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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物联网的我国流通供应链协同模式及政策建议

2019-10-28季小立朱鸿渐

商业经济研究 2019年20期
关键词:政策建议物联网

季小立 朱鸿渐

内容摘要:无论从新一代信息革命下的时代背景导向,还是流通业自身发展,物联网的应用对流通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基于互联网技术,设计了三种流通供应链协同模式,一是基于链条协同管理的融合型流通供应链模式,二是基于政府供给服务的平台型流通供应链模式,三是基于新需求导向的定制化流通供应链模式。同时,这些模式的应用都具有自身的适用条件,而基于国内现状,在互联网应用到流通供应链协同的过程中仍存在着使用成本、信息化、技术标准、利益分配等方面的问题和难点。文章最后按照问题导向,提出了有关对策建议。

关键词:物联网   流通供应链   协同模式   政策建议

物联网作为新一代信息革命下的新生产物,对流通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其一,物联网包含了条码技术、RFID射频技术、GPS技术等多种以电子数据交换为主的新型技术,可以更好地对商品进行标识和识别,并实现商品的信息交换,这有利于流通企业转变传统的单纯线下或纯电商运营模式,大大提高流通的可靠性,从而扩大流通生产力。其二,通过物联网技术,可以有效实现对商品上游原材料、零部件以及产成品的全程识别,可以有效对仓储和物流环节的运行情况进行实时跟踪分析,并作出补货、调货等决策,因而站在流通企业效益角度上,这无疑降低了企业的运营成本。据联合国的统计,我国工业产品的流通费用约占产品成本的20%-40%,而发达国家该比重一般只有9.5%-10%,这种差距在一定程度上是由于国内外物联网发展差距所带来的。其三,物联网技术在流通业领域的广泛应用,有利于拓展新的商业模式,从而带动流通业转型升级。新商业模式的重点在于企业业务应用,而物联网技术的嵌入,可以让企业内部的业务套上新的模块,也能嵌入新的思维,从而实现原业务模式的重大转型,进而形成新的商业模式。总体来看,物联网嵌入到流通业领域,对流通业的高质量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在当前全球一体化发展日益显著的大格局下,行业的竞争已越来越倾向于供应链的竞争。因此,要实现我国流通业的高质量发展,势必要将流通业的发展置于整个流通供应链视角下进行系统谋划。2017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于是供应链的创新与应用上升至国家战略。2018年5月,国家商务部、财政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2018年流通领域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的通知》,标志着流通供应链建设已上升到国家层面。与此同时,流通供应链的发展,也应该是更加注重协同,这样才能确保整个供应链运行的持之以恒。而新时期供应链的打造建设,必然是带有智能化色彩的,在流通供应链建设过程中,要充分融入信息技术和手段。因此,依托物联网这一新兴技术,构建我国流通供应链协同发展的新模式,对于我国流通业的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物联网应用下的流通供应链模式创新

基于物联网应用,本文设计了三种流通供应链模式:

(一)模式一:基于链条协同管理的融合型流通供应链模式

1.模式构建与分析。流通供应链的协同发展,一个关键之处就在于整个供应链运作机制的协同。随着互联网的快速普及,企业的竞争理念也发生了重大变化,供应链竞争越来越成为企业甚至是行业竞争的主流,因此供应链链条的协同管理成效好坏理所应当是流通业发展质量好坏的一个关键。在物联网应用下,流通供应链的链条协同管理,就是围绕供应链上的核心企业,依托信息化平台,构建由生產者、批发商、分销商、零售商和物流商等成员组成的联盟,使链条上的资金流、信息流和物流都可以在信息平台上形成顺畅的流动机制。如图1所示,基于这种模式,构建集成物联网技术的供应链管理平台,从上游供应商到下游零售企业到终端消费者的过程实行全程跟踪管理。但这由于需要很大的后期维护成本,因此一般需要有规模、有实力的大型流通企业才能承担。在管理过程中,商品被赋予电子标签,通过标签读写器功能反馈到平台上。平台基于物联网技术,对其质量、功能和交货时间进行实时监控,并对商品的突发事件及时给出解决方案。在链条协同管理的模式下,流通企业传统的业务将发生改变,因为如果没有物联网的应用,那么流通企业就很难对经营情况进行实时管理,也无法充分地将消费者需求通过渠道传导,反馈给上游供应商,这就不利于供应链的协同发展。

对于这种供应链协同模式,笔者认为存在三个优势特点:第一,通过集成化的平台,围绕大型流通企业这一核心,能确保龙头型的流通企业持续处于领头引领作用的地位,对平台的维护和整个模式的运作也有兜底作用。第二,通过物联网技术的全程参与,可以让整个供应链的资金流、信息流和物流保持畅通,有助于提升整个供应链的效率,促进供应链价值增值。第三,通过第三方提供物联网平台,可以减轻流通企业在平台建设上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从而提高流通企业的经营效益。

2.模式适用条件。这种模式存在一定的适用条件:第一,需要有较强的互联网信息技术作为基础支撑。虽然集成物联网技术的供应链管理平台是第三方提供的,但是要求供应链各环节上的运营主体都要充分参与到信息化运作中,要求上游供应商和下游流通企业以及物流企业广泛运用条码、电子标签和RFID等技术,实现商品信息的全程可视化。第二,需要有规模化的流通企业支撑。为了确保整个供应链系统的良好运转,必须要由有实力的大型流通企业进行管理,电信运营商和系统集成商作为平台的提供者,可以根据流通企业对平台的管理情况提出改进建议。第三,需要对企业传统的业务模式进行更新。在这种融合型的流通供应链模式下,供应链不同环节的主体在业务流程上可能会有所融合,这就要求企业结合物联网技术对业务进行流程再造。

