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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咖啡

2019-11-15陆明祥

长江丛刊 2019年5期
关键词:唐娜翰林舞厅

■陆明祥

唐玉玲把咖啡杯端到嘴边,眼睛眯缝起来。想到程刚,往事一幕幕闪过眼前。真有意思,我居然与晓红一起认识程刚。那时候,我天天与晓红在一起,对程刚,也是熟得不能再熟了。那会儿程刚特别忙,每天陀螺似不停地转,白天呢,就在铁路机务段上班,晚上呢,跑到凯撒娱乐城,在舞厅里唱歌。程刚真有本事,能挣外快,他的歌唱得真好听。晓红真有福气,交了程刚这么个男朋友,要不是因为熊军,说不定我就抢先和程刚交往了。凯撒娱乐城真远,在江北,晓红每次去,总叫上我——路上得一个多小时,还得坐轮渡过江,一个人去,很寂寞。我呢,当然求之不得,既可以看程刚,又可以听歌,还可以跳舞。每次去,我就坐乐队旁边。那个台位,是专门给乐队中场休息时坐的,一般不坐人。台面上两杯菊花茶,服务生送来的,当然是免费的,程刚的面子嘛。菊花茶真香,既好看又好喝,那些黄黄的小菊花在杯子里泡开,金黄金黄的,既使不是夏天,也能让人感觉到夏天的气息。杯子里的茶水,也是淡淡的黄色,隔着玻璃杯,晶莹剔透的,泛着柔和的光。

唐玉玲双手紧捧着咖啡杯,继续回忆着。菊花茶好喝,歌声更好听,所有的歌手,就属程刚唱得最好。程刚穿得超前卫,黑色紧身短装,衣服上几排装饰的亮片,在舞台灯光下,一闪一闪的,他那装扮,与那些个明星相比,一点也不差,要说差,恐怕就是运气差一点,没人捧罢了。程刚右手握着麦克风,皱着眉,摇动着身子唱着:“是你再为我点上一盏烛光,因为我早已迷失了方向……”如果你闭上眼睛听,你肯定会以为那个唱歌的歌手是张学友。程刚在上面唱,我们呢,就在下面听,我感觉晓红的眼睛,没有盯着程刚看,而是时不时地在瞟我,我知道我的眼睛被程刚的身影钉住了。看到晓红在瞟我,我马上感到脸发烫,赶紧低下头喝菊花茶,然后一拉晓红说:“我们跳舞去。”

舞池里,各种各样的彩色射灯,把舞池的地面上照得五光十色。舞厅是黑暗的,舞池的地面自然也是黑色的,那些个七彩的,跟苹果差不多大小的射灯照在地面上,就像铺上鲜花地毯,格外好看。跳舞的时候,也觉得好像踩在鲜花地毯上。舞池里都是一男一女的舞伴在跳舞,两个女孩子搂在一起,格外显眼,无论跳到哪一边,身旁总有几双眼睛瞟过来,按现在的话说,那回头率就是百分之百。记得有一次,我搂着晓红,脚步踩着歌曲的节拍,慢慢向前摇动,“有一个舞厅唱歌的男朋友,真让人羡慕,把他借给我吧!”晓红听了,也没当真,笑着问我:“好,多少钱一天?”想想那时候,真是蛮开心的。

