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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郑板桥自然灾害题材的文学创作

2019-12-10邵文彬

北方文学 2019年33期
关键词:水患旱灾郑板桥

邵文彬

摘要:诗人郑板桥的文学作品中描写了他为官期间所见到的水患、旱灾、土地盐碱化等自然灾害。在这些文学作品中,作者用他的语言为我们描写了当时自然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影响与后果,为我们描绘出了多样的世态民情。不仅记录了面对灾害政府所做出的政令和不同官员面对灾害的作为,而且表现出他关爱民生、关心民情的品质。郑板桥真切地感受到下层人民的生活,扎根现实,有着较高的史料价值。

关键词:郑板桥;水患;旱灾;冻灾;政治讽刺

一、前言

清代著名诗人郑板桥就创作了许多记录了当时发生的自然灾害的文学作品,据统计郑板桥写过十四篇诗文作品描写自然灾害的发生以及结果。以灾害类型为主要分类方法看,其描写灾害以水患居多,共八篇。并未直接指出种类,但说明“天荒”的有四篇。描写冻灾的有一篇。郑板桥走下庙堂,生活在下层百姓中,使他能够更加真切地感受到下层人民的生活。因此,他的诗作往往表现出不同寻常的真实性。郑板桥“处江湖之远”的深刻经验与他的诗作相结合,让他的诗文更贴近生活,其对百姓的同情也更加真挚,成为了其诗歌最耀眼的部分。

在封建社会相对落后的经济与科学技术发展水平下,自然灾害一直是以农耕为经济支柱的古代封建社会发展的重大隐患,各种不同的灾害层出不穷。除了史学材料以外,文学作品往往也能记录当时事件发生的情况、影响以及作者的感情,以其纪实性为我们的研究创造了许多财富。那么在郑板桥的文学作品中,又反映了当时什么样的灾害状况,表现了什么样的社会百态和个人情感?文学作品又具有怎样的非凡意义?本文将从以上问题为角度,探讨郑板桥自然灾害题材的文学创作。

二、水灾

首先,从郑板桥的文学作品中我们可以看到当时受灾情况以及对受灾人民的无限同情。在科技发展不完备的封建社会,水资源是发展中重要的因素,但水灾也会农作物种植带来损伤,这对于农耕经济而言是一种不可挽回的伤痛。作者用文学作品记录了发生水灾的情况以及灾害给平民百姓带来的伤痛,表露出自己对受灾人民的同情,对我们恢复当时的情景有着重要价值。

沧海茫茫水接天,草中时见一畦田。波涛过时皆盐卤,自古何曾说有年!(《禹王台北勘灾》)[1]325

这首诗写于乾隆十六年(1751),是潍县北禹王台发生大风浪,郑板桥勘灾时所作。“郯城之东八里许迎沭水之口有名钓鱼台,又俗名禹王台者。相传大禹治水引沭水穿山而西,恐其害郯,故筑此台以遏水势。”[2]228这段话节选自清孙鹏翮所著《治河全书》,记录相传大禹台为大禹治水时为控制水势而建。潍县北部地处沿海地带,地势相对较平,在涨潮时容易出现海水倒灌现象,在被海水浸泡的土地中水分蒸发之后,这片土地的含盐量就会急剧升高,导致土地盐碱化程度严重,成为影响当地农业生活与发展的一大问题。《禹王台北勘灾》这首诗写的就是这个情况。放眼望去沧海茫茫,只能时不时看到一畦耕田,海水涨潮后土地都会变成盐卤之地,田地无法耕种的情况下,普通百姓连正常生活都无以为继,更不用说今年是丰年了。

《潍县竹枝词》为郑板桥在任潍县时所作,其中三十五至三十九部分写了因为灾害发生以及救灾的不及时,导致人民逃亡,妻离子散的情景。潍县本是经济发展程度较高的“富豪都”,是“小苏州”,但面对自然灾害时,穷苦的黎民百姓总会首先受到创伤,而这种破坏性的创伤对她们可能就是意味着家破人亡,妻离子散。经历过“木饥水毁”的自然灾害,底层劳动人民就会四处流浪,寻找没有受到灾害侵袭的地方,只能在灾害过后,才能结束逃亡的生活,从各地回归到自己的家乡。回到自己的故乡后,茅屋和屋墙都需要重新修葺,一切都需要重新开始。这首诗体现出面对自然灾害后的修整与重兴中政府支援赈灾的重要性,也能从一字一句中感受到郑板桥对这种现状的痛心与对平民的同情。

