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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型货车整备质量安全检验中常见违规情形分析及治理轻型货车整备质量超标严重问题的建议

2019-09-17罗云智王艺帆曾祥凯

汽车与安全 2019年7期

罗云智 王艺帆 曾祥凯

摘 要:目前,市场中大量轻型货车产品整备质量严重超标、承载能力特意加强,为超限超载提供了便利条件,成为严重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本文总结了轻型货车整备质量检验中常见违规情形,分析了轻型货车整备质量超标严重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了治理建议,希望能为轻型货车监督管理和隐患排查工作提供参考借鉴。

关键词:轻型货车;安全技术检验;整备质量

2014年7月19日,一辆轻型货车行驶在沪昆高速邵阳段时,追尾前方大客车,造成导致54人死亡的“7·19”特大交通事故。经调查,该轻型货车经营范围为普通货运,整备质量2.72吨,最大设计总质量4.495吨,核定载货量1.58吨,但实际装载乙醇6.52吨,超载313%[1]!该车违法超载运输危险品是导致如此特大伤亡后果的主要原因,而驾驶人严重超载行为背后是车辆自身超强的承载能力,这往往与产品底盘加强设计、空车整备质量超重有关。近年来,标准规定总质量不得超过4.5吨、可悬挂蓝色车牌的“蓝牌轻卡”多数都打着“十吨王”的标签以博取市场青睐,其空车整备质量严重超重已经成为普遍现象。2019年5月21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针对“空车超载 轻卡不轻”现象进行报道,并指出车企违规、检验作弊、监管不力等潜在原因,再次将蓝牌轻卡超载的问题曝光在公众视野,引起各级管理部门的重点关注[2]。就此现象,本文简要分析了目前市场环境下轻型货车在生产制造方面的问题,重点介绍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环节常见的违规检验方法,以供加强监督管理参考借鉴。

1轻型货车整备质量检验中常见违规情形

根据《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 21861-2014)规定,注册登记检验时,机动车的整备质量应与机动车产品公告、机动车出厂合格证相符,且误差满足:重中型货车、挂车、专项作业车不超过±3%或±500kg,轻型、微型载货汽车不超过±3%或±100kg。[3]实际中,安检机构为了使整备质量超重车辆通过检验,通常采取以下违规行为:

方法一:减重检验,即通过各种临时减重手段解决超重问题。最常见的办法是卸去燃油、尿素、水等重物,去掉备胎及随车工具,甚至拆除部分配件。

方法二:称重作弊上牌,即通过作弊手段获取具备资质的机构整备质量合格的报告。

1.机械式作弊,在称重时过秤车辆的车轮不完全上磅,从而大大影响显示重量。

2.地磅遥控:使用地磅遥控器等无线電作弊器,降低整备质量测量数据,获得想要的整备质量数据。

3.程序直改:检验机构通过显示仪表的交互程序作弊,设置仪表特定程序,修改获得想要的整备质量数据。

4.重新标定:为应对监管对车辆轴荷总和与整备质量的数据比对,使用轴重台标定工具,按需标定,使测量的轴荷总和比实际值按比例减小,与整备质量数值基本相当。同时,引车员控制制动刹车力度,防止出现制动力过高预警导致作弊被发现。

5.重置零点:检测开始之前,将地磅或轴重台仪表零点相对电压故意调整为负值,导致测量的整备质量数据比实际值按固定值减少。线内检测时,轴重台搁置重物,采用重启仪表或清零等方式使零点重置,所测得轴重值会按所搁置重物重量减少。线内检测车辆制动性能时引车员需控制制动刹车力度,防止出现制动力过高预警导致作弊被发现。

6.重量转移:只检测挂车时,牵引车和挂车一同称重,单独检测牵引车时对牵引车附加重量,使被计算出的挂车整备质量减小。

方法三:值班标准车厢检验。采用“标准车厢”“值班车厢”(见图8)等手段减重蒙混过关。这种“值班车厢”采用薄铁皮制作,厚度不及原装车厢钢板厚度的一半,待检验和登记完毕后,再用真实使用的货厢将“上户厢”替换下来。

方法四:“伪装”为越野货车或其他类型车辆。(见图9)由于载质量利用系数对越野货车的要求为0.4,故可以申报更大的整备质量,避免称重上牌麻烦,且价格与普通车无异,所以出现了一系列不具备越野功能的轻型货车拿越野车合格证挂牌的情况。

图10所示车辆第一次申请注册登记合格证为仓栅式运输车,载质量利用系数0.65,整备质量2600kg,实际测量为3216kg,不能通过检验。两天后违规将合格证更换为越野仓栅式运输车,显示载质量利用系数为0.4,整备质量3210kg,实车不再超重。

