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事件策划对城市空间的负面影响初探
2019-09-05唐其桢朱文一
城市设计 2019年3期
唐其桢 朱文一
1 城市公共空间中的事件策划
城市中经过专门组织的事件活动是城市复兴的重要手段。从城市公共空间的视角出发,对事件与城市空间的探讨范畴早已从奥运会、世博会等世界级的、涉及大规模城市建设的重大事件拓展到了更为广泛的、以多种意义上的“临时性”为特征的有组织的城市公共活动中。这样一些城市活动更多地由既有的公共空间,尤其是城市中的广场空间所承载,也更为明确地与城市现有的空间社会结构发生直接的关联[1]。
城市事件从单纯的并发现象转变为一种策略以及这一策略自身的演变均是长期的历史过程。该过程涉及列斐伏尔(H.Lefebvre)的空间生产理论对城市空间及其内容作为“产品”“商品”的解释,居伊·德波(G.Debord)“奇观(Spectacle)”概念关于城市景观(图像)“作为当今社会的主要生产”的观察,朱克英(S.Zukin)关于“文化资本”与“符号经济”的讨论等。从城市空间视角,英国威斯特敏斯特大学城市地理学者史密斯(A.Smith)将这一过程分解为“城市空间的事件化”与“事件的城市化”[2];事件快速大量涌入城市既有公共空间,城市空间由于事件被体验与消费。从城市营销视角,向事件策划的转化意味着城市空间从一个相对“内卷”的、“自我封闭”的、固定运行的系统,转变为一个“外向”的、“自我营销”的、需要时刻创造新的“意义”的场所,而这些“意义”也早已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场所营造”对生活的强调,而是注重“对事件的支持”从而实现形象的建构,即“城市的品牌形象(City’s Brand Image)”[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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