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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符码的影像

2019-08-21沈钰扉

中国图书评论 2019年8期

沈钰扉

麦茨于1964年发表的长篇论文《电影:语言还是言语?》,标志了电影符号学的问世,同时对以安德烈·巴赞为首的电影影像本体论发起了挑战。引入了索绪尔的结构主义语言学,麦茨将电影视为一个闭合的整体,以“大组合段”对其进行内部的切分。但麦茨对于影片的划分也止步于此,在意识到其“八大组合段”概念的局限性后,麦茨转向对电影文本表述过程的研究(对电影文本的解读)与文本和主体间关系的研究(精神分析学)。事实上,在麦茨看来,影像仍是现实的再现,我们很难否认在荧幕上出现的一只苹果不是真实苹果的幻象,他们无论从轮廓、色彩及种种特性上来看都极其相似而不具有人类创造语言时的任意性———毕竟我们不能拍摄一只苹果而让观众相信这是一条狗,但我们将“苹果”这个词和发音赋予这类实物则无疑是约定俗成的。因而麦茨认为影像具有非随意性、有内在理据的属性,而电影符号学则成为非语言活动的符号学,它无法受到语言的约定性的束缚[1]。

但是艾柯对此提出了质疑。他认为影像不仅具有符码的属性,而且是三重分节的。艾柯认为,同语言学符号一样,影像符码也是任意的、非理性的、程式化的,也是人为约定并独立于现实之物的电影“语言”。这样,电影符码便同现实分裂开来,构成一个封闭自足的系统。艾柯的象形符码概念听上去似乎与帕索里尼的“形象符号”概念相似,导演要想拍成一部影片,就必须从世界中选取各式的形象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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