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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在国有参股合资企业委派产权代表的必要性

2019-10-21赵久占

市场周刊·市场版 2019年38期

摘 要:无论是国有控股还是参股企业,法律要求实际出资人履行职责的方式并无不同。对于国有参股合资企业,相关监管部门不能放任不管,哪怕只占有很少的股份,国资监管部门也应该积极履行股东权利,积极参加股东会,维护国有资产权益,而派出产权代表就是其中最必要的监管方式之一。建立完善国有产权代表制度,向国有参股企业委派产权代表是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积极发挥国有资产影响力和带动力的必要保证。

关键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参股;产权代表

一、 引言

为加快推进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顺利进行,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将于2019年7月联合发布《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相关领域进一步对外开放。其中,鼓励外资参与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一方面,由于国内外资并购的空间巨大,这是吸引外资的主要方向;另一方面,促进国有企业改制增效的有效途径。

从沪深上市公司发布的公告中,已经可以看出外资并购的步伐逐步加快,例如,轮胎橡胶与米其林合作、德国拜耳与氯碱化工合资项目启动等。国有经济长期在我国占有主导地位,而且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也遍布于我国的主要经济领域,是支撑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因此,很多外资公司都在摩拳擦掌,准备利用经济杠杆,搭乘这趟进入中国重要产业的政策快车。

二、 国有“参股”合资企业的优势

国有企业中涉及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长期以来都是悬在国资监管人头上的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国资国企人长期如“戴着镣铐跳舞”般要有一种高度警觉,这也成为国有资产运作十分典型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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