3.案例分析。阿里云在2014年就开始物联网研发应用,目前已建立起一个智慧化的供应链服务系统——水晶球。依托该平台,阿里巴巴旗下天猫等企业为龙头流通企业,在平台上集聚了其他运营主体,平台为它们提供供应链管理的优化方案及大数据决策支持。“水晶球”平台利用大数据和物联网技术,集成了精准选品、数据预测、最优线网布局、库存管理等功能,服务范围从前端生产到中端库存到末端的零售及售后服务,以及全程物流作业。在这个系统中,利用智能AI技术,增强机器学习、目标跟踪、运筹优化和精准数据分析等方面的能力,让商家的经营活动变得“简单”。此外,“水晶球”还提供了业务沙盘功能,包括销售、补货、调拨、效果评估等模拟业务,为一些中小型流通企业提供业务学习支持。在2018年4月9日至5月6日针对海尔、美的、西门子、kindle等10大品牌店铺销量进行预测,最终预测精准度达到91%,可见运用该平台可以有效提升整个供应链对市场的反应速度。

促进物联网在流通供应链协同应用的对策建议

将流通供应链的信息化基础设施作为重要保障。由于当前国内流通供应链的信息化基础设施仍然比较滞后,尤其是物联网应用的设施体系与发达国家还有明显距离,因此要实现物联网下的流通供应链协同发展,当务之急就是要持续健全信息化基础设施体系,从而为物联网平台服务、供应链企业之间的信息传输与共享、商业模式的运行和供应链的管理提供良好的信息技术支撑。政府要加大对公益性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尽量确保信息服务全覆盖、无死角。此外,要加大城市之间、城市圈内部的区域协调,在信息设施覆盖面充分的基础上,尽量减少重复建设,优化资源配置。

将减轻流通供应链运营成本压力作为一项重要措施。成本问题是当前流通企业及供应链上各成员面临的最为现实的问题,也是制约物联网应用的重要瓶颈。只有切实将成本降下来,才能有效解决卡脖子难题。对此,一方面政府应积极做好企业降本减负工作,切实减轻企业税负,让企业将更多的财力和精力投入到流通供应链运作中。另一方面,政府也要鼓励和扶持企业加大创新投入力度,切实转变传统的流通模式,引导企业积极应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让企业更好地参与到供应链运作中来,提高企业运行效率。

将转变运营主体的观念作为有效途径。流通供应链协同发展,需要供应链上的主体加强协同,在物联网应用更需要企业主体之间秉持共享理念,促进共同发展。为了从根本上扭转当前企业之间“彼得我失”的零和博弈思维,积极向“相得益彰”的协同发展思维转变,政府要积极发挥中间调和作用,加强协同发展的宣传,有效引导企业加大合作,并对协同发展有成效的企业主体予以一定的奖励和补助等支持。另一方面,也要转变传统的低门槛格局,政府要自上而下,制定行之有效的物联网技术标准规范,确保供应链企业主体在应用物联网技术时有据可依。

将龙头型流通企业作为供应链运作的力量源泉。有实力雄厚、信息化水平高的大型流通企业支撑,可以促使流通供应链协同建设事半功倍。就像上文中的一则案例,阿里云通过“水晶球”这一物联网平台,可将旗下的天猫打造为重要的领军流通企业,这样整个供应链在市场上也更具话语权。第二类流通供应链模式虽然没有强制要求大型流通企业参与,但是中小流通企业的培大育强,也是有利于促进供应链协同发展的。在物联网的嵌入下,可以将流通企业培育的抓手放在物联网应用上,鼓励有条件的流通企业积极开展与电信运营商和系统集成者等主题合作,围绕供应链整合发展和运营管理共同商讨对策。

将企业、政府、平台供给者和消费者全链条作为协同发展的关键脉络。要确保供应链协同发展,必须要确定一条供应链运行的主线,供应链协同运作必须确保全链条畅通。在我国的市场体制下,本文设计的三种基于物联网应用的流通供应链模式,都不可能完全由市场来支配,必须要有政府的参与和协调。所以,应将企业、政府、平台供给者和消费者全链条作为协同发展的关键脉络。其中,流通企业主体应积极建立企业联盟,一方面可聚合零散流通資源,发挥集聚优势,另一方面也可提高信息共享度,提升物联网应用的效率。政府一方面发挥中间协调作用,另一方面也发挥全链条的宏观调控作用,尤其是对于小商品、服装零售等中小流通企业居多的领域,要更加发挥政府服务和引导作用,引导企业加大合作共建力度,共同推进供应链协同发展。

参考文献:

1.张慧.流通业建立协同供应链的必要性与创新路径[J].商业经济研究,2016(17)

2.杨利军.基于协同供应链的流通关系创新[J].中国流通经济,2014(3)

3.陶冶.物联网产业商业模式的探索与创新[J].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4)

4.于丞.“互联网+”背景下商贸流通业协同创新机制研究[J].价格月刊,2018(8)

5.胡燕.武汉城市圈流通业协同发展初论[C].第六届中国中部地区商业经济论坛论文集,2012

6.彭正银,王永青.京津冀流通业网络化协同内涵与运行机制研究[J].北京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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