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推动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
2019-08-09蒋兴华
中国机构编制 2019年7期
关键词:队伍
● 蒋兴华
青州市推动“多头执法”向“统一执法”转变、“被动执法”向“主动执法”转变、“软散执法”向“强力执法”转变、“低效执法”向“高效执法”转变,初步建立起权责统一、权威高效、全面覆盖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
山东省青州市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作为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着力推动综合行政执法从“物理整合”向“化学融合”转变,逐步建立起权责统一、权威高效、全面覆盖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
一、整合职权、压减队伍,推动“多头执法”向“统一执法”转变

针对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的问题,青州市推动职权整合、机构组建、人员划转“三个到位”,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一是职权整合到位。按照“应纳尽纳”的原则,科学确定综合执法范围。在原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基础上,将农业、水利、国土、旅游等14个领域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和殡葬、公安等3个领域的部分行政处罚权纳入综合行政执法范围,由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依法统一行使。二是机构组建到位。整合城市管理、国土资源、旅游监察等执法队伍,组建综合行政执法局和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由其依法独立行使有关行政执法权,核定行政编制14名,事业编制192名。对单设执法队伍的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7个领域,实行部门领域内一支队伍执法,其他领域不再保留执法队伍,明确由1个科室或机构执法。目前,执法队伍总数由17支压减到8支。三是人员划转到位。按照编随事走,人编同调的原则,同步划转178人至综合执法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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