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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职能运行情况的调研与思考

2019-09-27郑海静

机构与行政 2019年7期
关键词:机构改革事业单位

郑海静

为了解机构改革后直属事业单位职能运行状况,巩固改革成果,德州市陵城区委编办组织开展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专题调研。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立足陵城区实际,寻求破解对策。

一、调研方式及调研对象

调研采取自查和实地座谈的方式进行。自查阶段,要求新设立的事业单位对机构改革后履职情况以及存在问题进行自查。实地座谈阶段,重点对9个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采取座谈进行实地调研,主要包括两类单位:一是改革后职能尚未完全理顺,矛盾相对突出的单位,如原区旅游局更名为区旅游产业发展中心,行政职能划入区文化和旅游局,但目前两部门行政职能交接划转尚未完全到位,区国有资产运营中心、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等单位也不同程度存在该问题;二是剥离行政职能后,公益服务职能不明确,职责定位出现空档的单位,如区对外联络事务服务中心等。

二、总体现状及问题

通过调研发现,陵城区事业单位改革进展顺利,符合客观规律,具体分为三种情况:一是以区档案馆、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代表的职能职责专业性较强的事业单位,原承担的行政职能工作量不大,行政职能转出后对业务开展影响较小,改革进度很快,已正常履职;二是以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为代表的原承担的行政职能工作量较大的事业单位,目前处于行政职能划转交接阶段,尚未完全到位;三是以区精神文明指导中心、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为代表的新成立事业单位,具体职能职责尚未完全确定,且部门负责人空缺,正常履职稍有影响。

通过调研部分事业单位在职能定位、机构编制和人员管理等方面的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职能尚未完全理顺。职能既有“缺位”,也有“越位”,机构改革后,部门职能职责有所调整,但是部分行政职能尚未交接过渡到位。如原属于区林业发展中心的办理林业采伐许可证、临时占用林地审批等行政职能应划归市自然资源局陵城分局承担,但是目前相关职能实际尚未划转交接到位;原区国资局承担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职能应划归至区财政局(挂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牌子)承担,但实际也未交接划转到位。为了确保延续性,保证工作“不断档”,存在类似情况的事业单位实际多多少少在行使行政职能,政事尚未完全分开、权责亦未完全理顺。

(二)领导班子、人员配备不到位。一方面,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精神文明指导中心、大数据技术应用中心、12345市民热线服务中心等部分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未配齐或未配备,影响到了工作的正常开展;另一方面,人员力量不足。人员结构不合理,如某单位熟练掌握业务的工作人员年龄偏大,年轻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不足,年龄断层现象比较突出;或因其他工作需要,调离现工作单位,造成现工作单位实际工作人员欠缺等问题;二是工作量加大,人员未增加,如12345市民热线服务中心除承担日常热线工作外,还承担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回应关切”版块的信息上传和“我给区长写信”版块的舆情受理、转办、回复等工作、“陵城e政务”平台建设运行工作,工作量加大,人员比较紧张。

(三)原参公单位人员待遇等问题。如区对外联络事务服务中心、区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区民营经济发展中心等改革前为参公事业单位,改革后不再参公。按照机构改革精神,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参公人员继续享受原工资待遇,享受车补,但据部门反应在相关财政系统中,事业单位中不能录入公务员身份人员,另该类单位的新任领导工资福利待遇也受到了影响。

三、下步机构编制工作重点及建议

方案出台、机构组建、人员划转、挂牌运转等等,只是事业单位改革的起点而非终点,需要一段“消化期”,目前存在的种种问题,可以理解为因机构改革而暂时未能理顺的事项,属于机构改革过渡期的正常现象,需要逐步调整到位。

(一)进一步理顺事业单位职能,确保改革成果。本次机构改革明确要求,区分情况推进改革,理顺政事关系,实现政事分开,今后,除行政执法机构按照中央部署推进改革外,不再保留或新设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现阶段,事业单位剥离行政职能后,其职责定位尚缺乏“精度”,公益服务职能未完全明确,行政部门对划入的行政职能未能全部有效承接。接下来需要理顺职能职责,进一步将行政职能与公益服务职能界定到位、精确定位,实现各司其职。

(二)明确领导责任,做到有人管事。一是确定区领导分工,由分管区领导牵头,组织相关直属事业单位与代管行政机构共同研究确定职责分工,行政职能需以行政机构名义行使,保证事业单位的公益服务属性。同时要建立代管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定位,相关行政机构要做好区委区政府赋予的代管职能,对代管事业单位要管好管住管到位。二是区委编办牵头,把握事业单位定位,根据事业单位改革精神,结合实际,加快明确各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为新组建事业单位精确“定位”职责,核定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打下了良好基础。下一步,将按照相关规定逐步规范新组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为各单位有效开展工作打下基础。

(三)配强配齐班子人员,做到有人干事。一是尽快配齐涉改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做好上下銜接与工作的推进落实。二是年度用编进人计划向涉改事业单位倾斜,同时采取遴选、借调、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补充亟需的业务人员。三是对前期全区各机关事业单位借调人员进行理顺,符合条件的办理调动手续。

(四)规范理顺职能职责,把握干什么事。一是职责分工明确后,尽快进行相关职能的划转与交接,理顺政事关系,实现政事分开,做好该做的事,更好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二是处理好原参公事业单位新任领导工资福利待遇问题,尽量降低机构改革对待遇的影响。

(五)健全调度督查机制,落实怎么干事。健全调度督查机制,分管区领导日常调度,研究解决运行中的问题。尤其是职能的定位和人员的到位,区委层面重点督查。待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确定,并运转一段时期后,协调由组织、人社、纪检、编办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联合督查组,进行全区机构改革督查,督查重点为涉改部门机构整合、职责划转、人员移交、机构挂牌、内设机构设置是否规范等内容。□作者单位:德州市陵城区委编办E:TZL

关键词:机构改革 事业单位 职能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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