“一想到程刚,就想到了凯撒娱乐城,那会儿真快乐啊!”唐玉玲说。

“就是,那会儿我们还没结婚。”晓红答道。

“要是能回到那会儿,该有多好。”唐玉玲喃喃地说。

真没想到,后来我也去了凯撒娱乐城,是机缘巧合,还是上帝的安排。唐玉玲在心里问自己。那天,我的工资丢了,才领的,放在更衣柜里,下班时,钱就没了。厂保卫科来人了,是我叫来的,班组里的人,一个个被他们叫出去。回来后,一个个眼睛鼓鼓地瞪着我,跟瞪仇人似的。有的人直接就说:“自己的工资都看不好,害得我们被盘问,你工资丢了,关我们屁事,凭什么问我们?我们又不是小偷,有本事,你去找小偷问呀?”有一个人挑头,其他人就跟着起哄:“谁偷的,你就去找谁呀?”真想不明白,我丢了钱,她们都没说几句安慰话,反倒好,被问上几句,她们就怨到天上去,一点同情心都没有,她们还是人吗?人就是这样,又懦弱,又自私,自己遇上一点事,巴不得地球人都关心自己;别人遇上事,就赶紧躲得远远的,生怕沾上一丁点。真有点像草原上的羚羊。唐玉玲记起电视里《动物世界》的画面:一只羚羊在豹子嘴下蹬着腿,其它的羚羊呢,躲得远远的,各自埋着头,心安理得地吃着草。

罗倩倩更气人,她回来后,直接就骂开了:“妈的,自己的钱没看好,怪谁,凭什么让老子被盘问,是不是想赖在老子身上?!”丢了工资,我正心烦着呢,我当时就回了一句:“你骂谁?”我记得我当时就和她顶起来。罗倩倩又补上一句:“老子就骂你,怎么样?”罗倩倩敢骂我,我也就不客气,我就和她对骂起来,后来越骂越凶,我们就动了手。我和罗倩倩,你揪住我的头发,我揪住你的头发,你挠我一下,我挠你一下,脸也被抓了,衣服也撕烂了。晓红呢,就在一旁使劲地扯,想把我和罗倩倩分开,可惜她力气太小,没能把我们分开。狗日的罗倩倩,在厂里,打架是出了名的,她打架还真有一套,左手揪住我的头发,右手使劲抓几下,我的脸当时就抓破了。我呢,只是抓在她的脖子上,留下几道印子,她新买的衬衣,倒是被我抓破了。老实说,论打架,我不是罗倩倩的对手。眼看我就要吃大亏,保卫干事跑过来,到底是男人,用力一扯,一下扯开了。那会儿,我怎么那么没用,当着那么多人,眼泪就掉下来了,跟开了闸似的。这帮人,自私极了,再在一起上班,还有意思吗?我记得第二天我就没去上班了。

唐玉玲胸口起伏几下,眼睛也潮湿起来。那会儿还没结婚呢,我不想去上班,熊军也拿我没办法。晓红到底还是好姐妹,跑过来问我,今后怎么办?我回答说,想去娱乐城,当服务生蛮好玩,那里蛮有朝气。记得当时,我拉着晓红的手,装作可怜的样子对她说:“你帮我跟程刚说说,让他介绍我去娱乐城。好不好?”晓红想了想,说:“这事倒不难办,娱乐城里常招人,程刚是歌手,找经理打声招呼,就能搞定。”想想当时,自己只是说说,在外面找事做哪那么容易。没想到晓红还真的把这事儿办成了,有熟人真是好办事。没过几天,我就去凯撒娱乐城上班了。记得那时候,厂里派人捎来话,要我回去上班。鬼才回去呢,那个时候,什么都不想,说走就走。年轻真是好,有本钱,有闯劲。厂里后来说:“要么回厂上班,要么停薪留职,二选一,不办手续,就开除。”开除就开除,怎么啦?当时,自己的态度怎么那么坚决。要不是因为妈妈,或许自己那个时候就永远离开了混纺厂。妈妈说:“做什么事都要给自己留后路,他们不是说可以办停薪留职吗,你办不就得了,这边呢,可以去凯撒娱乐城上班,那边的工作还可以保住。”不是有那么一句话: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吗,就听妈妈一次吧!就这样,在厂里就停薪留职了,然后呢,就开开心心地去凯撒娱乐城上班啦。唐玉玲嘴角微微一翘,脸上露出浅浅的笑容。

