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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背景下我国产业扶贫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2019-11-09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9年3期
关键词:贫困者贫困地区对象

(安徽大学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系,安徽合肥 230601)

1 引 言

200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中国农村扶贫纲要(2001-2010)》正式提出产业化扶贫的概念,并强调了产业扶贫的重要作用,认为其是提升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的重要手段,也是实现脱贫的根本之策。党的十九大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并确定了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1]我国的乡村振兴战略与脱贫攻坚任务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都立足于相关产业的发展,产业是脱贫的根本之策,同时,乡村振兴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产业振兴,离开了产业的发展,也就无法真正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产业扶贫作为提升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的有效手段,是一项具有持续性的造血式扶贫措施。但要认识到脱贫不是我们的最终目标,更不是广大人民的最终追求,因此,我们绝不能仅仅将产业作为脱贫的工具,更要促进产业脱贫与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机结合,立足于共同富裕的根本目标,树立产业是为了脱贫,但绝不局限于脱贫的意识,全面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乡村振兴战略目标。

2 产业扶贫与乡村振兴之间的内在关系

2.1 产业扶贫是乡村振兴的前提和基础

贫困问题仍然是当前我国面临的一项重大问题,只有做好扶贫工作,确保贫困人口脱贫,才能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打下坚实基础。有贫困的乡村是无法实现振兴的,摆脱贫困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基础性工作。产业扶贫作为一项重要的扶贫措施,与传统的救济性扶贫不同的是,它不仅能够帮助贫困者脱贫,更为贫困者致富提供了无限的可能性。同时,产业的发展还能够有效促进整个贫困地区的发展,使贫困地区不仅能摆脱贫困,更能够走一条适合地区发展、有当地特色的致富之路,在脱贫的基础上,实现产业兴、人民富,最终促进乡村振兴战略的顺利实现。

2.2 乡村振兴对产业扶贫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产业扶贫是为实现脱贫而提出的,要解决的是贫困对象的生存及温饱问题,乡村振兴战略是围绕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总目标和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提出的,其所要实现的是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美好局面。现阶段,脱贫虽然仍是我国的重要任务,但对于扶贫产业的发展,我们绝不能满足于脱贫的目标,在乡村振兴战略的背景下,需要对产业扶贫提出更高的要求,不仅要实现脱贫,更要实现致富,不仅是扶贫产业,更是乡村振兴产业,实现二者的有效衔接,从而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现提供产业基础。

3 乡村振兴背景下我国产业扶贫中存在的问题

3.1 救济式产业帮扶居多,贫困对象自主发展意识差

产业扶贫作为一种“造血式”扶贫措施,是通过提高扶贫对象的生产能力以促进其发展,进而改善其生活水平。可以说,赋予贫困者所需的能力是开发式扶贫的意义所在,产业扶贫的本质是“能力扶贫”。[2]但在我国目前的产业扶贫中,存在大量的救济式产业帮扶,即利用产业扶贫资金开展资产收益扶贫。虽然救济式产业帮扶具有简单、易行、见效快的特点,可以通过向相关贫困对象发放产业收益金,在短时间内提高贫困者的收入水平,从而达到预定的脱贫目标,但救济式产业帮扶只强调贫困者的资产收益权,而忽视了贫困者对相关产业的主体参与性。因此,救济式产业帮扶更多的是一种直接救济,并没有摆脱“输血式”扶贫的范畴。这一模式对于贫困者而言,与传统的直接救济方式一样,贫困者没有得到能力上的提升,不利于树立贫困者的自主发展意识,这与产业扶贫的初衷是相违背的。救济式产业帮扶虽然对脱贫在短时间内可能会有显著的成效,但却无法真正带领农村地区走上致富之路,无法真正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3.2 政府干预较强,缺乏市场活力,忽视产业的长远发展

