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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苗族婚姻习俗中的舅权文化初探

2019-08-09刘明群

文艺生活·中旬刊 2019年4期
关键词:氏族湘西苗族

刘明群

摘要:婚姻习俗是民族文化最集中的反映,湘西苗族由于地理环境、民族心理、宗教信仰、经济发展等诸多因素的综合作用,具有浓郁的民族地域风情,其中,原始舅权残存是其最显著的一个特点。因此,研究苗族婚姻礼俗,对传承苗族优良传统文化,改革陈规陋习,提倡科学文明的婚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湘西苗族婚姻习俗;舅权文化

中图分类号:C95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9)11-0143-02

一、前言

湘西苗族支系纷繁,小聚居,大杂居,苗族婚姻习俗在主体方面基本一致,如一夫一妻制、同姓(同宗)不婚、舅权制约等,以自由恋爱为主,但也存在不少的包办婚姻。各支系(村寨)同中有异,大同小异,形成了一套独特的苗族婚姻文化。保靖县葫芦镇大岩村是人文历史悠久的古寨,也是典型的苗族聚居村寨,全村苗族人口占97%以上,是一个研究湘西苗族婚姻习俗、婚姻文化的良好窗口。

二、湘西苗族婚姻习俗舅权文化的起源

(一)苗族社会历史变革的必然

原始社会中末期,在苗族母系社会向父系社会过渡的发展变革中,舅权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舅舅首先在女权社会的内部逐渐扩大权力,进一步取代了女性在氏族中的主导地位,初步建立起了“舅权制社会结构”,在男性取得了社会的主导权之后,舅权与父权共同支撑起了父系社会的氏族体系。男权的典型代表是父权,但先行者却是舅权,舅权即是父权的早期代表。所以,在湘西苗族家庭的重大事务特别是婚姻上面,舅权是不可忽略的强大力量。

(二)保护苗族女性权益的产物

婚姻家庭,父与母分属于不同的氏族(宗族),两个氏族(宗族)之间就有一个利益平衡问题,作为舅舅来讲,自己的姊妹身在异族,与父系氏族(宗族)、姊妹的子女与本族中其它同辈之间存在利益冲突,在苗族习惯上,系家族中的兄弟辈人,舅舅是“娘家门上的人”,是娘家的全权代表,是本氏族对父系氏族中的本族血亲及其子女的保護者。作为氏族间的平衡与调解,舅权是不可替代的。所以,在涉及母亲的离婚、改嫁,外甥(外甥女)婚嫁、分家析产等方面,舅舅有着很大的话语权,这都是舅权平衡作用的历史遗存。

(三)苗族原始感恩心理的结果

在湘西苗族古歌《梁文王、杨武王开亲结义,杨妹姐、梁巴生带头婚姻》中,杨武王的唱词是这样的:你们梁家大家大业,和我们来讨种,同我们来讨妹。借地方挂蓑衣,找地方挂斗笠……不放是我杨家的女,放了是你梁家的媳,放女传宗接祖,养子发孙,去做祖公祖婆,去传香火龙脉……“吃水莫忘水源头,种地要讨苞谷种。源头水井清又清,苞谷结穗甜蜜蜜。”苗族姑表亲,舅舅家的叫果江(汉语意:竹根),姑姑家的叫果麻(汉语意:竹笋),舅族是后辈亲。“你们是树大根深的马鞭子(竹鞭),发得我们嫩竹子满山满坡。”种子是向舅家讨来的,没有舅族,就没有我们兄弟姊妹这一辈人,没有现在的一切,这就是“娘亲舅大”。苗族原始的感恩心理,决定了在婚姻习俗中的舅权。

三、湘西苗族婚姻习俗中舅权文化的发展

湘西苗族的发源地在黄河流域,涿鹿之战,苗族先祖蚩尤失败,举族迁徙,苗族古歌迁徙过程中为了保存民族的有生力量,苗族实行了严格的族内婚,姑娘只许在族内婚配,不许嫁出族外。湘西苗族地区婚姻自主程度较高,婚姻的缔结多为自由自主,自由选择,父母极少干涉。苗族青年“赶边边场”,对话唱歌,情投意合后,男方就可请媒人前往女方家正式求婚,一般媒人去的次数越来越好,俗称“亲以多求为贵”。如果女方家同意,必须经过家族喝了“放口酒”表示赞同之后,才能正式订婚。然后男家再择吉日向女家过礼,即送糯米粑、茶油和酒肉等。女家还要请家族人吃喝两天三晚。但湘西苗族传统普遍存在姑表婚,尤其是单向姑表婚,将“舅权”思想表现得淋漓尽致。姑妈家的女儿首先应是娘舅家的儿媳,“打妈的伞,回娘的家,这是老规矩”。娘舅对姑妈家女儿的婚事拥有优先权和决定权。舅家来说亲:“有根才发笋,有藤才结瓜,娘亲是我姑妈,黛帕(话语意:女儿)该归我家。黛帕的妈,姑娘的爸,两人没有话,古理都这样,大家遵守它。”舅家不娶或同意,姑娘才能婚配别家,而且男方要拿一大笔钱给女方,由女方交给舅家,叫做“舅爷钱”。

湘西苗族婚姻习惯法是不论是否到民政部门登记,只要没按照苗族传统习俗办喜酒,婚姻是不被承认的。“娘亲舅大,”外甥(外甥女)结婚,舅父必须到场,坐头席尊位,开席时,要待舅舅举箸,他人才能动筷。如果一时疏忽漏请,舅爷到场后可以掀翻酒席闹场合,喜事变祸事,一辈子在人前抬不起头。

四、湘西苗族婚姻习俗中舅权文化的式微

舅权源于母权,舅家孩子有娶姑姑女儿的优先权,乱点鸳鸯谱。很多苗族姑娘心中已有恋人,不愿嫁到舅家,在母亲和舅爷的双重压力下,或轻生,或一辈子郁郁寡欢,酿成无数人间悲剧。女方要“舅爷钱”,逼得男方家卖牛卖田,因此退婚的也不在少数。舅权文化人为地制造事实上的包办婚姻,粗暴干涉婚姻自由,变相地借婚姻勒索钱财,姑表婚制度这种落后的婚姻习俗,遭到大多数青年情侣的抵制和反抗。没有浪漫缠绵的爱恋,就没有温馨甜蜜的婚姻。自由奔放、敢爱敢恨的苗家姑娘,与恋人约定接送时间和地点,采取“奔婚”的方式,来到男方家里,等生下孩子、造成事实婚姻后,再由男方家挑选吉日,回访娘家,补办喜酒。这时不论是娘家,还是舅家,都无回天之术,只能认可。

随着湘西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也经过长期的斗争,湘西苗族婚姻习俗中的舅权文化逐渐削弱,姑表亲优先婚这种陈规陋俗越来越被摒弃,解放后基本中止了。舅权的式微并不意味着舅权的消失。在逐渐失去实质权力之后,舅权更多的表现为一种象征,被作为民俗保留了下来。“娘亲舅大”这种民间规则,在湘西苗族社会生活中仍然具有一定的约束力,虽然没有从前的强制力来维持,但大部分情况下还是被很好的遵守着。现在姑妈娶亲嫁女,不需再经过舅舅同意,也无需给舅家赔偿钱财,但须在出嫁前通报舅舅以示尊重。婚宴酒席,舅爷的尊贵地位,也是主家和宾客们共同认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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