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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转与游荡

2019-10-09项静等

上海文学 2019年10期
关键词:官司法庭经验

项静等

编者按:

朱个的新短篇《第三个人》,是一个预留了许多可供冥想和谈论空间的作品。于是,四位年轻的评论者各自撕开了自己理解的路径,在其中反转、游荡。这写与读的过程,典型又特别,呈现给我们的不是评判的高光,而是更多要被走的路。

水消失在水中

项静

看《第三个人》的时候,我正在阅读德勒兹的《对话》,他所谈论的是生成,一种拥挤的孤独状态。没有充满梦和幻象,也没有充满计划,而是充满相遇。相遇可能与生成或者联姻是一回事。正是在这一孤独的背景中,你们才能实现任何一种相遇。你们与不同的人相遇(而且有时没有认出他们,也从未见到他们),当然还与运动、观念、事件、实体相遇。《第三个人》是人与人、环境、坚硬现实的清浅“相遇”,这种相遇类似于境遇,有具体的局部的情绪、情节,并在时间的缓慢滑动中做出转变和逃逸。

小说设置了一个大的背景屏幕——“我”与伊的聊天,聊天的内容是随时随地的,从天气到法院,他们有一搭无一搭地谈话、对话、辩诘,是发散型的无事生非的聊天,想触及某种更高的思想、理念、讽刺和真实,因为语境的随意和对象的信息不对称,又很知趣地碰触又离开。谈话是累积着前进的,像潮水一样向前走,但无法形成一个大一点的波峰或者浪头,又像潮水一样失去了方向,水消失在水中。

从去法院旁听开始,“我”随时在一种特定的境遇和处境中,但其实并没有一个亟需告人的秘密或者故事,由法庭的素描和观察,联想到书法、写作、人情世故,其间有着淡淡的讽刺与揶揄。比如在转述法院女法官的时候,小说是这样描述的:

女声柔和慵懒,有一点鼻音,像返乡大学生误入邻里纠纷流露出来的那种样子——见过了世面能置身事外,又忍不住地要感兴趣。我仔细看去,一个长发女子单手托腮,翻着一堆资料,脸白净得近乎苍白——大概是因为在“法庭”上的缘故吧。她面前摆的牌子上写着“审判员”。我觉得有必要问问伊,是不是咱们的“法官”都叫“审判员”,我又给伊发了信息。

处于被观察者位置的女法官,并不是故事的重要情节点,小说不停地岔开到法庭的市井人声中去。小说接下来转到坐在旁听席上的大叔,联想到隐居的世界和可能,以至于爸爸的葬礼、写作的现实主义问题、股票的选择与命运、书法的问题,关于无处不在的伊,关于爱情或者依赖、相遇和关系,如此等等到岔路上一瞥风景。

这种写法往好了说是尊重生活本身的无序性,是一种写作的尝试,放开手脚任性一试。但我始终相信写作总是在精心编制一种生活,无论它以粗糙还是精致的面孔出现。而朱个在这个小说中想要表达的东西太多了,隔着雾霭的政治波普,聪明而清醒的叙事者,遮遮掩掩的对话人,“我”的生活故事,每一个想跃到前台的声音都遭到同类项的干扰,而被迫收缩,或者每一个声音都处于无法自行出头的状态。我常常觉得这可能来自于写作者内心的混乱,我们太自得于一个观察者的位置,而不肯或者耻于交出自己,又因为获得了生活的片段而太轻易地交换出去对更大世界的幻觉。生活、认识与正在进行的对话穿插,它裸露出交锋的岩层、沥青和新鲜的伤口,生活世界朦胧呈现,摇摆的自我也踉跄上路。

《第三个人》是当代文艺作品中常见的不了了之的现实主义写法,每一个线头都扯开了,每一个都伸展出去,但每一个都不是重点,就像生活根本没有预设的重点一样,也像星火四散而闪耀星空。我想在这一切背后,可能是写作者的一个困境,大地星空太遥远,而近郊的生活又只是无谓的聒噪,寻找一条穿透性的路,到达可以自我欣慰的呈现。小说的题目是“第三个人”,他(她)可能是指伊,也可能是“我”,他们都远离一种深度的社会关系,跟他人、事件、写作保持着暧昧的调情关系,轻盈浮动而不会落入陷阱,他们爱护自己的身姿和背影,绝不会让人看到脆弱或者歇斯底里的丑态,也不会允许笨拙、憨厚的现身。既然是试验,是一种相遇,反转一下,以轻击重不行。既然如此,换一下以重击轻,不知道会怎样。

自我作为一种悬念

徐畅

看到小说的题目,我想到一部黑白电影The Third Man。那是根据格雷厄姆·格林的小说改编的。影片讲一个侦探小说家得知好友意外去世后,寻找在场的目击证人的故事。随着调查的展开,他发现在场的第三个人,原来是好友本人。

