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符“融通儒法”的廉政思想及其悖论
2019-10-21柴永昌
廉政文化研究 2019年1期
柴永昌
摘 要:防治腐败、建立善政是王符思想的主要内容。王符对东汉时期的政治腐败进行了深刻揭露和批判,有针对性地提出“循名责实”加强官吏选用监督、隆赏重刑厉行“以法治国”、“忠正为本”提升官吏行政道德素养等廉政建设思路,体现出鲜明的“融通儒法”的学术特色。但是,王符认为国家治乱在于君主,把腐败防治的根本责任归结于自身有限的君主,这是其廉政思想的悖论所在。
关键词:王符;廉政思想;悖论
中图分类号:B234.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170(2019)01-0084-07
王符大约生于东汉和安时期,卒于桓灵之际,与王充、仲长统号称“后汉三贤”[1]135。王符作为东汉重要思想家受到学界广泛关注,其所著《潜夫论》一书被认为是“愤世嫉俗之著作”[2]191,且早有学者对王符社会批判思想进行过专门论述。有学者认为“王符是以时代问题批判者的角色,彪炳于汉代思想史册的。直面社会,敢说真话,他在思想史上树立了独到的‘潜夫议政传统”[3]71-72。身处东汉中后期这一“衰世”的王符,依据民本思想对当时政治腐败进行了深刻揭露和批判,并提出较为系统的防治腐败、建立善政的理论设想。
一、“循名责实”:加强官员选用与监督
王符认为君主治国的根本工作是知贤、用贤。《潜夫论·考功》①说:“凡南面之大务,莫急于知贤。”《思贤》还说:“国之乱待贤而治。”《本政》甚至说:“国家存亡之本,治乱之机,在于明选而已。”可以说,知贤、选贤、用贤是“善政”之本。针对东汉政治在选人、用人、管人方面存在的系统性腐败,王符提出了以“循名责实”为基本原理的用人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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