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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成果转化利用初探

2019-10-21尹睿捷张翼

科学导报·科学工程与电力 2019年30期
关键词:成果转化利用

尹睿捷 张翼

【摘  要】在我国社会不断迅猛发展,经济不断攀升的背景下,农村综合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的重要性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不仅是农民发家致富、提升农业发展水平的方法,其成果转化也与农民的实际利益息息相关。基于此,本文重点针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成果转化利用进行了详细的分析,以供参考。

【关键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成果转化;利用

1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概念

所谓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指的是施行耕作、种植以及其他农业生产经营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基于承包合同对国家所有或集体所有的农业用地所享有的使用、收益的权利。由此可见,该权利是在集体或国家享有所有权的土地下,由普通民众通过签订合同的形式取得了土地的使用权。

2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成果转化利用

2.1 对农村土地经营权的肆意流转等进行有效控制

现阶段,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以自然流转为主,都是农民私下进行、自愿自发。部分农村没有设置专门的土地流转服务机构,导致土地流转信息不灵通,想要转出土地的农户找不到流入方,而流入方也找不到想要流转土地的农户,造成了土地资源极大的浪费与流失,同时也不利于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成果的转化利用可以对这一现象进行有效的控制。一是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市场,根据各村的实际情况针对性地搭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交易平台,通过市场的优化配置,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行为,加强土地资源的控制,提升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二是加强土地流转的政策宣传,调动农村基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通过广播、电视、现场会议等方式进行土地流转的必要宣传,让每个农户都知道土地流转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政策,保证土地流转的有效性、规范性与合法性。

2.2创新农地确权成果的应用形式

农地确权的政策效应最终要通过成果应用体现出来。下一步农地确权成果应用应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开展:第一,从土地所有权角度看,土地是农民最主要的集体资产。着眼于土地资源管理,可以探索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的有效实现形式,如四川成都、西藏曲水;可以推进互换并地,解决农地细碎化问题,如湖北沙洋、广东清远;可以充分利用确权成果,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自愿有偿退出试点,如宁夏平罗、重庆梁平;一些地方还提出,将农地确权面积作为征地补偿的依据。第二,从农户承包权角度看,土地是农民安身立命的经济社会基础。着眼于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基本完成确权登记颁证的地方,应探索推进成果在农业保险、农业补贴等涉农政策扶持方面的应用,如海南省三亚市;也可以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相衔接,如广东南海、山东诸城等地。第三,从土地经营权角度看,土地是农业生产最基本的生产要素。着眼于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可以探索确权成果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土地流转与适度规模经营、土地整治、农业规划、生态保护治理、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应用。如四川省着力拓展确权成果应用,实现对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的监测和管理、农业区域发展规划空间化查询和土肥信息的实时监测。又如,一些“两权”抵押试点地区,将农地确权作为开展试点的前提条件。

2.3系统优化确权成果管理服务平台

农村土地承包信息十分丰富,一方面要加大确权资料的电子化、数字化进程,提高确权资料信息尤其是纸质资料的使用效率、降低使用成本;另一方面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数据对接和信息加载,并与相关部门实现共建共享,提高确权资料信息的利用范围和成效。加快建设省市县三级农村土地承包信息应用平台,建设电子政务系统和平台接入系统,并根据实际需要建设数据库管理系统和信息共享与服务系统,不断加载和丰富平台内容,为土地流转、土肥信息管理和农业基础设施、高标准农田建设、特色优势产业和农业区域发展规划等提供有效的空间化管理和服务。

2.4构建有效的问题纠纷解决机制,彻底解决土地承包权归属的纠纷问题

依据目前土地承包所属权中的主要矛盾,做好相关问题的解决,健全完善纠纷解决机制,彻底解决土地所有权纠纷中存在的任何问题。而且,这一机制的完善,能大大缓解土地所有权纠纷造成的压力,更好明晰权属归属问题,确保确权登记工作的顺利进行。为此,其一,建立土地纠纷和解机制,当事人通过协商解决土地纠纷问题的,要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最终有效解决矛盾纠纷;其二,构建村组纠纷调解机制,组织领导班子由村组干部及威信高的村民组成,村级调解机制可有效解决纠纷问题,在基层当中将问题化解掉,防止矛盾的加大;其三,加大构建农村土地经营权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凸显其在确权登记工作中的重要角色。

2.5做好登记管理,便于存档备案

根据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登记管理办法,农户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要在农业主管部门进行依法登记并取得经营权证,方可进行担保、抵押。农户根据承包经营权证进行抵押贷款的,要经所辖乡镇(街道)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进行登记,并报县农村产权交易综合服务中心备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依据办理登记取得的经营权证进行抵押贷款的,需到县级农村产权综合服务中心进行登记;抵押期间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农业用途,抵押期限不得超过土地经营权的剩余使用年限。

2.6做好農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登记管理

做好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登记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是将农经权的成果转化利用与不动产登记结合起来,规范和完善农村土地二轮延包。但不动产登记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登记机构、登记业务以及登记数据内容等方面存在着很大的区别。所以需要进一步整合各大登记机构、登记业务、登记簿(册、证)等资料、整合登记颁证数据库,从而完成各种信息系统的对接;二是如果农户有想法利用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办理抵押贷款业务,就必须要先到乡(镇)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完成登记,然后,在县级产权交易综合服务中心完成备案,如果需要办理抵押贷款业务的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必须要在县级产权综合服务中心完成登记。同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还不得随意变更用于抵押的土地的所有权性质和用途,直到结束抵押期。需要注意的是,农户或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必须要依法取得经营权证,并完成登记,才允许进行担保或者抵押活动。

2.7健全农村产权基层管理服务机制

夯实基层农经工作队伍尤其是农村产权改革专业人才队伍,构建包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内的农村产权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健全土地经营权登记、流转和应用管理及服务机制,拓展承包地确权登记基础信息利用,深化承包地确权登记大数据挖掘和成果运用,为相关部门、经营主体、农民群众运用产权信息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结语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成果转化利用可以有效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所以,要明确相关法律政策、提升农村土地流转的管理服务水平、有效调解农村土地纠纷、有效控制土地资源的流失与浪费现象,加强农村信贷服务。同时,还要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成果转化利用过程中,做好风险防控,做好征信评定,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成果转化利用奠定良好基础。

参考文献:

[1]何树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成果转化利用探析[J].农技服务,2018,35(02):111+113.

[2]刘云.浅谈如何促进农村土地确权成果利用见成效[J].农技服务,2017,34(09):182.

[3]李乾宝.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制度及完善[ J ].宁德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2):16 - 21.

[4]邢 琳 .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的效力及可行性模式探讨[ J ] .农村经济,2009(12):30 - 32.

(作者单位:陕西地建土地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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