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推动行政事业单位物业阳光招租驶入快车道
2019-10-21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
产权导刊 2019年9期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
为全面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物业出租行为,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和增值,深圳市财委于2019年1月15日颁布《深圳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政府物业出租管理办法》,对行政事业单位物业出租等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
目前,行政事业单位物业资产租赁依然存在招租不规范、不透明等问题。具体表现为物业资产租赁管理缺乏统筹规划,部分物业长期空置,招租流程不规范,存在转租及改变用途等问题;议价和确租的随意性大,容易导致私下交易、侵吞国有资产等损害公共利益的寻租、腐败现象的发生。
深圳联交所作为我市统一的综合性产权交易平台,积极响应落实有关政策,发挥产权平台“三公”阳光功能和市场化运作优势,并依托多年来从事国有、集体资源性资产公开招租的成功经验,积极推动我市行政事业单位物业资产进入平台公开交易,确保招租全过程规范透明。2019年1至5月,深圳联交所已对深圳国家高技术产业创新中心、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深圳大学城等多家单位共12宗物业资产进行了公开挂牌招租,反响热烈,租赁面积共计达2237平方米,可收取年租金达到323.3万元,合同总租金达723.6万元。
1 积极走访,加强宣传,推动行政事业单位物业公开招租走向常态化
自《深圳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政府物业出租管理办法》颁布以来,大部分单位对公开招租流程仍然比较陌生,对上平台交易的模式和相关文件不太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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