朱个把小说起名为《第三个人》,也让人有了这种期待悬念解开的紧迫感。不同的是,小说中对第三个人的寻找,是向内的,是寻找内在的另一个自我。哲人贝克莱说,对象只有在被感知的状态下才存在。即存在就是被感知。内在的另一个自我,也是在切实的感知中,才得以找到。如果那一个自我是谜底的话,那么感知的过程则是在解谜。从自我到另一个自我的递进关系中,小说呈现出来的图景是两个方面的:一方面是从思辨中产生的自我意识,另一方面是从外部世界的感受中獲得超验的自我。

内在的思辨是从个人立场在审视这个世界。小说前半部分写“我”去旁听一宗农房拆迁的案子。案件本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作者时常有意停顿下来,对生活的某个方面做出解释。看到法院里的书法,作者会感慨“文科生不是早就退出历史舞台了么”;旁听现场,作者会问是“人民”牛逼还是“陪审员”牛逼呢。还有关于虚实的争辩、孟子白之谓白的解释,就连那位住在农村的知识分子的隐居,都抹上一层形而上学的色彩。

原来作者并不打算脚踏实地讲一个完整的故事,而是想要呈现一种生活。一种希腊哲人提出过的“理性审视”过的生活。就像乔伊斯在《一个青年艺术家的肖像》表现出的隐而不张的意图:当一个新生儿出生在这个世界时,他并没有全然接受了这个世界,而是从最真实的经验感受出发,对这个世界的亲情伦理、政治党派和基督教义进行了辩驳,最后选择了一条自己的道路。在这样的生活状态里,没有一个概念,是不可以争辩的。人与人之间是在对话,而不仅仅是交谈。在这个基础上,人们才可以说我们拥有了信念。朱个站在小说家的立场上,似乎还想给我们一个提示。那就是当一个人拥有了思考的能力之后,他还有多大的勇气和能力做到知行合一?

离开了还算温和的内心思辨,作者呈现出的外部世界则是一种冷酷。小说也是从这里开始有了戏剧性。一段关于传票的对话,让“我”回想起多年前亲历的一场官司。父亲去世以后,继母因为房子的事将“我”告上法庭。这个悬念给了我们很大的期待。但是朱个在小说中坦白地告诉我们,她选择了更加高明的方式。那半年的打官司岁月,用建仓的茅台从三百块涨到了四百块,一带而过。

这样的轻描淡写,给我们留下一大片空白,让小说充满了叙事的弹性。这样的“留白”同样体现在朱个的《暝色》中。小说里讲一位家长请老师去吃饭,也不知为了何事,只是讨论了几个哲学问题。在去吃饭的路上,小说就停止了。在《第三个人》中,我们并不知道“伊”是谁。这个人只是一个聊天的对象?朱个很擅长写模糊的人际关系。“伊”这个字,在汉语里还有“她”的意思,那么就是说,这个“伊”很可能只是一个称呼,而不是具体的人名。那么问题就出现了。小说中在回忆了打官司之后,对“伊”说了一句“我今天见到你了”,是什么意思?我们来做一个假设。“伊”有可能是继母珍姨吗?如果可能的话,那么小说隐藏起来的,是多么大的一个深渊。过去把“我”告上法庭的继母,现在成了无话不谈的密友。细想起来,这里的曲折甚至让人觉得可怕。我多么希望,小说是这样一种安排,是作者巧思的结果。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们就不得不再读一遍,重新审视这篇小说的意味。

与现实的冷酷相比,对亲情的体察则是温情的。父亲去世后,“我”站在他身边的那一段描写最让人动容。在那个时刻“我”没有情绪化的表现,也没有情感上的不舍,而是陷入了出神状态。

作者写道:“那时候,我的我已经从我里跳出来了,看着我;所以忍不住那么想,有距离感地想,恶作剧地想,也是合理的,尽管那时我三十七岁了,我跟七岁、十七岁、二十七岁并没有本质的差异——此我为我,又确实非我。我此刻是谁呢,我的身体是我?我的举止是我?我的感受是我?我有什么能足以被称作是我?”

情感的分量给小说铺上了一层暖色调。在亲人去世的打击之下,我的感受超出了寻常人,获得了审视当下和个体的能力。在想像和深切的感受中,另一个自我如同第三个人一样站在了我的面前,并与我人影相随。

消失的第三个人

王辉城

“伊”是谁?

