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法院为何邀请律师监督法官?
2019-11-17钮国洪罗思章
民主与法制 2019年1期
本社记者 钮国洪 罗思章
2018年11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的意见》,这标志着人民法院的司法公开已经从三大公开平台建设、四大公开平台建设走向全面公开。在司法全面公开的大背景下,如何以公开倒逼公正,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人民法院主动开门纳谏、广开言路,把社会监督做实、做深、做专。
“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谁的监督最在行?学者,当然是法律领域的专家,但是距离审判实务有点远。律师和法官,是同行亦是对手,“不打不相识”,监督法官就是“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近日,在高新区法院的会议室内,该院的院庭领导、法官代表和成都市律协部分律师相对而坐。这一次对席的法官不在高高的法台,律师们侃侃而谈却不是发表辩护意见,而是给对面的法官们“找问题”,现场气氛轻松热烈。这是高新区法院举办的一次题为“法律职业共同体背景下律师参与法院工作社会监督研讨会”的现场。
提到社会监督,大多数人能想到的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群众。高新区法院为什么要另辟蹊径,找经常“找茬儿”的律师呢?
“法院工作离不开法律职业共同体的监督。”会议开始,院长刘庆华抛开官方会议的客套讲话,直言不讳地告诉现场的律师,要给他们提供一条通道,参与到监督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中来,欢迎“泼冷水”,从推动个案的公平正义到实现社会的法治进步。
审判监督庭负责人从我国台湾地区的司法实践和西方国家法官与律师的良性沟通机制点明了律师“中选”的理由:同一法律体系和程序构造中两种职业,遵循相同的法律规则、职业思维、价值信仰和道德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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