其次,郑板桥的文学作品反映出作者面对自然灾害时的表现与如何应对灾害的举措。据《清史列传》记载,乾隆十年(1745)至乾隆十四年(1749)山东地区出现大饥荒,“官潍县时,岁歉人相食。燮大与修筑,招远近饥民赴工就食,籍邑中大户,令开厂煮粥轮饲之,有积粟责其平粜,活者无算。”[3]5882言郑板桥在任潍县县令时,当地便遭受过持续时间长且受灾范围大的自然灾害。“岁歉人相食”简单几个字,直接描写了灾害对人们的伤害。因为大型的自然灾害导致民众无粮食可吃,只能吃人为生。“平粜”即要求有屯粮的大户人家、豪绅大族以平价出售粮食,不允許在灾难之时哄抬粮价。《清史列传》对潍县灾害发生时的描写,体现出了郑板桥为官的品格,在发生灾害后不计个人得失,积极救灾。我们在其文学作品中也能具体地感受到他的行为与品格:

潍县旧土城,崇祯十三年易土而石。不费国帑,诸绅士里民自为之。雍正八年六月二十四日,白浪河水涨,齐城腰,一时倒坏千四百余迟。是后渐次倾圮八百尺有余。板桥郑燮来莅兹土,顾而伤之,谋重修。诸绅士慨染乐从。遂于乾隆戊辰十月开工,明年三月讫工。燮以邑宰捐修八十尺,其代修者郭伟业、郭耀章也。(《修城记》)[1]257

这篇文章记载于乾隆十三年(1748)。潍县旧土城始修于汉,后于明重修,崇祯十三年以石筑之。“白浪河水涨,齐城腰,一时倒坏千四百余迟。”这句话指明早在雍正年间,此地便饱受水患影响。河水曾上涨与城腰相齐,导致城墙渐次倾圮倒坏。郑板桥在任时,携诸绅士捐钱重修城墙。此为重修城墙的记录,但我们从城墙的受损程度,可以看出水患对当地百姓生产生活的影响与阻碍。

乾隆十四年三月,潍县城工修讫,谯楼、炮台、垛齿、睥睨,焕然新整;而土城犹多缺坏,水眼犹多渗漏未填塞者。五六月间,大雨时行,水眼涨溢,土必崩,城必坏,非完策也。予方忧之。诸烟铺闻斯意,以义捐钱二百四十千,以筑土城。城逐完善,无复遗憾。此其为功岂小小哉!(《潍县永禁烟行经纪碑文》)[1]257

这篇碑文录在集外诗文中,写于乾隆十四年(1749)。记录在乾隆十四年三月为防止五六月大雨,而提前修葺土城的事情。烟铺捐钱以筑城,是保护万民的壮举,因此郑写文以纪念。文中提到“五六月间,大雨时行,水眼涨溢,土必崩,城必坏,非完策也。”这句话虽然不是直接描写已经发生的自然灾害,只是作者对可能发生的情况的一种预测。但从这种文字中我们可以看出水灾对于潍县发展与人民生活的影响。从这篇碑记中,我们也可以看出作者郑板桥对灾害预防的重视。

梅雨连朝,经旬始霁,满山瀑布激冲,一派江潮怒涨,水势顿高数尺。窃叹者番风伯雨师,亦太恶作剧矣。山坳茅舍,江上草篷,倾圮者不计其数。今晨主客师语我云,金陵圣庙官墙,亦被风雨摧倒数丈。(《寄墨弟自焦山发》)[1]467

焦山位于江苏省镇江市,因东汉焦光隐居山中而得名。从题目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此文是作者郑板桥居住焦山期间所写。“梅雨连朝”指出此文章所写时间为初夏梅雨持续时,同时也点名此次灾害为水患灾害,原因即为梅雨。梅雨使江潮怒涨数尺。“风伯雨师”指风神和雨神。此语在《山海经·大荒北经》中有提到:“蚩尤作兵伐黄帝,黄帝乃令应龙攻之冀州之野。应龙畜水,蚩尤请风伯雨师,纵大风雨。”[4]430因为水灾导致茅舍和草篷倒塌不计其数,连最坚固的圣庙宫墙都被风雨催倒数丈。可见水患灾害带来损伤的范围之大以及程度之深。

