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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长的家属“腐败圈”

2019-08-21正裕

党员文摘 2019年6期

正裕

为官23年,大肆收受礼金贿赂,编织“关系网”,充当“保护伞”,将妻儿拉入权钱交易的勾当,肆意敛财牟利,构筑家属“腐败圈”。

2018年7月10日,广东省水利厅原厅长黄柏青受贿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公开宣判。法院认定黄柏青直接或通过其儿子黄晖非法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5934万余元、港币2561万余元、美元0.8万元,依法对黄柏青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受贿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借子之手收受贿款

黄柏青20岁就走上单位领导岗位,曾是一名敢于担当的干部。但随着权力和地位的攀升,他的私欲开始膨胀,不断利用职务便利帮人获利,大肆敛财。2015年4月,退休后的黄柏青被纪检部门查处。

同年7月,经广东省检察院决定,黄柏青被广东省公安厅以涉嫌受贿罪逮捕。起诉书显示,黄柏青涉嫌受贿的时间发生在1992年至2014年间,跨度长达23年。在所涉受贿事项中,金额较大的多与土地和工程项目承包有关。

庄恭钦是广东金宝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黄柏青任惠州市副市长时,庄恭钦即与其交往密切,称兄道弟。

2004年,金宝公司有意开发某地块,提请黄柏青协调,拿下了该地块使用权。作为回报,庄恭钦以黄晖(黄柏青之子)的“骏骐公司”名义虚假出资1500万元人民币,占有该项目30%的股份及收益,黄柏青父子表示同意。

2010年4月,金宝公司正式开发该房地产项目。庄恭钦兑现了30%收益分配的承诺,黄晖及黄柏青以“分红”的形式收受庄恭钦人民币950万元、港币13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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