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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文解字序 [东汉]

2019-11-21许慎

美文 2019年22期
关键词:指事仓颉象形

古文开卷

古者庖牺2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3,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4,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易八卦,以垂宪象5。及神农氏,结绳为治,而统6其事。庶7业其繁,饰伪萌生8。黄帝史9官仓颉,见鸟兽蹄迒之迹10,知分理可相别异也11,初造书契。百工以乂,万品以察,盖取诸夬12。“夬,扬于王庭” 13。言文者,宣教明化于王者朝庭14,“君子所以施禄及下,居德则忌”也15。

仓颉之初作书也,盖依类象形,故谓之文16。其后形声相益,即谓之字17。文者,物象之本18;字者,言孳乳而寖多也19。着于竹帛谓之书。书者,如也20。以迄21五帝三王之世,改易殊体,封于泰山者七十有二代,靡有同焉。

周礼:八岁入小学,保氏教国子,先以六书22。一曰指事23。指事者,视而可识,察而见意,“上、下”是也。二曰象形。象形者,画成其物,随体诘诎24,“日、月”是也。三曰形声。形声者25,以事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四曰会意。会意26,比类合谊,以见指撝,“武、信”是也。五曰转注。转注者27,建类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六曰假借。假借者,本无其事,依声托28事,“令、长”是也。

及宣王太史籀,着大篆十五篇,与古文或异29。至孔子书“六经”30,左丘明述“春秋传”,皆以古文,厥意可得而说也。其后诸侯力政,不统于王31。恶礼乐之害己,而皆去其典籍。分为七国32,田畴异亩,车涂异轨,律令异法,衣冠异制,言语异声,文字异形。

秦始皇帝初兼天下,丞相李斯乃奏同33之,罢其不与秦文合者。斯作《仓颉篇》,中车府令赵高作《爰历篇》,大史令胡毋敬作《博学篇》。皆取史籀大篆,或颇省改34,所谓小篆35也。是时,秦灭书籍,涤除旧典。大发吏卒,兴戍役。官狱职务繁,初有隶书,以趣约易,而古文由此而绝矣。

自尔秦书有八体:一曰大篆,二曰小篆,三曰刻符,四曰虫书,五曰摹印,六曰署书,七曰殳书,八曰隶书36。汉兴有草书37。尉律:学僮十七以上始试38。讽籀书九千字,乃得为史39。又以八体40试之,郡移太史并课,最者以为尚书史。书或不正,辄举劾之41。今虽有尉律,不课,小学不修,莫达其说久矣42。

孝宣皇帝时,召通仓颉读43者,张敞从受之。凉州刺史杜业,沛人爰礼,讲学大夫秦近,亦能言之。孝平皇帝时,征礼等百余人,令说文字未央廷中,以礼为小学元士。黄门侍郎扬雄,采44以作《训纂篇》。凡仓颉以下十四篇,凡五千三百四十字,群书所载,略存之矣。

及亡新居摄,使大司空甄丰等校文书之部45。自以为应制作46,颇改定古文。时有六书47:一曰古文48,孔子壁中书也。二曰奇字,即古文而异也。三曰篆书,即小篆。四曰左书49,即秦隶书。秦始皇帝使下杜人程邈所作。五曰缪篆50,所以摹印也。六曰鸟虫书,所以书幡信也。

壁中书者51,鲁恭王坏孔子宅,而得礼记、尚书、春秋、论语、孝经。又北平侯张苍献春秋左氏传52。郡国亦往往于山川得鼎彝,其铭53即前代之古文,皆自相似。虽叵54复见远流,其详可得略说也。

而世人大共非訾55,以为好奇者也,故诡更正文,乡壁虚造不可知之书,变乱常行,以耀于世。诸生竞逐说字解经者56,諠称秦之隶书为仓颉时书57,云:“父子相传,何得改易!”乃猥58曰:“马头人为长,人持十为斗,虫者,屈中也。”廷尉说律,至以字断法:“苛人受钱,苛之字止句也。”59若此者甚众,皆不合孔氏古文,谬于史籀。鄙夫俗儒,翫其所习,蔽所希闻。不见通学,未尝睹字例之条。怪旧埶而善野言,以其所知为秘妙,究洞圣人之微旨60。又见仓颉篇中“幼子承诏”61,因曰:“古帝之所作也,其辞有神仙之术焉。”其迷误不谕,岂不悖哉!

