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车服务的行政法规制
2019-10-21杨依卓
青年生活 2019年21期
杨依卓
摘要:伴随着网络的发展,各个行业的发展都离不开互联网,依托于互联网+索察纳省的各种新型服务方式也给人们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其中最令人瞩目的就是专车服务。专车服务在让人们享受更便捷舒适服务的同时,也不可避免的带来了一系列社会问题,这让专车服务的地位岌岌可危。本文从经济法角度出发,本文从行政法角度出发,通过对专车服务的概念和特点的分析,从而总结其现状和存在的不足,最后对专车服务的规制提出建议。
关键词:专车服务;法律主体;市场竞争;法律规制
一、专车服务的概念及特点
2016年7月由交通运输部等七个部委联合发布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对专车服务进行了一定程度的规制,并且确定了相关概念。
(一)专车服务的概念
专车服务是由打车软件公司提供打车软件服务、汽车租赁公司提供车辆运营的一种O2O商业模式,旨在向中高端消费者提供的一种运营服务。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中,首次正式地将互联网智能终端的营运车辆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这样的定义确定其属于出租汽车的本质属性,并且给予了相应的合法地位。但是将网约车归为出租车的一个下为概念,尽管规避了其与出租车之间的冲突,但并未体系专车的特殊性,有一定的限制。
(二)专车服务的特点
专车服务相较于传统的出租车存在许多不同。第一是便捷程度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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