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衷一是:究竟哪些庭审需要直播?
2019-08-14李蒙
民主与法制 2019年29期
本社记者 李蒙
尽管庭审直播已经越来越成为人民法院的一项日常工作,但庭审直播的范围总的看依然很小。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永生研究发现:截至2019年3月10日,全国庭审直播的案件总数近265万件。从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发《关于人民法院直播录播庭审活动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开始推广庭审直播算起,已经过去了9年。这9年间,全国法院一审案件的总数达1.268亿件以上,直播率只有2%左右,这一比例还是非常低的。
在只有全部案件的2%左右被直播的情况下,如何选择案件进行直播,就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庭审直播的选择权无疑在法院,但当事人和代理律师也可以提出申请。很多律师现在把庭审直播当作让案件公之于众的重要手段,凡是遇到重大、敏感、复杂、疑难案件,担心法院不能公正审理的,都会申请庭审直播。而对于律师的申请,法院是一律照准,还是基本驳回,或是有一些可以遵循的规则呢?
庭审直播需要努力争取
京衡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副主任邓学平律师去年因代理张扣扣故意杀人案引起舆论普遍关注,他在代理张扣扣案时也曾多次提出过庭审直播申请,其过程也一波三折。
张扣扣案的基本案情是:2018年2月15日12时20分许,在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新集镇王坪村14组,35岁的张扣扣持刀将邻居王自新及其长子王校军当场杀死,将王自新三子王正军刺伤后抢救无效死亡。杀人原因是20年前王正军在与其母的打斗中过失致其母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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