在娱乐城做事是快乐的,每天下午五点钟到娱乐城,然后吃晚饭,娱乐城包员工的晚餐和宵夜,伙食还是蛮好的。吃完晚饭休息一会儿,就该换工装上班了。娱乐城的工装与混纺厂的粗布工作服比,简直是天壤之别。第一次换工装,在洗手间的镜子里一照,看到自己的样子,简直换了一个人。一脸素雅淡妆,头发扎一个马尾,梳在后面,身上雪白的衬衫,外面一件薄呢子马夹,马夹后背是黑色净面,前面呢,是银色的底色,上面密密麻麻,全是黑色小五星,好看极了。领子上,还打一个领结,面料和马夹前面的一样,银底黑色小五星。下面是黑色高腰裤,黑皮鞋,别提多精神。只可惜不在写字楼,要是那样的话,简直就是个白领丽人。去娱乐城是在舞厅上班,好玩嘛!记得当时程刚问我:“你是去餐厅还是舞厅,还是OK厅、咖啡厅,或者台球厅、马机厅?”当时我连想都没想,就说:“当然是舞厅啦!”既然能进娱乐城,这点小事对程刚来说,还是蛮好搞定的。

“在娱乐城上班,还是蛮开心的。”唐玉玲说。

“就是嘛!那时候你快活得像神仙。”晓红答道。

这话没错,那时候在娱乐城做事,真的很开心。唐玉玲默默地想。七点四十五分一到,服务生们就站成一排,听舞厅经理训话。服务生们,都是十八九岁,二十一二的大孩子,扎在一起叽叽喳喳,简直成了麻雀窝。舞厅经理没来时,大家伙儿七嘴八舌好不热闹,经理一进来,立马鸦雀无声了。舞厅经理每天都是那些话,无非是哪个今天迟到,哪个昨天没来,哪个清洁没做好,哪个给客人摆台时把酒弄泼了。一番训话完毕,服务生们就各自在自己的位置站好,那些位置,都是很不显眼的角落,却离客人不远,一有事,马上就能过去。

记得上班第一天,我站在角落里打量着舞厅,一切都和以前的感觉不一样,以前和晓红一起来,是客人,只管玩。现在呢,自己是服务生,是看着别人玩。不过服务生有服务生的乐子,别人享受不到的乐子。迎宾们领着客人三三两两地走进来,在台位上坐好。迎宾们单独一个组,都是些最漂亮的女孩,她们的工装是旗袍,有玫瑰红的,有柠檬黄的,有翡翠绿的,上面点点碎花,太好看了。不过,那些旗袍蛮择身材的,旗袍的下摆盖到脚背,两边的衩开到大腿最上面,身材不好的人,是穿不出效果的,不过,要是我穿上去,肯定好看。当然,好看归好看,也有不好的地方,就是遇上不怀好意的客人,容易引起非分之想——旗袍两边开衩最高处,离内裤下摆两指宽长度,那白汪汪的大腿,能不想入非非吗。

八点一刻的时候,乐队开始演奏,歌手们呢,也开始一个一个地唱歌了。我呢,当然是站在客人们不注意的角落里,听一小会歌。这时还不是程刚在唱,程刚是第二个男歌手,是第四个出场,是舞会的下半场。在舞厅唱歌,也是有讲究的,整场舞会一共四个歌手,两个男歌手两个女歌手。每个歌手四首歌,一次唱完,唱完走人,所以混得好的歌手,一晚上可以赶几个场子——不过程刚没那个能耐,他只有凯撒这一个场子。唱歌的时候,男女歌手交叉着唱,按顺序来,女歌手先唱。一个女歌手,一个男歌手,接着又是一个女歌手,最后是一个男歌手。

