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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审美意识形态论的提出与论争

2019-12-02康杨达琦

牡丹 2019年30期

20世纪80年代,将文学作为一种“政治工具”的论调和“文学是政治的附庸”“文学为政治服务”等错误的口号,在一场声势浩大的文学本质论争中,迅速被淹没,这归功于大众对具有独特审美特性文学的呼唤。文学的政治性渐渐不再被当做是主流的文学本质。而在论争中,“审美反映论”“审美意识形态论”等论调的呼声最高,关于这两个论题的研究也最终演变成为了一场旷日持久的学术领域的重大讨论,产生影响深远。

一、审美意识形态论的提出

“审美反映论”的概念,由1984年文艺理论家童庆炳出版的《文学概论》中首先提出,他认为:“文学之所以是文学,就在于它是对社会生活的审美反映。”这一概念成熟于学者钱中文的理论,他认为文学首先是一种反映:“文学艺术的创作是意识的一种形态,从根本上说,是一种反映。”在审美反映的实践过程中,综合了审美主体的主观情感、认知因素的主观创造力,起到了巨大的创造性作用,这种主观创造力“它来源于主体对于世界的具体感受、感知与感动,这是进入审美反映,艺术实践的真正出发点”。进而审美主体在充分调动这种创造力进行审美反映的结果便是“多样化和无限的可能性”。即审美主体们有着多样化的审美情感。

学者王元骧同样就审美反映论提出了自己独特的见解,他认为,审美反映不同于一般反映,它是一种情感体验上的反映,“要不是能引发艺术家心弦的激动,激发起艺术强烈的审美感受和审美体验,那就不可能成为他的审美对象并在他的作品中获得审美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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