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农民:从“吃饱了”到“富起来”
2019-11-11焦守田
前线 2019年10期
焦守田
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们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把中国建设成为了繁荣昌盛、举世瞩目的社会主义大国,向人民交出了满意的答卷。北京郊区70年发展日新月异,农民生活实现了从贫困到富裕的历史变迁。
京郊农民实现从贫困到富裕的四个阶段
新中国使郊区农民摆脱了贫困。北京农村虽然地处大城市郊区,但在解放前深受封建王朝、官僚、资本家、军阀和地主的多重剥削压迫,政治上属于社会最底层,过着食不果腹、衣不遮体、居不避寒的生活。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新中国把农民从水深火热的旧社会解放出来,政治上当家作主,生活上不断改善。根据毛泽东提出“乡村土地改革办法,绝不能实施于大城市附近”的电报精神,北平市出台《关于北平市辖区农业土地问题的决定》,提出北平郊区土地改革的十二条政策,并于1950年底完成土地改革(包括以后分批由河北省划入的远郊区县)。贫苦农民分得了土地、农具,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即使在三年恢复时期的1952年,劳均年收入仍达到204.7元,比1949年的129.8元,增长了57.7%。为实现共同富裕,1953年郊区农民走上了合作化道路,解决了一家一户农民生产缺资金、缺农具、缺人力畜力等困难,使农民生活进一步改善。根据2008年《北京志·农业卷·农村经济综合志》的数据,到1957年,郊区农民劳均纯收入达到340.55元,比1952年增长了66.4%,平均年增长10.7%。
家庭联产承包使农民生活实现温饱。1958年,在全国人民公社化运动推动下,由于生产关系调整过快,取消了按劳取酬,吃“大锅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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