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网络平台引诱他人买卖邮币卡的行为定性
2019-09-18孟柯
中国检察官·经典案例 2019年7期
关键词:网络平台
孟柯
一、基本案情
韩某与沈某某、李某某、张某等人经商谋利用他人网络平台提供邮票,由客户通过网络在平台注册后进行邮币卡交易赚取差价,即俗称的炒邮币卡。嗣后,韩某先后购买中国探月、东北林海、故宫博物馆三种邮票与远洋恒利艺术品管理有限公司设立的网络平台(以下简称“远洋恒利网络平台”)约定在该平台通过网络注册客户的形式进行交易。2016年3月至2017年3月,沈某某、李某某、张某等人各自负责组织团队,先后招录人员担任经理或业务员,虚构“白富美”或“高富帅”形象人士通过微信或者QQ联系加为好友,通过发布相应的炒股等投资项目获取高额报酬等内容,取得对方信任后,虚构做邮币卡投资项目可以赚取高额利润的事实,诱骗他人在远洋恒利网络平台注册账户投入资金购买以上三种邮票。在交易过程中,韩某通过事先开设的账户进行买卖控制三种邮票的交易价格及涨跌幅度,当邮票价格涨幅到达原价值数十倍或上百倍时,韩某即指示沈某某等四人各自组织的团队业务人员诱骗微信或QQ添加的好友购买高价邮票。当投资客户购买高价邮票后,邮票价格连续下跌,韩某等人在价格下跌到一定幅度后,通过事先开设的账户回购邮票,导致投资人员大量亏损。韩某通过以上方式反复操作,共赚取他人钱款7000万余元人民币。
二、分歧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本案构成非法经营罪。非法经营罪具体表现为四种行为,其中一种是“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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