舞会开始后,舞厅里是昏暗的,舞池上方,那个巨大的球形旋转灯,向舞池里洒下一片片白色的光斑,像一片片雪花,浪漫的气氛飘然而起,舞池里,一对对舞伴在音乐中翩翩起舞。第一个唱歌的是女歌手,是小梅,我喜欢听她的歌。小梅是一个年轻漂亮的女孩,个子不高,甜甜的站在台上,模仿着孟庭苇的腔儿:“你看你看,月亮的脸偷偷地在改变,月亮的脸偷偷地在改变……”听了一小会儿后,仿佛月亮的脸真的改变了。是的,在娱乐城看到的月亮,青春,美丽,有玫瑰百合的芳香,还有奶油蛋糕的味道。

“如果回到从前,我还愿意在娱乐城做服务生,大家在一起,多么轻松,多么自在。”唐玉玲看着落地玻璃外面的街景说,“今天星期五,是周末,要是在娱乐城,今天客人又要爆满了。”

“要知道当服务生那么快活,我也和你一起去了。”晓红也把目光移向玻璃外面。

“你真应该去,真的。”唐玉玲说。

唐玉玲揉了揉眼睛,继续看着街景。去吧台取东西是最好玩的。在那里,一面等吧员们制作拼盘,调制鸡尾酒,一面吃吧员们递过来的水果,或零食,开心果杏仁什么的,一面开开心心和吧员们聊天。白天看了什么港台片,或逛英汉路时买了什么时髦的衣裳。凯撒娱乐城就在英汉路上,方便得很。英汉路几十年前是紧挨着英租界的一条街,过去和现在,都是杨江市最繁华的一条街。英汉路两边大多是上世纪二三十年代高大气派的大洋楼,逛久了,竟感觉逛到香港或巴黎。服务生里,女生多男生少,吧员呢,男生多,女生也有几个。古小月最喜欢和我聊天了,每次去,都殷勤得不得了,又是递饮料又是拿杏仁的,一见我话就特别多,我早感觉出来了。古小月长得高高大大,蛮帅气的,不过有点稚嫩,不是我心目中的小马哥。我心目中的小马哥,自然是程刚——程武的哥哥,晓红的男朋友。说起来有点不仗义,女孩子嘛,在感情上,脑袋都是糊搭搭的,凭直觉,喜欢就是喜欢,时机不成熟,暗恋还不行啊。熊军呢,三天两头往娱乐城跑。他不放心我,怕我飞了。记得那时候,我老是要他别过来,挺麻烦的。凯撒娱乐城在市中心的商业区,在扬江北岸,混纺厂和铁纺居民区呢,在江南,隔一条江,每次来都得坐轮渡。轮渡晚上十点半收班,舞厅十点半收场,服务生们收拾完场子下班时,都十一点多了。每次熊军来,我都得在男员工宿舍找空床,麻烦死了。特别是,熊军来后,我再和其他员工一起宵夜,就得装矜持,不能哥哥妹妹地乱喊乱叫乱疯了。要是那样话,疯掉的就是熊军了。

在娱乐城上班,我们几个的关系就奇了怪了。唐玉玲偷偷瞄了晓红一眼。“就莫名其沙了。”这是熊军的原话,他老是喜欢把妙说成沙,故意搞笑。熊军老半真半假地说:“也不晓得谁和谁是朋友。”熊军说得没错,那会儿我下班时间和程刚走的时间差不多,程刚是最后一个歌手,他唱完了,舞厅就散场了。下班后就去吃宵夜——其实娱乐城九点半钟有宵夜,通常都是炒饭炒面炒米粉什么的。在娱乐城里吃宵夜,大家都只吃几口垫垫肚子,半夜十二点左右的宵夜,才是主要节目,到那里,大家在一起喝啤酒,疯呀闹呀,一塌糊涂。我呢,有时和员工们一块吃,有时候,就和程刚他们一块吃。几个乐队的小伙子,鼓手吉它手,贝斯手,还有键盘手,都把我当成程刚的女朋友,以为程刚脚踏着我和晓红两只船呢。程刚呢,也只当多了一个妹妹的,我的疯闹撒娇,他也没往心里去。有时候,我喝得半醉,就半真半假偎在程刚怀里打瞌睡,程刚呢,也不好当着众人面泼我面子,只好一边搂着我,一边和乐队的人聊天,我呢,就躲在他怀里偷笑。那场景,现在想想都脸红。娱乐城里嘛,就那样,大家打打闹闹,没谁当真。晓红比较懒。唐玉玲又看了晓红一眼。总是在正休时,晓红才过来玩,下第一个早班就不想过来,因为第二天还要起早床。熊军呢,一个人过来次数多了,怕我烦,就拉上晓红,做挡箭牌。两人成双成对搭车到轮渡码头,然后坐轮渡过江,再成双成对搭车到娱乐城,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们俩是一对情侣呢。