再次,郑诗反映了面对自然灾害一些官吏的无作为甚至变本加厉残害百姓的行为。郑板桥在《板桥自叙》中写到:“板桥诗如《七歌》,如《孤儿行》,如《姑恶》,如《逃荒行》《还家行》,试取以与陋轩司读,或亦不甚相让。”[1]340陋轩是指明末清初的诗人吴嘉纪,其诗歌效法贾岛等人,内容多反映百姓疾苦,语言简朴,成为时代民生的写照。作者善写民生善诉穷苦,自谓可与陋轩之作不甚相让便是将自己写民生的作品的重要性突显出来。而在他的文学作品中,我们可以看到自然灾害导致民不聊生,人民生活无以为继,但一些官吏仍不体察民情、搜刮民脂民膏的恶劣行为:

县官编丁著图甲,悍吏入村捉鹅鸭。县官养老赐帛肉,悍吏沿村括稻谷。豺狼到处无虚过,不断人喉抉人目。长官好善民已愁,况以不善司民牧。山田苦旱生草菅,水田浪阔声潺潺。圣主深仁发天庾,悍吏贪勒为刁奸。索道汹汹虎而翼,叫呼楚挞无宁刻。《悍吏》)[1]48

郑板桥创作了许多针砭时弊的诗,《悍吏》这首诗直接针对现实,选取了悍吏下乡搜刮的画面来描写。悍吏进入村中搜刮民脂民膏,如豺狼一般所到之处“无虚过”。“山田苦旱生草菅,水田浪阔声潺潺。”一句指出当地遭受到了自然灾害的影响。在山上的田地由于苦旱都长出野草,无法耕种。而水田似有浪声潺潺,也由于水患而无法耕种。这种山田长满野草,水田无禾生长的灾害使贫民百姓面对着无饭可吃的生活现状。尽管如此,当地的悍吏仍横行霸道,压榨人民,使人鸡犬不宁,民不聊生。诗歌最后一句暗暗表达了对官场的黑暗的抨击,直指为官者伪善,对悍吏压榨剥削百姓的揭露与抨击。

三、天荒

在郑板桥描写自然灾害的文学作品中,有一些作品并未指出具体灾害类别,但结合历史资料来看,我们也能知道这些文学作品中所提及的荒年,是因为很严重的旱灾。据史料记载,乾隆十年(1745)至乾隆十四年(1749)出现大饥荒,乾隆十年至乾隆十三年间降雨量少,导致很严重的旱灾。后于乾隆十三年(1748)喜降甘霖,郑板桥还写诗记之即《和高相公给赈山东道中喜雨并五日自寿之作》。

首先,在郑板桥的文学作品中,我们可以看到旱灾导致的荒年对劳动人民的伤害,生动描绘了百姓流离失所孤苦无依的惨相。

《逃荒行》一诗写于乾隆十一年(1746),时由范县改任潍县。这一年山东出现大饥荒,在赴任的路上,他见到大批的农民逃荒,饿殍遍野,死伤无数。作者在目睹这些流民惨状后,写了这首《逃荒行》。潍县人民遭遇自然灾害惨绝人寰的画面。卖儿卖妇,背井离乡,只能逃亡活下去。普通的下层百姓都无饭可吃,瘦到豺狼都弃之不取。因为没粮食可吃,把自己家的孩子都卖光了,从文字的描写中我们也能看到作者的痛心。《重修兴化县志》卷八有此记录:“调潍县,岁荒,人相食。燮开仓赈贷,或阻之,燮曰:‘此何时?俟展转申报,民无孑遗矣。有谴我任之。发谷若干石,令民县领券借给,活万余人。上宪嘉其能。秋又歉,捐廉代输,去之日,悉取券焚之。”[5]235这段县志记录了在发生自然灾害后,出现了人相食的惨痛局面,身为县令的郑板桥为救灾而作出一系列政令措施。从县志的记录中可以看出作者在面对自然灾害时即刻做出应对举措,总以民生为先,不拘泥政令的优秀品质。