书曰:“予欲观古人之象。62”言必遵修旧文而不穿凿。孔子曰:“吾犹及史之阙文,今亡矣夫。” 63盖非其不知而不问。人用己私,是非无正,巧说邪辞,使天下学者疑。盖文字者,经艺64之本,王政之始。前人所以垂后,后人所以识古。故曰:“本立而道生。” 65知天下之至赜而不可乱也。今叙篆文,合以古籀,博采通人66。至于小大,信而有证,稽譔其说67。将以理群类,解谬误,晓学者,达神旨68。分别部居,不相雜厕也69。万物咸睹,靡不兼载70。厥谊不昭,爰明以喻71。其称易孟氏、书孔氏、诗毛氏、礼周官、春秋左氏、论语、孝经,皆古文也72。于所不知,盖阙如也73。

说文解字序1

1.许慎,字叔重,生于东汉,汝南郡召陵人,今河南郾城县东四十五里之地,相传郾城县尚有许慎墓。《说文解字》共十五卷,前十四卷是本书,末卷是叙目。全书是五百四十部。据许慎所说,全书收字九千三百五十三,重文一千一百六十三,解说字十三万八千四百四十一。

2.庖牺,即伏羲,远古的帝王。

3.象,现象;法,法象。

4.文,通“纹”,即交错的符号,宜,即仪,犹言形状。

5.垂,示也;宪,法也;宪象,法定的图象。

6.统,纪也。相传神农时代用结绳来纪事:“大事,大结其绳,小事,小结其绳。”

7.庶,众也;其同綦,犹极也,程度副词;緐,多也。此谓事物特别繁。

8.饰伪,巧饰伪诈也。“及神农氏”三句言神农时代以结绳记事,因无文字可凭而且事情又很繁杂,所以巧饰伪诈之事发生。

9.史,史官,记事之官也。

10.蹏,古蹄字;迒,音háng,兽迹。蹏迒,近义复合词。

11.分理犹文理;书契,文字也。

12.上三句见于《周易·系辞》。工,官也;乂,治也;品,类也。万品,万物也。察,明也。盖,或然之词。夬(guài),《说文》:分决也。此言“百官因此治理,万物因此明白,大概取之于分别”。

13.此句见《周易·夬卦》卦辞。

14.文,文字。宣教明化,即宣明教化。此二句大意是:“‘夬,扬于王庭,这就是说文字是在国王朝廷宣明教化的工具。”

15.君子,王臣百官。施,加也。禄,恩也。下,下层庶民。居德,蓄德;忌,忌讳。桂馥曰:“则忌当为明忌。”此言“王臣百官凭它来施加恩惠于庶民;增修其德,明白禁忌。”

16.盖,发语词。类,物类。文,错画(非错误之错,交错其点画也)也。依类象形,不但指象形,而且包括指事,因为有事可指必有形可象。

17.益,附也,加也。形声相益,不但指形声,而且包括会意。

18.本,本然现象。

19.孳,生也。孳乳,犹言孳生。浸,一作寖,渐也。段玉裁曰:“析言之,独体曰文,合体曰字;统言之,则文字可互称。”

20.着,著,明也。著于竹帛,谓明著于竹帛。如,谓如其事物之状。

21.迄,同讫,止也。到也。五帝指黄帝、帝颛顼(zhuānxū)高阳、帝喾(kù)高辛、帝尧、帝舜。三王,指夏禹、商汤、周文武。易,变;殊,异也。封,祭天地。泰山,东岳泰山。有,又也。念去声。靡,无也。焉,语尾助词。