“叮铃铃!”又有人进来了。

“晓红,你来了。”一个说闽南普通话的男子走过来。

“翰林,最近忙吗?”晓红看着那个男人。

“还好,你呢?”肖翰林说。

“我能怎么样,总不是白忙活。一块坐坐!”晓红苦笑一下。

“过来陪晓红聊聊天,她难得来一趟。”唐玉玲对肖翰林说。

“没问题。”肖翰林说着便走了过来。

翰林对玉玲真好,居然盘下一间咖啡吧,要送给玉玲。晓红心中暗想。听玉玲说,她坚决不要。后来,翰林对玉玲说:“唐娜出国念书总得用钱吧,你现在不筹钱,到时候拿什么送她出国?这样吧,你帮我打理这间咖啡吧,就算聘用,拿工资加提成,亏了不用你管。”居然有这么好的事,玉玲也该走运了。晓红想。

肖翰林坐下来,随意地和晓红、唐玉玲聊了起来。肖翰林是很健谈的,有他在场,任何冷清的场面也会变得热闹。当然,肖翰林明白自己不是主角,所以他在聊了一会儿之后说:“你们聊吧,我到吧台去清一下货。今天星期五,客人比较多。待会客人多了,就没时间清了。”就到吧台去了。

看着肖翰林的背影,唐玉玲的眼睛里露出一丝暧意。和翰林认识,应该是上帝的安排,是上帝派他来拯救我的。弟弟死后,自己伤心了好长时间——是我害死弟弟的,熊军坐牢,也是我害的。那会儿,我精神恍惚,什么事也不想做,老是在想弟弟的事,熊军的事,吃饭也想,走路也想,老是觉得对不起他们,这种感觉,都快压得自己喘不过气来。那天应该是去监狱探望熊军,回来时,下了长途汽车,走在马路上,有人递过一个小册子,说:“上帝祝福你,拿去看看吧,福音小册子。”我看着那本小册子说:“祝福?能祝福我什么?祝福我害死我弟弟?害得我丈夫坐牢吗?”那个人说:“我们都是有罪的,你要去赎罪。去忏悔吧,主会宽恕你,你会得到宽恕的。”我当时就像在漆黑的夜里看到一点亮光,赶紧问:“赎罪?忏悔?我能赎罪,能忏悔?去哪里赎罪,去哪里忏悔?”那个人把小册子放在我手上说:“去教堂,在主的面前忏悔。”我感觉小册子是微微的温热,仔细看了看封面和封底,封底上有教堂的地址。我能赎罪吗?我真的能赎罪吗?一路上,我问自己好多遍。回到家,又把那个小册子看了好几遍,对着小册子想了好几天,最后决定,先去教堂看看。