阅读《第三个人》的过程之中,这是始终困扰着我,也是令我最感兴趣的问题之一。“伊”性别未知,工作未知,只知“伊”的老家在平原,有着相当的文学与艺术修养,日常生活里关注着股市。“伊”与“我”的关系,亦甚是暧昧不明。我们至少可以解读出“伊”身份的多样性:或是现实生活确切的某个人;或是叙述者的自我映射,是另外一个自我;或是某个作者喜爱的文学传统的象征;或是信息碎片化时代下的观众——是的,隐匿在碎片信息、手机屏幕以及表情包之下的观众。

在小说中,“我”因前去法院旁听一场房屋买卖的官司。而旁听的原因,则“完全是随机的”。于是,旁听官司的目的便不再是“正义”与“真相”,而是为了填补日常生活里的“无聊”,为了写“一些让‘官司显得轻如鸿毛又重于泰山的周边”。因而,“我”在法院里关注的是各种建筑、陈设的细节,把法院与书法联系在一起,像挖掘八卦一样猜度法官的长相与职场女性的优势,事无巨细地打量着庭审的细枝末节,“双方的律师现在都坐下了,女法官倒成了宽余的第三人”,等等。一切的细节,都在喻示着法院的肃穆与庄严被消解殆尽。进而,朱个需要“我”有足够充裕的“无聊”的细节和“想入非非”去填补小说的“时间性”与“空间性”。

“法官倒成为宽余的第三人”,法律是法庭得以存在的基础。法官以法律为武器维护着社会秩序。一旦“法官”成为“宽余的第三人”,那么其中意味自然是不言而喻。在《第三个人》里,法官无力解决人情上的困扰以及生活上的一地鸡毛。事实上,把所有的生活难题与困境,寄希望于审判者来解决,本身就是一种奢望。

当法官成为“宽余的第三个人”,必然会有人替代她的位置。一场隐秘的行动,就此展开:在“我”的叙述里,在“我”与“伊”的微信对话里。“我们”成为了这场官司的“第三人”与“审判者”。尽管“我”有过一地鸡毛的官司,但对庭审的态度,就像是看“过家家游戏”,完全是调侃与戏谑。因此,“我”与“伊”之间的随机对话,亦可理解成一位看客在向观众发起的一场微信直播。“我”和“伊”的对话,进而变成一场游离于现实之外的概念游戏。

在《第三个人》里,朱个致敬了自己所喜爱的作家以及作品,乔伊斯、格雷厄姆·格林等等。甚至“我有一个奇怪的感觉,好像希望这法庭永远地开着庭”,亦能隐隐约约地窥视到张爱玲短篇小说《封锁》的影子。在致敬与叙事的空余,朱个通过“我”的叙述、点评,完成了自己对文学的思考。这些关于“自我”、“虚无”与“真实”、“比喻”与“表达”、“现实主义”的意见,也许是朱个最为看重之处。

这些彰显作家认识的意見,自然是极为重要的。为了得出这些观点,作家必然经过刻苦的阅读与冥想。尽管这些观点深刻而有趣,但有时候会给读者带来阅读困扰,就像是视频网站里飞驰而过的弹幕,往往会遮盖住整个视频画面。屡屡中断的叙事,仿佛都是为了观点而服务,最终让小说失之和谐。

这倒不是说小说不能发表意见。事实上,当作家选择了一个叙述角度,呈现一个细节,完成一段叙事,就已经发表了自己的意见。也许,这样的写作所呈现出来的意见,可能会被误读,但被读者误读不正是伟大的小说所拥有的特质吗?只要作家给读者留下足够宽裕的空间,读者完全是有资格与能力担任小说的“第三个人”的。

詹姆斯·伍德在《严肃的观察》一文中论及契诃夫的伟大,有个观点值得细思:“故事是富余(surplus)与失望的动态结合物:失望在于它们必须要结束,失望还在于它们无法真正结束……而一个故事的生命富余在于它的细节,因为细节代表了故事里的超越、取消和逃脱形式的那些时刻。”

我始终认为,《第三个人》里的“庭审”的情节,是极为耀眼与清晰的细节,俨然是个杰出小说的骨架。遗憾的是,朱个似乎并没有充裕的时间去完成对生活的“严肃的观察”,去实现小说的充沛与丰盈。

无端的“游”和“游”的荒诞

陈丽

《第三个人》写“我”曾在父亲去世的第三天去殡仪馆处理丧葬事宜。结束后在附近饭馆吃面时,接到法院电话,被告知遭到起诉。原告是父亲的第二任太太。被告的原因是“房子”,房子怎么了小说没说。经过那次“我”发现,官司都是可以随意旁听的,一天就也去法院随机旁听了一起,竟随机地遇上了另一场关于“房子”的纠纷:一阿姨当初将房子卖给大伯,现在房子要拆迁了,阿姨要毁约,告了大伯。小说一半写官司,一半写死者。

