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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信息化为核心的档案事业转型升级探讨
——基于浙江省公安厅创建全国示范数字档案室的分析

2019-08-13刘文萍浙江省档案局

浙江档案 2019年7期

刘文萍/浙江省档案局

俞国孟 陈庆慧/浙江省公安厅

2015年,国家档案局在全国开展了数字档案室建设试点工作,浙江省公安厅被确定为全国第一批数字档案室建设试点单位之一。全国示范数字档案室创建工作得到了省公安厅和省档案局领导的高度重视。省公安厅党委把创建工作纳入“云上公安、智能防控”大数据战略建设项目和“十三五”规划项目,组建了强有力的工作班子,制定了具体的创建方案和任务推进表,实施挂图作战,项目化推进;原省档案局局务会议把这项工作列入年度工作重点,要求加强指导服务,明确时间节点,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完成。在创建过程中,省公安厅档案馆与省档案局通力合作,严格对照《数字档案室建设评价办法》各项指标,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逐项逐条逐点找差距、补短板,在基础设施建设、档案资源建设和制度规范建设上下功夫。2018年,经国家档案局测评和批准,省公安厅数字档案室成为浙江首家通过国家档案局认定的“全国示范数字档案室”。

1 坚持一条路子走到底

一是早起步、早规划。2008年,在实现文书档案条目信息化的基础上,立项研发“浙江公安档案信息管理系统”;2011年起,开始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对馆藏档案的数字化加工,每年新增档案数字化加工费用列入省公安厅机关年度经费预算;2015年,联合省档案局组织开展全省公安机关数字档案室创建活动,明确“十三五”末,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全部完成“规范化数字档案室”或“示范数字档案室”创建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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