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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将上线

2019-10-21

天津教育·下 2019年1期
关键词:北京市教委公用办园

1月16日,在北京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政务询问、咨询活动现场,北京市教委副巡视员冯洪荣表示,北京市将引入第三方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信用等级评估。培训机构的行为、承诺都会计入信用积分,为家长选择培训机构提供参考。信用分级评估机制已在朝阳区、海淀区进行试点。

2019年上半年,北京市教委将完成第三阶段的治理工作,下一步将发布《培训机构规范发展实施意见》,进一步支持和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目前,实施意见已在报审程序中,预计不久就会公布。”冯洪荣说。

寒假将至,为避免产生新一轮“培训热”,北京市教委将采取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

北京市同时试行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制度,已经向社会公布白名单培训机构474家、黑名单机构72家。未来将公布第二批“黑白名单”。“对列入‘黑白名单的机构,将根据其办学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冯洪荣说,“黑白名单”并非固定不变,列入“黑名单”的机构,如整改良好,可以从“黑名单”中除名。

北京市教委副主任李奕表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最终要指向提高学校教育质量、缓解家长和学生的焦虑。北京市教委将加强综合施策,从更好地服务于孩子成长的角度,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减少课业负担,缓解择校矛盾。中小學可以通过零起点教学、课后延时服务、为学生提供更丰富教育资源等方式,保障学生在校内有实际的收获。

目前,北京市教委已开始对线上培训机构进行摸排登记,并建立台账。摸排内容包括平台运营主体、运营模式、具体培训内容、机构是否具备办学许可等。预计今年上半年完成摸排工作。

除了建立台账外,北京市教委还将对线上机构作出初步规范。冯洪荣表示,线下机构的一些规范措施,如对教师资格证书的要求等,将同样用于线上机构规范治理,未来还将为线上培训机构出台新的规范措施。“由于监管相对复杂,需待教育部的相关要求出台之后再同步制定。”

冯洪荣透露,预计今年上半年将上线“全市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充分运用信息化、大数据手段,公布校外培训机构的信息变化情况。届时,家长可在平台上查询北京市所有培训机构情况,包括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开设课程情况、信用等级评价等。

摘自《人民网》

江苏:规范融合教育资源中心建设

近日,江苏出台《关于加强普通学校融合教育资源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此次出台的意见内容涉及普通学校融合教育阵地、人员、经费、装备、课程以及管理机制等,提出在全省中小学、幼儿园中选择一批示范学校,集中力量配置特殊教育资源。

意见建立了教育、民政、卫健委、残联四部门联动机制,明确四部门的职责以及普通学校是建设融合教育资源中心的主体。建成后的中心必须具备实施特殊教育的专业能力,为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少年儿童及其家长提供个别化教育和康复服务。按照计划,到2020年,江苏基本普及有特殊教育需要学生的十五年教育,实现各学段融合教育资源中心全覆盖,在普通学校接受融合教育的特殊教育需要学生占该学段特殊教育需要学生总数的80%以上。

据介绍,意见最大的亮点是扩大了特殊教育对象,首次全面界定了普通学校中特殊教育的实施对象,从现行国家确定的三类拓展到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智力残疾、肢体残疾(含脑瘫)、精神残疾(含孤独症)以及学习障碍、情绪行为障碍等九类有特殊教育需求的儿童少年。此外,意见还特别强调融合教育资源中心要“提供特殊教育清单式服务”,让家长明确了解孩子在被评估认定后可以享有的特殊教育服务,“既确保有特殊教育需求学生最大限度地融入普通教育,又确保他们能得到充分尊重”。

特殊教育对象的扩大也是对专业师资数量和质量的挑战。因此,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同时明确高中和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按当地普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的8倍以上拨付,幼儿园按义务教育阶段特教学校标准下达生均公用经费。意见还要求将融合教育覆盖率、特教专职教师配备率等纳入教育现代化监测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构建了行政顶层设计、专业同步跟进、评估有效推动的融合教育支持保障体系。

摘自《中国教育报》

贵州: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出台

日前,贵州省财政厅、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建立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原则上不低于每生每年500元。

《意见》要求,从2019年春季学期起,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所有公办园(含公办小学附设的幼儿班和学前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原则上不得低于每生每年500元,确有困难的地区最迟于2021年达到此标准。在此基础上,幼儿数不足60人规模的幼儿园按60人核定公用经费;对在园幼儿人数较少,按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测算低于2018年度基本支出预算的幼儿园,原则上仍维持现有经费保障方式。

摘自《中国教育报》

新疆:形成“村村有园”新格局

从新疆教育厅公布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8年度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报告》中了解到,新疆农村学前三年免费教育工作取得巨大成绩,已形成全区“乡乡有园、大村独立办园、小村联合办园”的学前教育新格局。至此,新疆基本实现了每个村都有幼儿园。

据了解,从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以来,自治区党委从稳疆兴疆的战略全局出发,决定前置实施“十三五”规划,顶层设计、超前谋划、高位推动,加快推进农村学前三年免费教育。新疆明确2016年底实现农村4~6岁适龄幼儿“应入尽入”、2017年农村幼儿园“应建尽建”的“两步走”战略目标。

截至2017年9月,新疆共新建、改扩建4408所农村公办幼儿园,全区(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有幼儿园7778所。其中,农村6887所、城市891所;公办园6835所、民办园943所,全区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0%。全区(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园幼儿143.98万人,农村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100%,全区全口径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5.95%。

据了解,新疆2018年落实学前教育发展资金2.25亿元、园舍维修资金1.1亿元,用于改善城乡幼儿园办园条件。新疆还提高了农村学前三年免费教育保障经费,标准由生均每年1810元提高到2800元,为农村幼儿园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经费保障。从督导评估结果来看,农村公办园、城市普惠性民办园办园条件明显改善,园舍环境安全良好,设施设备齐全,玩教具、图书等教学材料充足,农村幼儿园成了农村幼儿的乐园,与城市幼儿园的差距日渐缩小。

新疆改革完善了教师招聘政策,通过实施国家和自治区特岗计划,继续实施大学生实习支教计划,启动自治区和兵团干部、教师支教计划,各地充分发挥主体作用,自主聘任保教人员,转岗分流教师优先满足保教需求,构建了扩充增量、盘活存量、专兼结合、多措并举的学前教师队伍建设新格局。

2017年以来,自治区财政先后拨付南疆四地州25亿元专项资金,为地方聘任教师提供保底支撑,各地幼儿园基本上足额发放了教师工资,并按规定缴纳了社会保险。一系列举措使幼儿保教队伍不断壮大。2017年,全区(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幼儿园教职工9.22万人,其中专任教师5.95万人,已基本达到“两班三教”过渡标准。

下一步,新疆将进一步巩固农村学前三年教育成果,扩大城市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狠抓规范化办园管理,坚持规模扩大与质量提升并重,强化国家通用语言听说能力培养,促进幼儿园保教水平不断提高。

摘自《中国教育报》

(责任编辑 林 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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