2轻型货车整备质量超标常见特征

根据经验总结,整备质量超标的轻卡产品通常具有以下特征:

总质量接近4500kg临限值;

外廓尺寸长度接近6000mm的临限值;

轮距达到2300mm以上;

轮胎规格为7.50R16,采用高层级数;

底盘大梁为加宽型、重载底盘;

发动机采用大排量;

货箱结构明显加强。

3原因分析

从违规“轻卡”检验和登记的猫腻不难看出,超重“轻卡”的出现以及违规注册登记存在三个层面的问题:

1.产品审批及生产监督缺失,我国对机动车生产实行准入管理,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实施。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形式公布,工信部门要对《公告》生产企业申报的车辆进行审查和检验,并对已经审查通过的《公告》产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复核[4]。但从此次“空车超载 轻卡不轻”问题来看,轻卡车辆的大面积违规生产销售暴露了《公告》审查和抽查复核等制度的严重缺失。目前,轻型货车相比重中型货车的驾照要求高、城市限行严,具有更强便利性,备受城市物流行业青睐,但在货运司机多拉快跑、追求利益最大化与货运行业货少车多、价格竞争激烈的背景下,超强现象应运而生。生产企业为适应市场需求,待符合国家标准的送检样车产品完成《公告》申报准入后,违规人员再变动货箱、大梁和钢板弹簧等部件设计以提高车辆乘载能力,甚至直接买卖、伪造合格证,以生产不符合《公告》和国家标准规定的产品,这导致大量装配大马力发动机、重载型底盘、厚钢板加强货箱、空车即超载的轻型货车产品出厂销售。面对企业的蓄意隐蔽违规,工信部门除在《公告》准入的事前监督管理方面,在以随机抽查为重点的事后日常监督检查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完善。

2.厂家为提高销量、追求利益最大化,迎合用户要求,生产销售具有大马力发动机、重载型底盘、厚钢板加强货箱的车辆,甚至向销售商提供没有车厢的二类底盘,以方便用户改装,并提供整车“合格证”。甚至个别厂家生产的重载底盘,就超过了规定最大设计总质量。用户为了降低运输成本,提高运行收益,不惜冒着发生交通事故的风险进行改装。

3.部分具有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为了利益,出具虚假的整备质量合格的报告。个别负责登记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不负责任、审查不严格造成超重“轻卡”得以登记上牌;甚至有个别工作人员为了利益,不惜以身试法。

4建议

国家对轻卡的设计、生产、销售有一系列的规范,对登记注册以及后续车辆运行过程中的安全检查均有严格的规定,堵塞漏洞的问题就是严格执法的问题。笔者认为:

1.加强生产环节的监管,汽车产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对车辆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规范《公告》车辆的准入审查和生产销售环节的抽查复核检验,规范“合格证”的核发程序,完善监管措施。对违法违纪问题,纪委、监察委应及时介入调查,打击违法犯罪行为,规范企业生产行为,有效防止不合格轻卡流入市场。发现《公告》的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的,一律予以撤销,情节严重的,同时追究违规审查、检验等相关人员的责任。

2.规范登记注册环节,堵塞注册漏洞。注册登记时严格检验机构监管,监督检验机构的称重行为;同时不定期到检验机构开展检查,不间断地对重点车型开展第三方称重复核,杜绝虚假整备质量合格报告出现;对不负责任、利欲熏心的检验机构给予严厉打击,绝不手软;对负责登记注册的工作人员,要强化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技能,确保不发生因业务不熟练而使超重轻卡通过登记注册的现象;同时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反腐倡廉警示教育,防止违法犯罪行为发生。对那些敢于“冒险”的人要依法依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抓好日常执法检查。路面执法民警要充分发挥执法检查主力军的作用,加大对超载车辆、改装车辆的处罚打击力度,消除不法厂家和用户的侥幸心理,逐步减少甚至杜绝改装车辆现象的发生。

4.深入开展事故深度调查,准确分析查找道路交通事故暴露出的安全隐患、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特别是因厂家违规生产和用户改装问题,实现查办好一个案件,可以震慑一个行业、警醒一大群体的效果。

参考文献

[1] 应急管理部.沪昆高速湖南邵阳段“7·19”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爆燃事故调查报告.http://www.mem.gov. cn/gk/sgcc/tbzdsgdcbg/2014/201411/t20141130_245222. shtml

[2] 央视网.《焦点访谈》 20190521 空车超载 轻卡不轻.http://tv.cntv.cn/video/C10326/caf75c9a97714df6a 50ede5a9ff66a7c

[3]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 21861-2014)

[4] 《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產品准入管理办法》(工信部令第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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