生。

(三)健全和完善公共服务立法

当下,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会对就业带来一定的挑战,基于当下的就业形势,对弱势群体就业困难现象进行解决属于政府促进就业政策的主要手段。政府需要将公共就业服务进行落实,更好的對劳动者给予相应的帮助,使其实现再就业,在一定程度上缩短劳动者失业时间。为了给劳动者提供便捷就业,对劳动市场的组织活动进行改善和优化,让劳动资源得到相应的利用,促使供需匹配效率的提升。同时还需要大力发展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并将其职责进行明确,将其责任定位为公共职业介绍,就业咨询和劳动市场信息发布,降低劳动者流动成本,促使劳动市场配置效率的提升。

公共就业服务经过了长时间的发展和进步,也逐渐形成了功能繁多,运行规范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国外一些发达国家对于公共服务立法给予了充分的重视,还对立法约束和政策引导进行了划分。我国目前的劳动立法还存在着一定的弊端,像是在政府职责划定上存在的缺陷,政府操作性不强,责任体系设置不够健全等等。所以,劳动立法需要对政府责任在实践上的可行性给予重视,对政府责任内容进行规定,提升劳动法律的有效性。其次,劳动立法也需要进行合理的规范和正确的引导,将职业介绍机构的负面影响消除,让公共职业介绍和一些盈利性组织进行互补,公共促进就业。

四、结语

综上所述,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大背景下,劳动法目前仍存在一些亟待完善和优化的问题,也只有尽可能的设计好合理改进对策,才能使劳动法能够为这一改革添砖加瓦,锦上添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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