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社厅解答两类人员退休政策热点问题
2019-10-24
党的生活(黑龙江) 2019年9期
省人社厅解答两类人员退休政策热点问题
近日,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就企业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正常退休有关政策的一些热点问题,从七大方面进行了解答:关于参保人员退休时间认定问题;关于达到规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不足15年人员延续缴费、趸缴及基本养老金核定问题;关于生产岗位女性参保人员退休年龄问题;关于企业女职工岗位变动问题;关于参保人员档案蓄意更改及弄虚作假问题;关于退休年龄掌握问题;关于参保人员达到正常退休年龄未及时办理退休手续基本养老金标准如何核定问题。
(消息来源:《新晚报》;如欲了解详情,请进入本刊微信公众号,在对话栏输入关键词“退休政策”即可)
我省发布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发布《黑龙江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了三项免费培训政策。一是对贫困家庭子女、贫困劳动力、“两后生”(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残疾人等群体自主选择培训主体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或培训主体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培训合格后按收费标准给予个人或培训主体相應补贴。二是贫困劳动力、去产能失业人员、退役军人等群体参加项目制培训的,培训费拨付承担项目制培训的主体。三是距刑满释放不足一年的服刑人员、戒毒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由管理部门自主选择培训主体,培训合格后按收费标准给予培训主体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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