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励悖论视角下河长制湖长制的河湖治理逻辑
2019-08-21田贵良顾少卫
中国水利 2019年14期
关键词:企业
田贵良,顾少卫
(河海大学商学院,211100,南京)
近年,由于气候变化、人口增长与经济社会高速发展,中国正面临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和水灾害等四类最为紧迫的新老水问题。其中,水质恶化主要是人类大范围的排污行为所致。要解决这一问题,不仅要本地区治污,更要统筹河流上下游的水质治理;不仅要靠地方政府各部门切实履行职能,更要党政主导、全民参与。河长制湖长制新型治理模式应运而生,由当地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辖区内河湖的河长湖长,负责辖区内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目前,河长制湖长制已全面建立,对于水污染治理有很大的推动作用。
从经济学上分析,河长制湖长制存在人为的“合谋”以及委托—代理问题。众多学者从这一视角分析了河长制湖长制的优缺点及其实施后的利弊问题。贾绍凤强调河长制湖长制要以首长制为精髓,徐锦萍指出公众参与环境治理的有效性。多位学者提出借助互联网技术实现河长制湖长制的数字化管理。此外,庄超、刘强、王书明、蔡萌萌、朱玫、姜斌也都论证了河长制湖长制的发展与成效。但关于河长制湖长制如何发挥作用,如何通过与排污企业的博弈来改善甚至解决河湖污染问题,并未在上述研究中有所体现。本文通过建立河长湖长与排污企业的双方博弈模型来分析其作用机理,描述河长制湖长制下河长湖长的存在对排污企业的影响,以及政府部门的措施对排污过程中存在问题的解决效果,从而为政府部门优化河长制湖长制以及解决河湖污染问题提供理论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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