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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危妊娠孕妇产前护理需求与护理干预效果观察

2019-10-21邹燕萍

健康必读(上旬刊) 2019年4期

邹燕萍

【摘  要】目的:观察高危妊娠产妇产前护理需求和护理干预的效果。方法:选取2017年11月~2018年12月我院收治的50例高危妊娠产妇,按照数字随机分组原则分为对照组(n=25)和观察组(n=25),同时对照组产妇给予常规护理干预,观察组患者给予针对性护理干预,在分析其产前护理需求的同时,对比两组产妇的护理满意度情况和心理应激状态。结果:经过护理,观察组产妇的护理满意度(96%)高于对照组(72%),T-AI评分(31.4±4.5)和S-AI评分(36.7±3.9)均低于对照组(48.6±5.4、46.7±5.5),差异显著,P<0.05,有统计学意义。结论:根据产妇的产前护理需求给予针对性护理干预效果良好,同时提高了产妇的护理满意度,值得临床推广应用。

【关键词】高危妊娠产妇;产前护理需求;护理干预

【中图分类号】R4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83(2019)04-0224-01

前言:

高危妊娠產妇是指产妇在妊娠期间因某类致病因素或病理因素可能会危害到产妇自身、胎儿或者新生儿的情况,严重时甚至会造成难产。高危妊娠产妇和正常产妇相比,其死亡率和难产率都较高,因此临床上应给予重视和相应的针对性护理干预[1]。本文旨在观察高危妊娠产妇产前护理需求和护理干预的效果,现报告如下。

1 资料和方法

1.1 基线资料:选取2017年11月~2018年12月我院收治的50例高危妊娠产妇,按照数字随机分组原则分为对照组(n=25)和观察组(n=25),对照组产妇年龄在23~45岁之间,平均年龄(30.1±6.4)岁,孕周35~40周,平均孕周(38.4±0.8)周;观察组产妇年龄在25~48岁之间,平均年龄(35.8±5.9)岁,孕周37~45周,平均孕周(40.0±0.6)周。对比两组产妇的一般资料,发现差异不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但具有可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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