其次,在一些文学作品中,我们也能看到郑板桥在灾难过后,关于如何赈灾以及如何改善百姓生活的思考。

山东遇荒岁,牛马先受殃;人食十之三,畜食何可量。杀畜食其肉,畜尽人亦亡。帝心轸念之,布德回穹苍。东转辽海粟,西截湘汉粮;云帆下天津,艨艟竭太仓。(《思归行》)[1]116

此诗写于乾隆十六年(1751)。此时潍县的自然灾害已经得到控制,但灾害带给人的损失却是无法在短时间内恢复到之前的生活水平的。前两句写出面对灾害带来颗粒无收的状态,贫民百姓没有粮食可生活,只能宰杀牛羊等牲畜为食。“山东遇荒岁,牛马先受殃。”这句话直言灾害的严重性。中国古代封建社会是发达的农业社会,农业是国家的重要经济发展手段与支柱。牛作为代替人力的主要耕种牲畜在历朝历代都是禁止随意宰杀牛的。在《礼记·王制》中说“诸侯无故不杀牛,大夫无故不杀羊,士无故不杀犬豕,平民无故不食珍。”[6]530这次潍县的自然灾害中,作为农耕支柱力量的牛也未能幸免。诗的后半部分是作者对赈灾活动和如何继续发展潍县的思考与自己作为父母官的歉疚,还流露出对部分官员无作为的抨击。这样的描述中可以看出他在面对民生问题时流露出的对普通百姓的怜悯与同情以及深刻的思考。

四、冻灾

在郑板桥的文学作品中,常常会揭露奸佞官吏的丑恶嘴脸。其中有描写冻灾发生后,奸佞小人非但没有积极赈灾,还擅用私刑、掠取钱财的卑鄙行径。

宫刑不抵私刑恶,掾吏搏人如豕搏。斩筋抉髓剔毛发,督盗搜脏例苛虐。吼声突地无人色,忽漫无声四肢直,游魂荡漾不得死,婉转回苏天地黑。本因冻馁迫为非,又值奸刁取自肥,一丝一粒尽搜索,但凭皮骨当严威。(《私刑恶》)[1]49

“冻馁”指出其受到的自然灾害为冻伤。诗前小注曰:“自魏忠贤拷掠群贤,淫刑百出,其遗毒犹在人间。胥吏以惨掠取钱,官长或不知也。仁人君子,有至痛焉。”[1]49这个小注交代了创作此篇的背景,是我们研究这篇作品很好的材料。即自魏忠贤后,私刑泛滥。各地官吏不以造福一方为自己的目标,反而以惨毒的手段掠取钱财,不顾百姓死活。在《私刑恶》一诗中,作者描写了因为冻灾发生,百姓生活无以为继,再加上奸刁之人搜刮民脂民膏,一丝一粒都不放过,只能“迫为非”。但官吏牵累妻儿,甚至连邻家老翁都牵连入狱。这首诗直言贫民百姓面对着自然灾害和官吏剥削两种压迫,生活艰难。表达了作者对于不知私刑恶的官吏的憎恶与对普通百姓生活不易的同情。

五、结语

正因为郑板桥文学创作的真实性,我们可以从他的作品中看出在古代经济与科技发展水平下,作为一个依靠农业发展的封建社会,自然灾害会导致农业种植受到严重损伤甚至不可挽回的损失,从而导致普通民众的日常生活受到冲击。不仅如此,我们还可以看到,当时部分官吏以及政府的无作为,甚至有些官吏不顾民生民情,肆意压榨,为牟一己私利的行為。郑板桥从底层人民角度出发,对大型自然灾害及其后果的描写与面对灾害进行防御救补措施的记录,让我们看到灾害带给人的伤痛以及郑板桥身为为官者的优秀品质,具有很高的文学欣赏价值与史料价值。

参考文献:

[1]卞孝萱.郑板桥全集[M].济南:齐鲁书社,1985.

[2]孙鹏翮.治河全书[M].清钞本.

[3]王钟翰点校.清史列传[M].北京:中华书局,1987.

[4]袁珂.山海经校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

[5]赵彦俞郑之桥纂.粱园棣修.咸丰重修兴化县志[M].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1.

[6]郑玄注.孔颖达正义.礼记正义[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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