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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模式下的社会资本方涉税问题研析

2019-10-22吴娟

财经界·上旬刊 2019年10期

吴娟

摘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项目具有投融资额度大、涉及参与主体多、全寿命周期长等特点。该模式上世纪八十年代出现在英国,2010年引入中国,近几年才大量推广实践,国内并没有针对PPP模式形成统一的税收法律法规,也未对涉税问题给出一个明确且清晰的规定。本文结合具体案例,以社会资本方的定位,对PPP项目全周期的涉税情况进行细致的分析,通过缜密的梳理得出PPP交易事项中的涉税事项,并提出应对的管理建议。

关键词:PPP模式  社会资本方  涉税问题  专项财政补贴

由于PPP项目的特殊性,投融资金额较大,交易结构复杂,全周期较长,关系协调难度大,要想良好的管控PPP项目,降低税负,合理规避涉税风险并非易事。笔者以社会资本方角度,通过具体实务案例,用全周期法来对包含建设期和运营期的全过程涉税事项进行解析,并提出了相对有效的研究结论。

一、案例基本概况

某城乡一体化智能交通PPP项目,总投资16.4亿元,为国家示范库项目,具体包括城乡交通一体化、城区社会停车场、城乡公交一体化和城乡物流智能化等四个子项。其中城乡交通一体化子项建安费约11.2亿元,主要为4条国省道干线公路。社会资本方出资比例为90%,负责组建SPV公司,联合体中标,其中一方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直接承担施工任务;社会资本方通过使用者付费和甲方支付的可行性缺口补助收回投资并获取合理的投资回报。

二、PPP项目各阶段涉税问题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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