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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合同法中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

2019-09-24常云霞

今日财富 2019年27期
关键词:竞合请求权合同法

常云霞

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在合同法中产生的竞合现象较为普及,在目前我国的法律处理中也存在着不足之处,促进我国合同法下责任竞合模式法律的完善,了解与把握合同法中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内涵及其竞合现象的不同处理方式,有助于为我国处理相关案件提供部分借鉴,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的同时促进案件司法公平开展。本文主要是站在两大角度维护司法公平及受害者权益,通过对合同法中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竞合现象进行的简单分析。

一、引言

目前合同法中的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竞合主要是由于侵权法和违约法的相互独立后,在部分合同法违法行为中,产生了行为及法律重合之处,从而造成了两者法律与行为之间关系的复杂性,合同法中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竞合现象产生,需要进行探讨研究相关的典型解决模式,促进增加解决竞合现象案例的经验,帮助我国进行相关法律的完善。

二、合同法中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竞合现象的内容及概念表达

了解合同法中侵权责任与為责任的概念,把握两者竞合现象产生的原因及表现形式有助于促进两者之间的合理平衡选择,帮助受害人进行请愿。以下是关于合同法中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竞合现象的内涵特点:

(一)关于合同法中的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独立后,侵权责任有更明显的划分区别,侵权行为大致可分为侵害人身、人格利益、财产权、知识等。侵权责任发生时,理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对受害者进行财产或其他方面上的补偿。 在进行判断侵权责任时应遵循归责原则及过错原则。而过错原则能够进行对过错人的责任范围进行合理划分,且较适用于一般的侵权行为。对一般侵权行为的判定需要遵循客观存在的损害现实行为的发生,及行为存在违法性等。侵权责任需要对加害者进行相应的法律义务惩罚或者由双方民事主体进行约定义务。若违反约定义务则构成违约行为。

(二)合同法中的违约责任的内涵及意义

违约责任是指在案件发生时,当事人产生的违法行为,即双方在履行合同内容时,违约责任的承担者未履行合同义务,导致了另一方合同权益的损害。则违约责任承担者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当违约行为发生时,第三方人行为对于违约当事人的行为无效,并不构成违约行为。另一方面当合同双方造成了合同的违约行为时,双方的违约行为不能够进行法律上的抵销,两者皆需承担法律上的责任。同时违约责任也存在着无过错原则,缔约过失原则等。违约责任及违约行为的成立,需要责任双方进行合同签订时的合同具有法律效益,符合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从而形成有效合同,双方签订的合同则可以承担双方进行责任判定。违约行为的分类在法律上具有详细规定,不能履行作为合同法中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表现方式之一。是指合同法人在履行合同时丧失履行能力,或者拒绝履行合同,违约双方可以进行承担责任方式上的选择。违约双方进行选择后不能更改选择,这样的做法有利于维护法律的权威信及各方的利益协调。

(三)竞合现象的基本概念

上述可见对于违约责任及侵权责任在合同法中的判定具有相似之处及重合之处。当不同法律对同一行为进行不同解释时则产生了责任竞合现象。例如当双方进行合法合同签订时,甲方对乙方具有合同责任。甲方在对乙方履行合同责任时,由于甲方发生了意外造成了乙方意外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人身权、财产权等,则甲方剂对乙方具有合同法上的违约责任,又具备了侵权责任。这时则产生了合同法上的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责任竞合现象,甲方需要对乙方进行民事赔偿,同时乙方有权选择其他责任承担方式。

三、合同法中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模式的内涵及不同处理方式

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产生竞合现象之前,两者之间的责任范围需要得到充分关注。在对违约责任进行法律上的判定时往往采取民事赔偿,但一般并不包括对另一方进行精神上的赔偿。了解合同法中违约责任及侵权责任的责任范围判定,有助于更高效帮助受害人进行利益上的赔偿,同时促进我国法律的现代化建设。在各国中都存在着合同法的竞合现象同时具有不同的解决方法:

(一)允许竞合模式

允许竞合模式的产生时间较早,在普遍合同法中违约责任及侵权责任竞合现象产生时普遍使用允许竞合模式。在允许竞合模式中,违约责任及侵权责任可以共同产生并且受害者可以进行两个请求权,但必须进行请求权上的选择,而且合同的当事人与其他受害人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允许竞合模式的产生促进了法官进行相应法律的解释,同时为正常的司法活动提供了便利。但实际上由于两重请求权的产生,对于加害方可能产生并不平衡的取向,即允许合同法中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现象可能导致加害方在法律责任判定过程中不能科学符合公平趋向,不利于竞合现象的司法公平的开展,同时也可能造成其他法律纠纷。

(二)禁止竞合模式

禁止竞合模式的普遍观点中存在着合同关系存在论。合同确立方式及内容是否符合规定,据此判断合同是否成立。在进行该模式中当事人之间是否具备合同关系成为判定责任竞合现象的根本标准。当合同成立后,一方未对合同内容进行擅自更改,或者未能正常履行,侵犯了另一方的合法利益造成违约,违约一方则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禁止竞合模式实际上是促使被害者在《合同法》下选择单一的请求权,此观点避免了受害者因为双重请求权可能造成加害方不公平法律实施的可能,促进了司法的公平公正公开。

(三)限止竞合模式。

限制竞合模式顾名思义在合同法中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发送竞合现象时,通过使用限制竞合模式对被害者进行选择请求时对其进行一定的限制,在承认合同法下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模式的基本背景下,通过对被害者一定的法律约束,规定被害者只有在被告者违反双重法律并且被害者的行为及与受害者关系在合同法保护下仍然能够成立违法行为的情况下,被害者可以在选择诉讼权时有不同请求权并且能够获得不同法律下的法律保,同时获得不同法律下的法律赔偿。

限制责任竞合模式多在英国法中实行,同时在英国法实行责任竞和限制模式过程中,往往对责任竞合模式的法律解决是通过法律诉讼进行的。因此通过运用限制竞合模式能够实现对当事人不同行为进行合理的规范,促进合同法背景下具有合同关系的双方在履行合同责任时,避免双方不必要的损失。

四、合同法中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现象的总结

在合同法中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现象的解决模式在不同案例之间具体分为多种竞合模式。但实际上仍然存在着部分不足。对于责任竞合现象及请求权选择方面我国也进行了不少的法律探讨,了解竞合模式双方不同的概念理论有助于更好的解决合同法背景下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和问题。通过不同竞合模式,不同国家之间的相互交流有助于促进案件的解决问题。我国在对合同法中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竞合和现象方面具有众多思考。

我国在面对合同法下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模式的选择,确立了允许竞合模式的法律实施。我国在促进法律体系建立时对合同法进行了法律性质下的部分限制,帮助在司法过程中,高效解决责任竞合问题,在促进合同法实施制定原则过程中,同时也存在了部分缺点需要促进在合同法实行下竞合现象产生时,充分对责任竞和内容进行阐述,防止法律实行过程中责任竞合的不合规运用。 对受害人请求权及司法公平双方需要两者相互协调,不断完善合同法中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现象的法律总结,促进完善竞合现象相关法律,寻求合适的竞合模式,帮助责任竞合现象归纳与整理,需要通过不同案件之间的相互分析对比,找出最大化解决司法问题方案,促进我国司法完整,维护我国人民的合法权益。(作者单位:山西省司法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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