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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论三原则视角下音乐剧字幕翻译

2019-12-10侯雨童

北方文学 2019年33期
关键词:字幕翻译音乐剧

侯雨童

摘要:近年来我国的音乐剧市场逐年火爆,国外引进音乐剧的字幕翻译需求也不断增加。本文旨在讨论目的论三原则对音乐剧字幕翻译的指导作用以及分析音乐剧字幕翻译的常用策略。本文选取音乐剧《耶稣基督万世巨星》2012版字幕为分析语料,分析了目的原则、连贯原则和忠实原则对译者字幕翻译行为的影响,并且总结了音乐剧字幕翻译中的常用技巧,以期对今后的音乐剧字幕翻译起到参考作用。

关键词:音乐剧;字幕翻译;目的论三原则;万世巨星

音乐剧,是20世纪初在西方兴起的一种艺术形式。音乐剧擅长用音乐和舞蹈来传达强烈的人物情感和复杂的故事情节,给观众带来视觉和听觉的双重享受,自诞生之日起,就受到了观众的热烈欢迎。

近年来,随着国内观众对新鲜文化产品的需求和审美情趣的提高,音乐剧这种雅俗共赏的文化形式也得到了越来越多的认可,大量的音乐剧被引进国内。但是音乐剧的表演形式受到场地的制约,并不是所有的观众都可以到现场观看,某些火爆的音乐剧,甚至会出现一票难求的情况。因此,依托网络进行传播的音乐剧录制版也成为了一种较为主流的传播方式。

目前国外音乐剧的翻译工作主要依靠各大网络翻译字幕组,由于缺乏翻译标准,翻译质量往往参差不齐,而涉及音乐剧字幕分析的文献也相对缺乏。本文将以音乐剧《耶稣基督万世巨星》(Jesus Christ Superstar)2012版官方字幕翻译为分析语料,从目的论三原则的视角来探讨音乐剧字幕翻译的技巧,试图为音乐剧字幕翻译提供一些参考意见。

一、目的论三原则与音乐剧翻译

(一)目的原则(Skopos Rule)

所谓目的原则,就是“翻译的方法、策略的选择,都是由翻译行为要达到的目的所决定”(刘军平,2016),这一原则也是目的论的核心原则。目的原则对音乐剧的翻译有很好的指导作用。音乐剧字幕与普通的文字翻译有许多不同。首先字幕是配合动态画面的,目标观众要在短暂的时间内获得尽可能多的信息,才能不影响观感;其次音乐剧的对白中包含着大量的节奏、旋律、押韵等,如果翻译的不到位,音乐剧的韵味就会流失;最后由于音乐剧蕴含着大量的文化因素,考虑到中西方文化的差异,如何让观众能够看懂也考验着译者的翻译技巧。因此“目的决定翻译行为”为音乐剧译者提供了很好的指导。“译员不必拘泥于原文,而是要考虑目的语的思维习惯和文化需要,运用适当的翻译技巧和手段,该添词时添词,该减词时减词,该确定时确定,该委婉时婉,来转达源语的意图”(李运兴,2001:38-40)。

(二)连贯原则(Coherence Rule)

连贯原则指的是“译文须符合文内连贯(Intratextual Coherence)的要求,即译文必须与目标语的文化背景、语言习惯一致,从而能被目的语读者所理解和接受”(劉军平,2016)。连贯原则其实是对目的原则的一种补充。音乐剧作为一种市场导向的娱乐和消遣的方式,最终的目的还是服务于观众,因此译者在翻译时,要充分考虑目标观众的文化语言习惯,最终的作品被观众所认可接受才是重中之重,佶屈聱牙、晦涩难懂是绝对不可取的。

(三)忠实原则(Fidelity Rule)

忠实原则,指“译文与原文之间应符合互文连贯(Inter textual Rule),近似于译文应忠实于原文”(刘军平,2016)。忠实原则,其实是对连贯原则的必要补充。在音乐剧翻译中,对“忠实”的要求并没有像对传统翻译作品那样高,“忠实原则”可以说为音乐剧翻译画出了一道底线,但是又给译者留下了极大的发挥空间,忠实到何种程度最终还是由译者来决定的。