22.礼,制度。保氏,官名。国子,公卿大夫之子弟。六书:指事、象形,形声、会意,转注、假借。

23.指事,刘歆、班固皆作象事,象事即指事。

24.诘诎,弯曲也。《说文》凡象形字,则言“象某某之形”。象形之别于指事者,象形谓一物,指事该众物,象形专,指事博。如上下所该之物多,日月只指一物也。凡指事、象形字皆独体。

25.形声,刘歆、班固谓之象声。

26.会者,合也。会意,合二体之意也。一体不足以见义,故必合二体之意以成字。比,比合,组合也。类,字类,字群。谊,义之本字,义乃谊之假借字。指撝(huī),所指向也。

27.转注者,展转灌注之意。建类,造字类也;一首,统一其部首也。受,加也。

28.托,寄也。事,义也。依声托事,谓托意于同音之字。假借之含义有二:一是造字之法,一是用字之法,不可混同。此处之假借为造字之法。

29.太史,官名。籀(zhòu),人名。大篆之名,上别于古文,下别于小篆。“与古文或异”者,谓与仓颉之古文稍有不同。

30.六经,指《易》《书》《诗》《礼》《乐》《春秋》。以,用也。“古文”术语含义有二:(一)宣王以前之文字,包含仓颉古文,史籀大篆;(二)东周初年六国之文字。厥,其也,指示代词;厥意,文字构成之义。

31.其后,孔丘左氏之后,即东周后期战国时期。政,借为征;力政,以武力相征伐。典籍,书籍。

32.七国,韩、赵、魏、燕、齐、楚、秦也。畴,田中沟也,田畴,近义复合词,田地也。畮,同亩。涂,同途。轨,车辙也。

33.同,统一之意;“之”代天下之文字。中车府令,秦官名,主乘舆路车者也。太史令,掌天时星历者也。胡毋,姓,敬,名也。《仓颉篇》《爰历篇》《博学篇》皆讲文字的书,以其开头二字为篇名。汉代合三篇为一篇,总称曰《仓颉篇》,以六十字为一章,共五十五章。

34.或颇省改,或者略加省改之意。只言史籀大篆者,以史籀大篆即古文之省改,言大篆则古文皆在其中。小篆,与史籀大篆相对之名,又曰“秦篆”。

35.隶书,卫恒曰:“秦既用篆,奏事繁多,篆字难成。即令隶人佐书曰‘隶字。”趣,趋向。约,指形体之简化;易,指便于书写。秦行隶书与小篆,趋向简易,故古文大篆遂绝而不行。

36.尔,犹此也。八体有大篆者,古文大篆虽不行,而其体固在,刻符,虫书又每每用之。刻符,刻于符信之体。虫书象鸟虫之形,书写旙信(即旗帜之类)之体。摹印,规摹印章之体。封检题字,题榜皆曰署,署书,题署之体。殳,兵器;殳书,刻于兵器之体。自刻符以下《汉书艺文志》谓之六技,其中除隶书外,大约都是大篆、小篆之艺术体。