那个教堂叫圣约瑟堂,在江北的怡和街。那天,我花了一个多小时,才到圣约瑟堂。圣约瑟堂有一个院子,院墙是黑色的铁艺花栅栏,院子中间是一个灰白色的房子,正面墙的尖顶上,有一个很大的十字架。走进教堂,一个神父在讲道:“……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冼净我们一切的不义……”听了半天,似懂非懂,神父讲完后,信徒们唱起赞美歌:“哈利路亚……”听到这歌声,我仿佛觉得,我的心,被什么东西拨了一下,像久旱的沙漠落下细雨,眼泪犹如断线的珠子,不听使唤地流下来。这歌声好熟悉,还有那个雕像,怎么那么熟悉?脚步不由自主带着我,向侧面墙壁上那个雕像移动。她是多么慈祥啊!“她是谁?”嘴巴一张,这句话便滑了出来,一点也不受我控制。“圣母玛利亚。”一个教友答道。是圣母吗?她就是圣母吗?我见过她,真的见过她。眼睛越来越潮湿,越来越模糊;身子越来越冷,仿佛浸在水里。

没错,那天晚上,在扬江,江水浸到胸口,江水真冷,我的心更冷。天是那样地黑,月亮被乌云遮裹得严严实实,江水烦燥地胡乱冲撞着从我身边流过,几艘轮船在不远处航行,“哒哒哒”的机器声尖锐刺耳,像一只只利箭直往耳朵里扎。往前走吧!再往前一步就安静了,所有的烦恼也就化为乌有。我当时这么想着,准备向前迈步,这时,水面上慢慢升腾起稀薄的雾,同时,一首模糊不清的歌声飘了过来,那个声音,宛若一只温暖的手,轻轻抚慰着我冰冷的心,就在那一刻,悲伤的眼泪再次奔放,像开闸的洪水,尽情地在脸上奔涌——对,就是这个旋律,歌词,也好像就是这句——哈利路亚。

歌声响起后,一个身影慢慢从薄雾中显现出来。那是个白色的影子,朦朦胧胧的,却让人感到亲切,感到慈祥。“回去吧,我的孩子!”那个影子对我说。我不是从耳朵里听到这句话,而是从心里听到她的声音。天哪!我居然从心里听到她的声音,那一刻,我分明感觉到,我们的心连在了一起。那个影子看着我,就这么看着我,我们没有说话,但是在心里,我尽情地向她倾诉,眼泪尽情地流。那个影子就站在那儿,默默地听着,直到我哭泣着说完,然后,她又从心里传来那个慈祥的声音:“回去吧,我的孩子!”当我感觉心里轻松了许多,就像放下一副重担,这个时候,月亮从乌云中钻出来,皎洁的月光洒在水面上,水面波光粼粼,犹如天上缀满银河的星辰,一闪一闪的。身旁的江水缓缓地,哗哗地流向远方,它们抚摸着我,轻轻地将我推向岸边;那些轮船开远了,机器声也小了许多,不再刺耳;那个身影,也不知什么时候消失了——对了,我想起来了,就是这尊雕像,原来是圣母,在我准备舍弃生命时,为我指点迷津。后来,我一直在寻找那个身影,在黑暗中,在旷野里,在江边上,只到这一刻。

那天的经文,我的确没听懂,但听完赞美歌,流过泪后,心里面就好受多了。特别是看到圣母像,身上立刻充满了力量——继续生存下去的力量。是呀,这里就是我忏悔的地方,我赎罪的地方,我应该把我的心交给上帝,交给圣母,让他们帮我赎罪。从那天起,我就开始每个礼拜去教堂,慢慢地,我也学会祈祷,学会忏悔。每次到教堂,我都会站在耶稣像前,在胸前划着十字,然后双手紧握,默默地忏悔:“主啊,我需要你,我承认我是个罪人,求你来赦免饶恕我所有的罪。求你的宝血来洁净。我相信耶稣基督是神的儿子,为我的罪在十字架上受死。并且复活……”

我的心在开小差,我和晓红说了些什么?唐玉玲赶紧看了晓红一眼。晓红今天好像有心事,她今天的话也不多。要不问问她?还是算了吧!估计又是保险的事,晓红也蛮累的,让她休息一会儿,就这样安安静静地各自想各自的心事,不也很好吗。唐玉玲把目光从晓红身上移开,投向吧台,那里,肖翰林正在忙活着。

