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生态优先”的几个观点和建议
2019-11-15黎祖交
绿色中国 2019年15期
文|黎祖交
“必须从中华民族长远利益考虑,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使绿水青山产生巨大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要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这是党的18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基于对马克思主义关于人与自然关系思想的传承发展和对工业文明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一时增长发展方式的深刻反思,为引领全社会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而提出的一个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的战略思想。
对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系列重要论述,尤其是对于其中“生态优先”的意涵,许多专家学者提出了自己很有见地的看法。在此,我也想谈谈自己关于“生态优先”的几个观点和建议。
关于“生态优先”的几个观点
第一个观点:“生态优先”的源头是马克思主义创始人主张的“外部自然界的优先地位”。
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源头是马克思主义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思想。作为生态文明建设重要导向的“生态优先”,其理论源头就是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所主张的“外部自然界的优先地位”。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外部自然界的客观性。马克思主义创始人认为,自然界是客观的,自然规律是不以人的意识为转移的。在大自然面前,人所以比其他一切生物强,只是因为——正如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所指出的——人“能够正确认识和运用自然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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