37.段玉裁曰:“按草书之称起于草稿,其各字不相连緜者曰章草,晋以下相连緜者曰今草。”草书之特征有二:—简化,二连緜。

38.尉律,廷尉之法律。

39.讽,背文也;籀,紬繹理解之意。讽籀者谓讽诵理解也。有人说:籀书九千文,是用籀文所写之文长达九千字,也通。

40.“又以八体试之”者,言试用秦之八体使之书写之。并课,合试也。最,成绩最优者。

41.劾,以法纠有罪也。

42.小学,文字之学。文字之学谓之小学者,古代八岁入小学时所教所学也。修,讲究。达,明白。其说,文字构形之说。

43.读,说解。仓颉读,谓李斯所作仓颉篇之说解。“从受之”谓从之受业。

44.采,采取,采取会议讲学讨论之结果。

45.亡新,指王莽。摄,摄政,指王莽代汉自立。大司空,官名。甄丰,人名。

46.应制作者,谓应王莽之制(命)而作。

47.六书,谓文字之体有六,与周礼保氏六书同名异实。

48.古文,秦有小篆隶书而古文已绝,故惟孔子壁中书为古文。不言大篆者,因大篆包于古文、奇字二者之中。

49.左,佐也,助也。左书者言其法简便而迅捷,可佐助篆书之不及。

50.缪篆,颜师古曰:“缪篆谓其文屈曲缠绕,所以摹印章也。”即秦八体之“摹印”。缪念móu。鸟虫书,即秦八体之虫书。秦文八体尚有刻符、署书、殳书,此处未言,盖三体不离乎缪篆、鸟虫书也。

51.壁中书,以古文出于壁中故谓之壁中书。晋人谓之蝌蚪文,则以周时古文头粗尾细,有似蝌蚪之故。

52.秦禁挟书,至汉孝惠三年乃除挟书之律。挟书之律既除,故张苍献《左氏传》。

53.铭,钟鼎上之文字,段玉裁曰:“皆自相似者,谓其字皆古文,彼此多相类。”

54.叵(pǒ),不可之意。此言虽不可再见远古文字之流变,然其构字之详尚可说明。

55.非訾,非议也。诡,变也。乡,向也。常行,通行之书,即指隶书。耀,夸耀。

56.说字解经者,言依秦隶书之形体牵强解字释经也。

57.諠称:諠与谖同,诈也;諠称犹言妄说。

58猥,曲也,误也。长,象长发之形,非马头人也。斗,金文象斗形,非人持十也。虫,象虫形,非屈中也。

59.苛,诃之假借字,斥责也。“苛人受钱”,汉律之一,谓主治者而受被治者之钱,枉断其罪,乃非法行为,应斥责之。释为“止句”,“句”同“钩”,解“苛人受钱”为止之而钩取其钱,这样解释与字意律意俱相违背。

60.翫(wàn),玩弄。所习,指隶书。蔽,不明之意。“希”同稀。通学,宏通的学者。字例之条,谓构字之条例。究穷尽也。洞,通达也;恉,意也。

61.“幼子承诏”,李斯所作《仓颉篇》之一句,言学童承师之教告,而俗儒鄙夫因后世有“君命曰诏”之义,因说“仓颉篇”为古帝所作。谕,晓。悖,乱。

62.“予欲”句见《尚书·皋陶谟》。遵,循也,按。修,习也。旧文,古代的记载。

63.此引孔子的话,见《论语·卫灵公》。阙文,空阙之文。亡,无。今亡矣夫,孔子叹时人不能如此。“非其不知”之非,批评之意。衺,同邪,不正也,念xié。

64.经艺,经传子史。本,基本也。

65.“本立而道生,见《论语·学而》。本,基本;道,道德。至赜,谓深远之理;乱,错乱,违背。

66.博,广也;通人,学识渊博的专家。信,可信也。证,证据也。许氏于解说中,博采通人之说,全书约百一十余条。解说或出于《尔雅》,或出于《方言》,或出于前人解经之说,实集两汉字学之大成。

67.稽,稽考;譔,诠釋。

68.理,解释;类,字类,解,剖析;晓,晓喻;神恉,深奥之旨,此谓文字结构之神妙意义。

69.部居,部类。厕,置也。“分别部居”,分别为五百四十部也。每部建立一首,同首者则曰:“凡某之属皆从某”。汉阴阳五行家言万物生于“一”,毕终于“亥”,故其次第始“一”终“亥”。其他部首则多据形系联。

70.咸,都;靡,无。兼载,尽记也。

71.厥,其也。段玉裁曰:“谊兼字义字形字音而言,昭,明也;谕,告也。”

72.称,举也,犹今言征引。孟氏,孟喜,作《易章句》。孔氏,孔安国,作《古文尚书传》。毛氏,毛亨,作《诗诂训传》。

73.此用《論语子路篇》语。阙如,附音词,阙略不言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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