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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民商法学的研究进展

2019-08-16曹航浦

智富时代 2019年7期
关键词:连带责任民商法

曹航浦

【摘 要】民商法包括民法和商法两部分内容,其包含了民事诉讼法、知识产权法、责权法等。现阶段,我国处于依法治国的关键时期,人们也加强了对民商法学的重视与研究。民商法学的研究与进展对于促进我国的依法治国来说意义深远,并且也可以满足现代社会不断向前发展的需求。

【关键词】民商法;连带责任;责权人;民事主体

连带责任是民商法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并且占有重要地位,具体应用过程中,可以为债权人的相关利益情况进行准确判断。从法律角度对问题进行分析,可以实现对个人和企业行为的合理抑制,但是,实际情况来看,许多实践案件中,民商法中的连带责任存在漏洞,这对会其应用和实施造成一定阻碍,因此,要做好相应的分析工作。

一、民商法学研究进展情况

从历史进程来看,我国民商法演技可以分为计划经济时代个经济时代两个部分。我国建国以后,民商法的框架和学习都依据前苏联模式进行,该模式盛行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到二十世纪八十年代逐渐没落,到了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形成了过渡时期的民商法学理论,该民商法理论以进行化经济为核心,市场经济为为辅助,指导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我国市场经济地位确立后,法制化民商法学理论逐渐取代了计划商品经济,此时人们才着手对民商法学理论进行分析[1]。

二十一世纪后,我国在民商法学研究方面与市场经济两者能够同步进行,并且在不断的研究过程中,对主体平衡和商业资质感念进行了确定,在民商法学的研究上取得了不多的进步,以及我国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一套相对完善的法律体系,加快了我国针对民商法学内容的研究,并且缺了不错研究成果[2]。例如,在方法和意识形态上也都的显著提升。目前,企业法人所有权已经得到了法律认可,国内的许多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也实现了合理转制。

近十年,我国加强了对金融、民生问题的关注,在该方面也是民商法学的完善和进展得到了进一步推动。在具体研究过程中,以及市场经济理论,并且在该基础上适当结合社会的具体需求,在民商法中,完成了对所有权的义务和总体框架的构建。同时,要注重事前预防,针对经济活动中的涉及到的民营企业中的法律规范,应适当增加对知识产权的保护,采取循环法院新型模式,从而为民事诉讼提供更加高质量的司法服务。通过对民商法的研究可以发现,各种不同类型的转变,对民商的研究都起到了一定促进作用,并且促进了我国全面依法治国的开展,保证了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通过法律对人们的权利进行保护,从而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

二、民商法连带责任问题

(一)程序法与民商法不协调

从本市上来说,民事是民商法中的主体,因此,在内容强调上要以民事作为主要形态,而程序法与民商法两者之间又有着密切联系,从实际分析情况来看,程序法可以为民商法提供实际手法运用手段,在具体问题分析过程中,应当做好两者之间的协调工作,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程序法与民商法两者间存在较为明显的冲突,这也就会导致民事连带责任规定难以得到落实,依据常规方法对问题进行分析,民商法的应用相对来说较为常见,当两种存在冲突时,也是一种主要方法,可见,为了使这一冲突问题能够得缓解,应当简明扼要概述民商法,从而,在问题诉讼上,可以为问题的实际处理提供良好的参考价值[3]。

(二)债权人责任模糊

经济纠纷案处理起来十分麻烦,虽说每个在债务人都有共同责任,例如,赵先生向同时王先生借用了王先生私家车,而赵先生因为法律还差,喝酒后驾驶车辆部,造成了交通事故,导致李小姐在车祸事故中遭受到了严重的伤害,赵先生因为酒驾被带到了发法庭,要求赵先生要负责相应的法律责任,给予李小姐一定的经济赔偿,依据附加依法共同责任,作为私家车拥有者王先生也有负法律责任。当赵先生因为经济条件无法承担巨额的医药费以及相应的费用时,王先生则需要承当相应的费用。从实际情况来看,王先生只是处于好心将私家车借给了赵先生,但是王先生不得承担和赵先生一样的责任,这种连带责任模糊[4]。

(三)限制期限存在问题

行动限制的时长约为2年,而担保法中,债务限制规定债务在履行后6个月内。同时,法律法规并为对连带责任的限制进行明确。

(四)选用的使用不彻底

在案件处理过程中,一些法院经常会为了提升工作效率,要求原告在听取相关的民商法侵权案件时,聚集全部的侵权人。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法院对侵权人具体情况加以选择,同时,在该过程中,要对一些侵权行为提出相应的诉讼,并且在该期间,不得出现任何偏袒情况。

三、解决民商法连带责任中存在问题的有效措施

(一)改进诉讼程序。

针对民商法律程序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可以发现,在对案情进行界定时,应当结合实际情况而定,这主要因为在不同民事案件中,民事主体会城呈现出一定的不同,在法律的具體要求下,应当充分体现公平、公正理念原则,在该过程中,要不断对诉程序进行改进,同时,在具体作业过程中,应当坚持删繁就简原则,从而使诉讼效率能够得到进一步提高,快速、合理的完成相应的诉讼工作。此外,还应当依据情况,提升程序法的作用,同时对程序的多元化设计,为民商法的具体应用提供强有力的支持,从而使民商法的作用能够得充分发挥。

(二)维护主体合法权益。依据实际情况分析民商法中的共同责任情况的认定。例如,如果债务人数较多,在对经济赔偿问题判定过程中,主要既定债务份额大小,通过该方式,完成对债务纠纷情况的科学处理,保证公平性[5]。由此可见,在类似案件中,必须做好对案件问题的实际考察,只有做好实际考察,才能确保最终民事责任主体合理性,从而实现对民事主体合法权益的合维护。

(三)完善连带责任。连带责任其与民法和商法中的需要多规定都有密切联系,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仍然有许多对丁无法对连带责任进行明确界定。因此,针对连带责任的明确,应当从制度好程序上入手,只有这样能够适应民商法,从而实现对民事主体利益的合理保护。

(四)提供制度空间。通过对民商法的实践情况进行分析可以发现,改善诉讼程序时,作为改进人员在具体工作中,应当对双方选选择权过程进行冲考虑。第一,应当在诉讼利益原则和诉讼工作综合衡量的基础上,确保诉讼有效。第二,对诉讼程序进行完善,实现实质性权益的维护,实现对权益人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

四、结束语

加快民商法的研究与发展是我国全面实现法社会的一条主要途径。从目前我国的实际发展情况来看,在对民商法进行研究过程中,相应的研究人员应当通过合理的方式将民商法学的研究成果和实践路径进行合理结合。我国关于民商法律条文的出台速度快,法律条文中对各项内容都有着详细规定,内容细致规范,并且会随着发展发展不断完善。需要注意的,我国在学术层面对于民商法的学术研究水平还处于一个相对较低的状态,而更加注重对材料的整理与挖掘。可见,在对民商法研究过程中,要适当增加案例分析,提高成果可操作性,减少空理论,促进我国民商法研究工作的顺利开展。

【参考文献】

[1]周頔. 致力于以利益衡量为中心的民商法学研究[N]. 民主与法制时报,2017-07-08(002).

[2]李立新,廖文娟.浅析民商法学案例教学的问题与出路[J].法制与经济(下旬),2013(06):136-138.

[3]张妮,杨亘.量化法学及人工智能在民商法学中的应用[J].民商法争鸣,2015(00):13-20.

[4]王润东.学术史视域下的近代中国民商法学研究[J].法制博览,2015(11):257.

[5]王喻程.关于民商法学中连带责任的浅析[J].法制与社会,2015(08):295-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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