一般而言,产业扶贫具有两种具体的模式,即政府主导的产业扶贫模式和企业主导的产业扶贫模式,这两种模式都离不开政府的干预。政府的过度干预轻视了贫困人口的内生动力,忽视了市场的决定作用。在政府主导的产业扶贫模式中,政府往往基于脱贫压力和政绩考量而选择“短、平、快”项目,希望通过产业扶贫资金的投入达到立竿见影的效果。[3]尽管相对于政府主导的产业扶贫模式而言,企业主导的产业扶贫模式中政府干预性相对较弱,但在企业的入驻过程中,政府往往会选择见效快、短期收益明显的产业,而忽视了产业所带来的长远利益,甚至会出现权力寻租的风险。同时,产业扶贫是一项政治行为,而产业的发展是一项经济行为,这就可能会出现政治逻辑与经济逻辑之间的矛盾,当政府过于追求政治利益时,产业的发展就会缺乏市场活力,并且政府对市场经济的把控以及产业的市场化发展并不擅长,这也就导致了产业结构不合理,并且缺乏抵抗市场风险的能力。

3.3 贫困人口素质较低,观念落后,缺乏相关知识技能

贫困地区信息相对闭塞,思想观念较为落后,贫困者大多没有受过良好的教育,文化程度较低,缺乏相应的知识技能,缺乏持续发展的能力,严重阻碍了扶贫产业的发展。一方面,部分贫困者存在惰性思维,安于现状,一味地依赖于政府补助,“等、靠、要”思想严重,自身发展的愿望不强,对美好生活的追求缺失,因而缺乏产业参与的积极性与进取心。在大量的扶贫政策红利面前,这些贫困者存在依赖政策扶持获益的投机心理,陷入“越穷越要、越要越懒、越懒越穷”的恶性循环。[4]另一方面,部分贫困者有志于参与到相关产业中去,渴望以自己的努力达到更高的生活水平,但他们由于所受教育有限,缺乏相应的技术技能,导致生产效率较低,无法更好地发挥产业扶贫的效果。

3.4 相关产业覆盖面小,缺少主导产业

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基础与关键,只有做好产业发展才能实现乡村振兴。扶贫产业与乡村振兴产业是同根同本的,绝非两个不同的概念,但在我国目前的实践中,扶贫产业往往以贫困对象为主体,甚至很多产业是为了完成脱贫任务而针对贫困者设置的,这与产业扶贫的初衷是背道而驰的。虽然有的扶贫产业开放程度相对较高,但更多的具有小型化、分散化的特征,难以形成规模化,缺少主导产业,因而难以对更多的农民群众产生吸引力,从而加剧了贫困地区人才与劳动力的流失,而人才与劳动力是产业发展的必备要素,这也就使贫困地区陷入了产业规模小、缺乏吸引力、劳动力流失、产业难以发展壮大的恶性循环。当前的扶贫产业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达到脱贫的目的,但随着时代的发展,尤其是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脱贫已经成为我们的基础性任务,在脱贫的同时,我们更要追求并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战略目标,但是我国目前的扶贫产业难以达到要求。

4 乡村振兴背景下产业扶贫的对策建议

产业扶贫在脱贫攻坚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其作用绝不应该仅仅局限于脱贫,要立足长远,将扶贫产业与乡村振兴产业有机融合,使其成为致富产业、振兴产业,针对目前我国产业扶贫存在的问题,形成了一个基本的产业扶贫发展模式图,如图1所示,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图1 产业扶贫发展模式图

4.1 加强宣传与引导,切实保障贫困对象的主体参与

目前,救济式产业帮扶作为一种快速有效的产业扶贫模式,在很多地区成为了产业扶贫的主流模式,尽管这一模式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快速增加贫困对象的收入,以实现脱贫目标,但其无助于贫困对象能力的提升,与产业扶贫的初衷是相悖的。对于丧失劳动能力,无法进行产业参与的贫困对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实施这一模式,将其作为救济制度的一种补充。对于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对象,政府要对其进行一定的政策宣传,使其转变观念,摈弃落后的“等、靠、要”思想,树立“脱贫是基本,致富是追求”的思想观念,提高贫困对象自立自强、奋斗脱贫的斗志。产业的设置要综合考虑其发展前景以及贫困对象能力等多方面的因素,积极吸取贫困对象对产业设置及发展的建议,尊重其发展意愿,切实保障贫困对象产业参与的主体性。

