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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巡察工作运行中的实践困境与路径初探

2019-08-16任太余胡宁

智富时代 2019年7期
关键词:困境实践高校

任太余 胡宁

【摘 要】党内巡察是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着眼于推进巡视监督向党内基层巡视监督纵深推进的重要举措。本文旨在通过探索研究高校巡察工作运行中的实践困境,努力探索优化和完善高校巡察工作的机制,提升高校巡察工作实效。

【关键词】高校;巡察;实践;困境

巡察是巡视工作向基层延伸的重要途径和有效方式,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完善基层党内监督的重要措施,是密切干群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途径和有力抓手。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着眼于推进巡视监督向党内基层巡视监督纵深推进,专门印发《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作为《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配套制度,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巡察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坚定决心,对于推动党委巡察工作规范健康发展、构建巡察监督立体网络格局具有重要意义。目前高校巡察尚处于探索阶段,还没有成熟的模式和可供借鉴的直接经验,本文基于对高校巡察实践运行样态的考察,探究巡察实践的困境以期为提升巡察实效提供理论支撑。

一、高校巡察工作运行中的实践困境

(一)高校巡察机构设置和职责,缺乏明确的制度依据。

高校巡察机构履行巡察职责,巡察组对巡察对象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等文件从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加强党内监督,规范巡视巡察工作,加强党的建设,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的高度,为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为党的市(地、州、盟)和县(市、区、旗)委员会建立巡察制度,对所管辖的党组织进行巡视巡察监督进行了制度规定。高校党委贯彻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坚持加强党的建设,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中央统一领导、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开展巡察工作,坚持科学设置机构,合理配置职能,但在机构设置、巡察范围、巡察权限、编制配备、巡察干部职务晋升等方面缺乏制度依据。

(二)高校巡察工作队伍建设机制不健全,巡察工作能力不足。

巡察工作干部是巡察制度的实际执行者,其素质和能力直接影响着巡察的水平和效果。高校党委巡察机构由于编制和人员数量的限制,巡察工作很难做到按工作职责专人负责,巡察工作量较大,大部分巡视工作干部属于临时抽调,主要由高校纪检监察处、组织部、人事处、审计处、财务处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巡察組属于临时组队导致缺少工作磨合,存在协调配合相对困难的问题,同时巡察工作抽调的工作人员由于本部门业务工作比较繁忙与巡察组工作难以兼顾,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巡察工作效果。部分巡察组人员由于对党规党纪的掌握不够深刻全面,存在巡察工作能力不足、工作程序不够规范的问题,客观上造成“不会巡察”问题的出现。

高校党委应积极加强巡察干部队伍建设,注重强化巡察业务培训,采取选送培训、以案代训、跟班培训等形式,建立覆盖巡察全过程的长效培训机制,着力提升巡察干部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巡察干部要坚持“打铁还须自身硬”,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以更大的决心和勇气加强自身建设。巡察组在人员配置上应注重吸收具有财会、法律、审计等专业背景的人员。树立良好用人导向,实行轮岗交流制度,保护巡察干部积极性,有针对性地安排后备干部到巡察岗位挂职锻炼。强化政策激励,探索建立高校党委巡察干部考核机制,对专职巡察干部和抽调到巡察组参加巡察工作满半年以上的干部,由高校党委单独设置编制岗位,并由高校纪委会同组织人事部门进行单独考核。落实巡察干部的政治、经济、生活保障待遇,提拔重用敢于巡察、善于巡察、表现优秀的巡察干部。

(三)高校巡察协调机制尚未建立,监督合力尚未形成。

高校党委巡察工作在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组织架构、巡察范围、巡察内容、工作要求、保障措施等方面目前还没有明确具体的规定,高校巡察工作应坚持完善一体化工作格局,加强工作统筹规划,建立健全省委巡视和高校巡察联动机制,坚持巡视巡察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不断提升高校巡察工作水平。高校巡察工作既要全面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紧盯“三大问题”,紧扣“六项纪律”,又要结合高校实际,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着力发挥巡察的政治导向作用。

高校党委巡察工作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指导,强化示范传导、政策指导和典型引导,建立健全巡视巡察联动机制。高校党委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加强对校巡察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研究工作,解决突出矛盾和困难,在机构、人员、经费、物资等方面提供保障。纪检监察、审计、组织人事、财务等机关部门要支持配合,为巡察工作提供信息、人员和专业等方面的支持。高校被巡察基层党组织要自觉接受监督,全面、客观、真实地向巡察组报告情况、提供资料,积极协助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对拒绝提供支持配合、隐瞒或故意提供虚假情况、干扰和阻扰巡察工作、对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打击报复、整改不力和拒不整改的,依规依纪进行严肃追责。高校是人才聚集的高地,高校非中共党员领导干部比例较高。根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高校巡视工作要要积极加强与纪检监察、党委组织部、人事处、审计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学术委员会等部门或组织的沟通,加强对这些监督主体落实监管责任的再监督,督促这些相关部门依据相关政策和校内规定行使监督、管理职权,形成监督工作合力。

