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闻报道的规范
2019-09-10张栋
广告大观 2019年9期
关键词:文本
张栋
新闻报道是指媒体采集、加工事实,然后编写或制作成新闻文本,以一定的技术手段或运输工具发送出去。从多维角度看,新闻报道包括一次性报道、连续报道、深度报道、综合报道和谈话报道;从意媒形式划分,有文字报道、口语报道、图像与图片报道;从报道方式看,又可分为客观报道和议事性报道。新闻报道是记者反映客观事实、向受众陈述被媒体意识消化的事实,以事实再现世界的一种意识形式。
一、新闻报道的准则
作为社会意识的特殊类型,新闻报道具有主观性,但任何主观内容都无法强加给事实,记者的主观意识只是用于再现事实的形式,而不能改变事实的内容。在这个基础上,形成了新闻报道的一系列准则。
第一、坚持新闻的真实性。即新闻必须真实,保证新闻是客观实际的反映,一切虚构或脱离实际的愿望、猜想,都不能纳入新闻报道活动。这是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含糊、不能动摇的刚性准则。1948年通过的《联合国国际新闻信条》规定:“报业及其他新闻媒介的工作人员,应尽一切努力,确保公众所接受的消息绝对准确,不能歪曲任何事实,也不可以故意删除与任何重要的事实。”2003年5月,《纽约时报》记者杰森▪布莱尔炮制假新闻东窗事发,结果,该报执行主编厄尔▪雷恩斯和常务主编拉尔德▪博伊德一同辞职以挽回影响。显然,新闻报道真实性原则具有世界性意义,为国际新闻所一致认同。
第二,记者要有崇高的社会责任感,服务于社会公共利益,防止出现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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