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居之美在于自然“天成”
2019-11-30陈凯峰
城乡建设 2019年22期
■ 陈凯峰
“朴素,而天下莫能与之争美!”
此语出自先秦《庄子·天道》一文,此文虽非美学专论,但其文用以论说天道,显然应是人们已经形成的一个共识——美于“朴素”。
何为“朴素”?
汉《说文解字》释樸(朴)曰:“樸,木素也。”汉郑玄注《礼记·檀弓(下)》释(素)曰:“凡物无饰,曰素。”显然,早期人类居处的山野丛林,只有自然存在,没有任何人为的修饰,这就是“朴素”。尽管后来的人类文明对人居空间已有很多的特意改造和矫饰,甚至还自诩为伟大的创造,创造出地球上唯一的人类独立生存空间的“新天地”(参见图42-1上),也由此产生了无数的创造者和艺术家,但理性的中国先贤,还是感叹地认为,本真无饰的“朴素”才是“天下莫能与之争”的最“美”(参见图42-1下)。
难道人居空间的创造都不“美”吗?
这是一个很值得深思的问题,特别是人类高度文明发展的现今,人居空间里的创造是无处不有的,如果这些创造都不“美”,人类还能做什么、需要做什么?这岂不是一个与人类文明相悖逆的大问题?人类是否会对这一切感到困惑和迷茫?

图42-1 “人类后”地球空间例图(上:人居空间;下:自然空间)
首先,人类对美的感知是本能反应。
美是一种人体感官系统的生理、心理反应。以现代科学论证的方式来说,美既要有为感觉对象存在的必要条件,也要有感观系统健全的充分条件,只有二者同时兼具才可能有“美”感的产生。而在这一感应产生关系的条件中,被感对象的存在可能是较长时期或恒久的,感觉系统的健全却是相对短暂的,特别是对客观的“自然”对象而言,人类或个体的“人”的感觉系统的健全时效是非常有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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