写官司时,作者对法院内、法庭上的大小事物轻轻一拈,把法庭写得像个“好笑”又“可爱”的人间。一场严肃的官司被叙述得既见职场常态又见家庭冷暖:法庭内家具的深栗色和水的表面张力;女法官“嗲得旁若无人”;原告阿姨的律师像是可以做她儿子的年纪;当原告说自己当初签卖房协议时还没嫁人、不懂事时,“我”则觉得一切都有了人间的面貌……人间事如此各循其理,种种样貌各自呈现。作者好像在写彼此无关的百态,但百态自己已然呈现出它们的纷繁交错了:好像人人都能在法庭上保有各自的偏见和彼此珍视的深远人生,但毕竟还是有人间事中的利益争夺,有审判的公正悬而未决。

这么看《第三个人》也是关涉了“公正”的。小说开头便曾以作者惯用的反讽写道:“……发现原来基本上这些民事案子都可以随意旁听呢,确实很有公开公正的面貌。”只是“公正”问题在小说中也具有了家具深栗色表面的张力似的,像水一样地在彼此抗衡的力量中流了过去。作者所持的似乎是“可爱”和“宽容”的姿态,写官司可能具有的“外向性”主题则因此削弱了不少;“公正”本身的冲突难以出场,多少有点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虚无”,像是难成其大似的。

但这“虚无”却以另一种方式呈现了“人间”的张力和“内向性”经验的深远。在小说写“死者”的部分,“我”说:

哪怕我还是写不出自己的官司,起码我可以写官司的周边,一些让“官司”显得轻如鸿毛又重于泰山的周边。官司是从死者开始的,那天我一大早就去殡仪馆了,我在路上的时候天还蒙蒙亮。

小说前一半写官司并因此写了官司“周邊”,后一半写“死者”,虽说也是官司“周边”,实则是“死者”周边:殡仪馆里各项事宜,父亲冰冻的身体和冷藏食品,法院电话和美剧中的传票人……

朱个先是以“官司”和“死生”大事的名义拈了各自之“小”。再者,小说行文一个明显的特点是,写“周边”也好,“死者”也好,“我”(在场)随时保持着“高等游民”的姿态与“伊”(不在场)谈论着莫测又高深的话题:从“裤腰带上别把枪”、“法庭像书法艺术”、 “比喻的故弄玄虚”,到“信与契约”、“爱与婚约”,以至于“人生变故与贵州茅台”……对话穿插其间,营造出思想之“游”,仿佛文本中一个轻飘飘的悬浮物。但作者是深谙人生轻重及小大的辩证法的。因此写“小”其着眼在“大”,写“轻”即是写“重”。

小说中的沉重感并未限于人世慨叹。作者出入于轻与重、小与大之间,诸如此类的“顾左右而言他”,仿佛是以一种无端的“游”的方式,拥有了观念的“游”、自由的“游”,实则是“不逍遥的游”、“虚无的游”,因此它所面临的一个现代难题是:事件是无端的,思想是无端的;一切都可以被眼睛观看,被头脑思考,被理性讨论,思想“游”得漫无边际,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留下的问题其实是:“经验”要怎样“被经验”?

《第三个人》写出的正是一种“出离经验”又“经验这种出离”的荒诞。“我”写小说,说是要从自己的形体内分出一个“第三个人”,以“听tɑ看tɑ想tɑ、听我看我想我”,“先这样活在世上,然后才要这样写小说——我好累”。“第三个人”即是出离“经验生活”的人,是“游”的人、经验荒诞的人。

卡夫卡《在法的门前》写人人追求法,一位老人老死在法中(“法的门”外)而进入不了“法的门”内。朱个写官司周边,也是触碰不着正义和公正;写死者周边,是触摸不了死亡本身;写“第三个人”,实则是触及不到“自我”。

公正也好,死亡也好,自我也好,《第三个人》写的又是在当代社会中对这种种“经验”的努力。本雅明在《发达资本主义时代的抒情诗人》中说道:

老式的叙事艺术由一般新闻报道代替,一般新闻报道又由轰动事件报道代替,这反映了经验的日益萎缩。所有这些传播方式都有别于叙说,叙说是传播的最古老方式之一。……它让叙说者将自己的生活嵌入到事件中,以便把它作为经验一同传达给听者。因而,它带着叙述人的印记,宛如陶罐带着制陶者的手工印记。

小说中的“我”正是带着“我”的印记,叙述了这一切,也说明了叙述的难。“带着经验”的叙事是一个关于叙事的、古老而遥远的乌托邦。现代人唯有得以经验“经验的难”,才会知道反身经验是需要努力的,也才会这样去努力吧。诚实地去经验是难的,就像小说里的“我”说的:“写实是个很难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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