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破之处求贤似渴坚守之处底线提升
2019-08-21王珍
党员文摘 2019年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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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珍
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是时隔五年多后,中央对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的再一次完善。对照新旧条例不难看出,中央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时既有突破,也有坚守。突破之处求贤似渴,坚守之处底线提升。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党、全社会形成基本共识——选人用人腐败是最大的腐败。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选人用人不当是贪腐源头之一,选错一人,为害一方。
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标准上,新修订的条例与五年前的条例相比,体现了标准更高、纪律更严的递进关系。如果说2014年版条例更多地强调忠诚干净,剑指跑官卖官、小官大贪、裸官占位等一系列领导干部队伍腐败问题,那么,新版条例则是在取得阶段性胜利之后的一次标准追加。
回答“选什么人”,指明“如何培养人”
新修订的条例在总则部分对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坚持的原则进行了修改,增加“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等内容。组织路线是为政治路线服务的,选干部、配班子必须着眼党和人民事业发展需要。
正确的用人导向,是对干部最直接、最有效的激励,用好一个人就能激励一大片。总则中增加了“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应当进行调整,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等内容,将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视作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的应有之义。
大力发现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是事关党的事业薪火相传、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大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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