4.2 减少政府干预,强化市场主导,加强社会力量参与

产业扶贫是一项政治行为,但产业的发展却是一项经济行为,政府作为政治行为的实施者,其对市场经济的把控往往会不足,政府对扶贫产业的过度干预,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产业的发展,甚至可能使其面临更高的市场风险。产业扶贫是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产业发展为杠杆的扶贫开发过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中提出产业扶贫最理想的方式是让农民跟着市场走,而不是跟着政府走。因此要想产业得到发展,确保产得出卖得出、产得好卖得好,就要从根本上强化市场导向,根据市场需求,因地制宜地调整产业结构。产业扶贫是一项繁重的工作,仅仅依靠政府是不切实际的,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要动员全党全国全社会力量”。扶贫产业的发展要加强社会力量的参与,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重要作用,[5]在产业扶贫中,政府要积极转变职能,减少干预,充分发挥顶层设计的职能,由执行者变为规划者、扶持者、监督者,强化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在产业扶贫中的支撑功能,推进政府、市场和社会力量三者之间各尽其责、形成合力,共同促进产业发展,充分发挥相关产业在贫困地区的支柱性作用。

4.3 加强贫困对象知识技能培训,提高其发展能力

贫困的根源在于贫困对象知识的贫乏以及相应的技能水平的低下,产业扶贫正是通过对贫困对象能力的提升,使其创造财富,达到自救的目的,并促进自身的持续发展。相应的知识技能是贫困对象参与扶贫产业的必备条件,因此,要遵循“扶贫先扶智,治穷先治愚”的原则,根据贫困对象的实际需求,对贫困对象进行相应的知识技能培训,以提高其发展能力。一方面,整合培训资源,设计符合当地实际需要的培训项目,邀请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经常性举办培训课堂,加强技术指导,实行专业人才驻村、驻县制度,确保贫困对象在实际中遇到的问题能够得到有效解决;[6]另一方面,加强信息服务,使贫困对象充分了解市场动向,提高适应市场以及持续发展的能力。

4.4 扩大参与主体,培育主导产业

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产业扶贫被赋予了更高的要求。不仅要达到扶贫的目的,更要追求致富、振兴的目标;不仅要实现贫困对象全覆盖,更要扩大其参与主体,使其成为贫困地区发展的支柱型产业。在政府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的基础上,扩大相关产业的覆盖范围。在贫困对象参与的基础上,鼓励村民参与其中,并动员村集体的力量,促进产业的发展,吸引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就业,减少贫困地区的劳动力流失,促进贫困地区的发展。通过扩大产业的参与主体,加强有能力者对贫困对象的带动作用,发挥大户带动的作用,充分发挥村集体与农民合作组织的作用,通过全员参与,培育具有当地特色的主导产业,以产业发展带动脱贫,并且通过集体收益资金对贫困对象进行相应的补助,增加贫困对象的收入来源,在脱贫的基础上,使贫困对象走上致富之路,最终实现产业振兴、生活富裕的目标。

5 结 语

当前我国已经进入到脱贫攻坚的决胜阶段,产业扶贫自提出以来已经经历了18年的时间,我们不能仅仅把产业当作脱贫的工具,脱贫已经成为当前的基础性工作。要立足于乡村振兴战略,以更长远的眼光,对脱贫产业提出更高的要求,使其成为致富产业、振兴产业。通过产业的发展,建立有内生动力、有活力的致富长效机制,实现人民富裕、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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