认识翰林,是偶然,也是必然。翰林也是天主教徒,每个星期天都去圣约瑟堂做礼拜。时间一长,彼此都面熟,但没说过话。记得那会儿,我在教堂里,基本不说话,除了祈祷,除了忏悔。记得有一天,做完礼拜后,我走到教堂门口,站住了。天空变成铅色,乌沉沉的,冬雨稀稀沥沥飘下来,冷冷的。那天,我没带伞,那么远的路,衣服肯定淋得透湿。还是等雨小些,或雨停了再走吧。我默默地想。后面,一把雨伞遮过来,蓝灰色的。一个声音在我身后响起:“一起走吧。”随后,一个高大的、穿米色风衣的男子,走到我身旁。侧过脸来,迎着那黑眸洁净、面带微笑的男子,我迟疑了一下。那男子的目光,像夏日的阳光,我感觉冰封的心,出现一丝裂痕。移动脚步,我默默行走在雨伞下。“我叫肖翰林。”男子友善地说。目光依然望向前方,我微微点头,示意知道了。一路上,我们没有多说话。走过一间咖啡吧,翰林提议,进去喝一杯咖啡,暖和暖和。再次微微点头,我默默地跟了进去。

服务生走过来,问要点什么咖啡。翰林要了杯卡布奇诺,然后询问地看着我。我当时随意地看一眼服务生,说:“blackcoffee。”咖啡端过来,热气腾腾的,有中药的苦味。我双手握着咖啡杯,暖和着手,然后,小小地喝上一口。我并没有皱眉。咖啡,我是喝过的,那是在以前。那天,我特意点的黑咖啡,黑咖啡很苦,不过,与那一刻的心相比,算不得什么。“你懂英语?”翰林问。“知道几句。”我淡淡地说。停顿一会儿,翰林说:“我一直在观察你。”我淡漠地答道:“是嘛?”翰林盯着我的眼睛说:“你的眼睛很大,很美。”不会这么无聊吧!我把头扭向窗外,没有回答。“但是,我总是看到你的眼睛里充满忧郁,总是雾蒙蒙的,无法看透。你遇到什么为难的事吗?”翰林问。他看出我有心事,不过,初次接触,彼此都不熟悉,更不了解,我能对他说什么呢?我摇摇头,淡淡地笑了笑,眼睛依然看向窗外,眼里依然迷蒙。翰林见我不说话,又说道:“你是我的姐妹,你遇到困难,我应该帮助你。”教友们都是兄弟姐妹,我是知道的,可是,我内心的苦楚,他又怎么帮得了呢?前几天,和女儿唐娜一起去看熊军,看守出来说,熊军只见唐娜。熊军又拒绝见我,也不知是第几回。每次,唐娜出来,脸上都沾满哀怨的眼泪。看得出来,唐娜对我的情感是复杂的,像青藤对大树的情感,是难以言辞的纠结,是不能舍弃的依赖。每一次,熊军的拒见,唐娜哀怨的目光,都像一把刀割在我心上,真痛啊。上帝呀,宽恕我的罪过吧!一想到这些,我的眼睛又开始潮湿。翰林递过纸巾,并问我还要不要再来一杯,我说不用。我们又坐了一小会儿,然后起身,走出咖啡吧,走进街道,走进冬雨,走向车站。就这样,慢慢地,我们就认识了。