二、音乐剧《耶稣基督万世巨星》介绍

《耶稣基督万世巨星》是由音乐剧之父安德鲁·劳埃德·韦伯(Andrew Lloyd Webber)和词作家蒂姆·莱斯(Tim Rice)合作完成的摇滚音乐剧,取材于圣经故事中,耶稣的生平故事。剧中的主要人物,如耶稣和犹大与传统的形象相比,有了很大的颠覆。

《耶稣基督万世巨星》于1971年在百老汇首演,共演出711场,于1992年在伦敦西区首演(张旭,文硕,2004)。由于其特殊的题材和大胆的改编,该音乐剧上演期间引起了巨大的争议,其中不乏宗教人士的批评声音,但最终这部剧还是在各种意义上证明了自己的成功。

三、《耶稣基督万世巨星》翻译技巧分析

宗教题材作品往往蕴含着深厚的文化内涵,由于中西方文化的差异,中国读者对这一类作品的理解往往更加困难,因此如何能让中国观众更好地欣赏和理解这一类音乐剧作品,非常考验译者的翻译技巧。笔者所选取的分析语料,是《耶稣基督万世巨星》下称《万世巨星》)2012版官方字幕翻译,翻译质量较高,笔者将结合音乐剧字幕的特点,从改写,文化释义和修辞使用三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改写

音乐剧的对白为了配合紧凑的节奏,往往短小精炼,但其中确包含着巨大的信息量,可以传达情绪,刻画人物,交代背景等等。(肖璐,2018:61-63)为了贴合节奏,并且使中国观众可以舒畅快速的理解,《万世巨星》翻译中使用了许多成语和四字短语来改写原文内容。

例1 To whip up some support.收买人心

A rabble-rousing mission.煽风点火

例2 We need a more permanent solution to our problem.

得想个更一劳永逸的办法。

例3 Nor doomed Jerusalem itself…

末世之城耶路撒冷自己…

例4 Save me you speeches…

别说的头头是道

例1选自祭司们的唱段,由于上帝借助耶稣在群众面前施展了种种神迹,耶稣的追随者越来越多,祭司们认定耶稣是个危险人物,继续放任会导致暴动,因此请求大祭司该亚法出面处理。这一唱段中,祭司们的情绪整体是比较愤怒的,他们是向该亚法进行控诉,对白也较为短小,因此译者选择了同样精炼的“收买人心”和“煽风点火”来改写直译过来是“激起一些支持”和“煽动民心的使命”的两句唱词,向观众传达了含义的同时,也准确传达了情绪。

例2选自该亚法的唱段,该亚法意识到耶稣事件的严重性,要出面处理。“得想个”是更加口语化的处理方式,符合音乐剧特点;“一劳永逸”准确表达了原句含义,又符合该亚法沉稳城府深的角色特点。

例3选自耶稣的唱段,彼得怂恿耶稣带着自己的五万信徒建立国家,耶稣驳斥了他,表示即使是耶路撒冷也不理解权力的真正含义。“doomed”此处被译者改写为了“末世之城”,这一改写传达出了源语的苍凉之感,同时又可以给不知道“耶路撒冷”是什么的观众,交代一些文化背景知识。

例4选自耶稣在预感到自己被犹大出卖后,与犹大发生的争吵。比起翻译腔浓重的“省省你的演讲吧”,“别说的头头是道”更加符合中国观众的文化语言习惯,感情也更加充沛。

(二)文化词释义

音乐剧中文化词往往会高频出现,但其翻译方式与普通文本中出现的文化词有所不同。音乐剧字幕是随着画面实时滚动的,常见的音译加注释法就不适用,因为暂停看注释会极大地影响观众的观感。在《万世巨星》中,释义法是最多使用的方法。译者直接将文化词背后的含义以最精炼的方式加以解释,在不影响观众体验的情况下使其理解。

例5 They think they have found the new Messiah.他们以为找到一名新的救世主

例6…than John was when John did his baptism thing?超过施洗者约翰所行的事

例7 One of my 12 chosen…十二门徒

例5中的“Messiah”是圣经中的词语,即“弥赛亚”,指的是上帝选中的人,有特殊的权力,可以带领以色列人重返荣耀。译者将其释义为了“救世主”,中国观众非常容易理解。

例6中的“John”是指布道者约翰,他奉上帝之命,为耶稣施以洗礼。约翰追随耶稣布道,被称为“施洗者约翰”。此句的背景是祭司担心耶稣的影响力会超过约翰,有对比的作用在里面,大部分中国观众对于约翰这一人物不甚了解,因此译者直接将约翰的尊号译了出来,即使观众一无所知,结合上下文也能够推测出原来的对比效果。

