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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

2019-08-13吴永胜

小小说月刊·下半月 2019年7期

吴永胜

在这边荒小镇,我给镇西胡三媳妇接过生,给镇北莫大烟袋取过瘤疮。

我是这小镇唯一的郎中。

打十年前进入小镇,日子像长途跋涉的驼队在傍晚时分进镇时那样,踢踢踏踏,散散漫漫。从前我虽然想象不到这样的生活,但慢慢喜欢上了。散散漫漫多好,自在舒适,无风无浪。

不是夸口,小镇的七八百口人,谁没喝过我给抓的汤药?这七八百口子人,都是我的衣食父母。但有个人我不怎么喜欢,那人是镇西烧酒铺子的来喜,二十岁了吧,白净瘦弱,像根豆芽菜。第一次到我铺里,是一路呻吟着来的。我还以为他病得多重,不过是额头上有块鸽蛋大小的瘀紫,这点儿皮外伤本可不用管它,三五天自然会好。可他一定要我上药,好像只要上过药就立刻瘀散紫消不疼不痒了。好吧,给他抹藥酒,才一沾额头,他那惨痛的样子,让我差点儿有了摘他脾脏的错觉。

“怕疼?那还打架?”

“哪打架啊。不瞒你说,长这么大我都没打过架。赢了别人疼,输了我疼。哎哟,是撞的。”他龇牙咧嘴申辩,我哑然失笑。没想到,就是这个来喜,唉……

那天正午,我坐在柜台后眯了眼睛打瞌睡,到我这年龄了,总有太多的瞌睡——细细的灰尘从屋梁上落下来,落到我脸上。起先我没在意,但更多的灰尘落下来,我便坐直了身子。街面上,崔寡妇那只老母鸡孤寂地咯咯叫,银匠胡老三在扑哧扑哧拉风箱熔银,对街唐烧饼立在街沿处的焙饼炉子,一块炭在饼炉里炸裂了……所有的声息和往常一样。我重新弯下了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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