打那以后,我们经常一起做礼拜。做完礼拜后,就一起走,一起喝一会儿咖啡,或吃一顿午餐,然后,翰林把我送上公交车。慢慢地,我了解到,翰林是台湾人,在这里开了一家贸易公司。翰林结过婚,妻子去逝了,他有一儿一女,都在美国念书。翰林很喜欢旅游,他常说,世界是很大的,也是很美的,有各种各样的生活,要到处去看看,看看那些不一样的生活,会开阔眼界,眼界一开阔,思想就会活跃,就会深远起来,内心的伤痛,也会慢慢淡化。对旅游,我没什么兴趣,也没钱,我感兴趣的,是怎样改变生活,准确地说,是怎样改变女儿的生活。现在,女儿唐娜是我的精神支柱,是我活着的唯一理由,为了唐娜,我什么都愿意去做。和翰林聊天,让我开阔了眼界,一些以前羡慕的事,在那一刻,也像春天发芽的小草,在内心萌动起来。

以前在厂里,同事们在一起,老是聊,哪个哪个的儿子去了美国,哪个哪个的女儿去了英国,都是环境比较好的家庭,拿出几十万,把孩子送到国外,去留学。大家羡慕死了,心事也活络起来,都想让自己的孩子出去,不过,看看可怜巴巴的工资,根本不可能,也就是天方夜谈地谈一谈,胡思乱想地想一想罢了。后来从厂里出来,我在深圳挣了点钱,唐娜也上中学了,我也准备让同事们羡慕上一回——等唐娜一毕业,就送她出国,让她去留学。可天上的云,真是扑迷难测,就在那会儿,出了那档子事,钱都折腾光了,梦也破灭了。那会儿,我整个人都垮了,精气神也散了,整天像丢了魂似的,眼睛每天云雾缭绕着,心也雾锁深山了。

翰林的出现,有点像强心针,让我看到一点希望,重新圆梦的希望。那会儿我清醒地知道,自己年龄不小了,不能再像以前那样挣钱。出去打工,没有人脉,就没有好位置,没有好位置,就挣不了多少钱。唐娜再过两年就毕业了,到时候,哪来的钱送她去留学。翰林可以当作希望,可以向他开口,能去他的公司做事,挣钱就快多了,到时候,只要能拿出大头来,剩下的,东拼点,西借点,唐娜也就能出去,能留学了。当然,翰林也是蛮不错的,和他在一起,也是蛮开心的。我喜欢和他在一起,听他侃侃而谈,从他嘴里,我看到了安第斯山脉,看到沃尔塔瓦河,看到弗吉尼亚的北美红雀,看到旧金山大桥,看到哥本哈根的圣诞雪。

唐玉玲充满感激地看着正在吧台里忙碌的肖翰林。

翰林对我,是一见钟情的,或是我凄迷的眼神,或是我淡淡的忧伤,让人想起冰雪中无助的小兔。“你需要帮助,需要爱,上帝指引我们去帮助需要关爱的人,我应该帮助你。”翰林这么说着,这么做着,他从我身上,看到了他妻子的身影。“你是我的恋人,也是我的姐妹。”翰林经常对我这么说,他没有让我去他的公司,而是盘下一间咖啡吧,和一束玫瑰一起,在情人节的夜晚,作为礼物,送给我。这么贵重的礼,我怎么能接受,我受得起么?翰林告诉我,他不希望我做他的情人,而是希望我做他的太太。面对感人的玫瑰,唯有簌簌的眼泪。是激动?还是更深的忧伤?不知道!那一刻,看着手捧玫瑰的翰林,我想起在厂里的那些个冬夜:晚上十点钟,下中班了,走出车间,外面白雪皑皑,夜色不再黑暗。厂门口,一大群推自行车的男人,站在雪地里,像冬天里的一把火,他们够着头在女工人群中寻找着,寻找着自己的爱人,或女朋友。熊军也在那里,推着那辆有点破旧的自行车,看到熊军,我的步子轻快起来,寒风也不再寒冷……看着翰林手里的玫瑰,我异常清醒,我走过去,很高兴地接受了玫瑰,同时,又委婉地回绝了咖啡吧。我是个罪人,时刻都在忏悔,我放不下熊军,翰林这份爱,我无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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