例7中的“12 chosen”是指耶稣在众多的追随者中挑选的12位门徒,其中包括中国观众较为熟知的彼得和犹大。“12 chosen”在整部音乐剧中多次出现,甚至有时直接用“12”来替代,字幕组全部将其翻译为了“十二门徒”,方便中国观众理解。

(三)修辞使用

音乐剧作为一种文化艺术形式,修辞手法被大量使用以体现其音乐性和艺术性,如常见的对偶、比喻、头韵等。由于中西方语言文化的差异,如何尽可能地还原源语言的修辞方式,或者创造出新的修辞以给观众带来美感,都是译者需要考虑的问题。在《万世巨星》中,译者尽可能还原了源语的修辞方式,也增添了新的修辞。

1.对偶

例8 No riots,no army

No fighting,no slogans

Infantile sermons,the multitude drools

不要镇压,不要军队

不要战斗,不要口号

简单的布道,群众的舆论

例9 The slow,the suffering

The quick,the dead

愚钝的,受苦的

聪敏的,死去的

例10 As the filth from Rome who rape our country?

And whove terrorized our people for so long?

污秽的罗马人长久以来

强暴国家、恐吓人民

在例8和例9中,源语本身就是以对偶的形式出现,配合人物的唱腔,节奏感极强,因此译文也保留了对偶的形式;在例10中,译者对译文进行了调整,翻出了两个对偶的动宾短语,在加强了节奏情感的同时,也比直译过来更加便于观众理解。

2.比喻

例11 The noise would still continue.声浪也会源源不断。

例12 You will rise to a greater power.你将升上权力的高峰。

例11中的“noise”是从该亚法口中说出,指的是追随者们对耶稣不停歇的高声赞颂,这里翻译成“声浪”恰如其分;例12中。“a greater power”翻译成权力的高峰,更加具有文学性,符合音乐剧自身的艺术特点。

3.头韵

例13 The haunting,hunted kind 提心吊胆地样子

例14 So calm,So cool  心如止水,冷酷无情

头韵是英文所特有的修辞方式,要想翻译出英文的头韵是非常困难的,因此只能选择适当的方式来替代头韵。四字格是汉语里四字并联所组成的一种独特的表达形式。四字结构对称,能起到前后平衡的作用。其次,四字格一般是以两个字为一个节奏点,每个四字格有两个节奏点。这两个节奏点多是平仄相配、抑扬交错,这就使其具有了节奏美的特点,可以说,用汉语的四字格译英语的头韵词,虽无法对等地再现头韵词的音响效果,但其整齐划一的形式和强烈的节奏亦能收到良好的补偿效果(周白羽,龚晓斌,2009:91-93)。例13和例14中,译者采用的就是用四字格代替头韵的方式,既忠实于原文,又保留了音乐剧的节奏美感。

四、结语

不同于普通文本,音乐剧的特殊艺术性对其字幕翻译提出了较高的要求。而目的论三原则可以对音乐剧字幕翻译起到较好的指导作用。目的原则的核心地位及其结果导向性为译者提供了较高的翻译自由度,使译者可以更加灵活地選择翻译策略和技巧;连贯原则作为对目的原则的补充,为译者的翻译行为提出了一定的规范;而忠实原则提出了翻译行为的底线,却又没有将译者限制在条条框框之中,因为“忠实”的程度掌握在译者手中,还是要由翻译的目的来决定。本文也分析了《万世巨星》字幕中译者所使用的翻译技巧,希望能对日后的音乐剧翻译也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参考文献:

[1]刘军平.西方翻译理论通史[M].武昌:武汉大学出版社,2016.

[2]张旭,文硕.音乐剧导论[M].上海:上海音乐出版社,2004.

[3]李运兴.字幕翻译的策略[J].中国翻译,2001(04):38-40.

[4]肖璐.从目的论原则看音乐剧字幕翻译——以《剧院魅影25周年现场版》字幕翻译为例[J].齐齐哈尔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8(02):61-63.

[5]周白羽,龚晓斌.头韵翻译的补偿性策略[J].语文学刊(外语教育与教学),2009(06):91-93.

[6] Jesus Christ Superstar Live Arena Tour 2012[EB/OL].https://www.bilibili.com/video/av1894530?from=search&seid=7130323643658415529,2015-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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