(四)高校巡察处于“熟人社会”中,巡察实效难以落地。

高校巡察的目的在于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高校党员干部和教师流动性小,高校巡察机构干部的工作处于一个“熟人社会”中,教师职工中的师徒关系、同学关系、校友关系、血缘关系等是高校的普遍现象,工作圈、生活圈交叉,这样抬头不见低头见的“熟人社会”工作环境,一方面这是高校内部巡察的优势所在,便于巡察干部了解单位的人和事。但巡察干部在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开展巡察工作的同时,工作难度和压力也相对较大,存在畏难情绪,不敢大胆巡察,怕伤及情面,得罪同事,影响人际关系,甚至担心在组织选拔时丢选票,影响自身今后发展的问题。这些因素客观上导致存在不敢巡察的问题。

巡察发现问题只是起点,解决问题才是关键和目标。高校巡察发现的问题共性较多,主要表现为由于历史体制机制造成积重难返的遗留问题。另外由于巡察整改过程检查督导机制尚未建立健全,往往存在有台账无措施,或者有措施但未按时间节点扎实推进的问题,存在就问题解决问题,整改中就事论事,缺少深入剖析原因,未能同步建立有效监督预防制度,给巡察后期整改造成工作阻碍,致使巡察成果难以充分使用。巡察工作旨在通过巡察发现二级单位存在的问题并形成整体客观评价和整改方案,以期为被巡察单位及其领导班子成员的考核评价、选拔任用、奖惩提供重要依据,但在巡察工作的实际运行中,因为缺乏相应的配套制度,导致巡察实效难以落地的问题。

二、高校巡察工作实效提升的路径初探

高校巡察工作应注重继承吸收中国古代廉政文化基因,学习研究中国共产党党内巡查制度,坚持将马克思主义政党监督理论同中国共产党的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和实践相结合。高校巡察工作在指导思想上应遵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及相关党规党纪精神。高校巡察工作遵循服务高校发展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依靠群众的工作理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充分发挥从严治党利剑作用。

高校巡察工作应当实行公开制度。巡察前向全校公布巡察工作的监督范围、时间安排及巡察组的联系方式等有关情况。巡察中坚持调动师生员工、离退休人员积极性,广泛听取各方反映。巡察后要坚持将巡察反馈意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坚持将巡察结果作为高校党委在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奖励惩处等方面的重要依据。巡察组要紧扣政治巡视(巡察)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对照党中央和各级党委的要求来衡量被巡察党组织的工作,体现出政治巡察的高度和深度。在进驻巡察阶段,采取听取工作汇报、列席有关会议、受理来信来访、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调阅文件资料、问卷调查、走访调研、民主测评等形式平稳有序开展工作。巡察工作领導小组要加强巡察后期巡察成果的强化运用,注重分析研究巡察报告。高校纪委对接到巡察办公室移交的问题线索要优先办理,真正做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形成震慑,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高校党委可通过党委理论中心组、政策研究室等机构,组织研究制约巡察工作效能发挥的因素,聚焦巡察监督工作实践中存在的监督定位不准确、制度建构和组织健全不完善、巡察人才欠缺、工作方式缺乏创新、巡视整改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积极探索提升巡察工作效能的路径,强化完善巡察制度建设、创新巡察工作方法、突出巡察成果运用和巡察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准确把握高校巡察工作的权力边界和职责范围,将党内巡视巡察制度和高校党委巡察和反腐倡廉工作相结合,探索出一条适合高校巡察工作的科学方法和提升效能的有效路径。

党的十九大提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战略部署,要求以铁的纪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本文通过考察高校巡察工作的实践困境,深入探究影响巡察工作效能发挥的制约因素,对其运行状态进行剖析和研究,以期为进一步优化和完善高校巡察制度和提升巡察工作实效做出有益探索。

【参考文献】

[1]本书编写组.《纪检监察工作核心法规》[M].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18.

[2]吴纪树.基层巡察的实践逻辑及其制度完善[J]. 求实,2017,( 10) : 28-38.

[3]周良.论高校纪检监察工作职能发挥的对策[J].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11,(4) : 9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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