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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海南美丽乡村建设中“共享农庄”的问题及对策

2019-08-06罗灿

农村经济与科技 2019年8期
关键词:海南省问题及对策

罗灿

[摘 要]海南省在建设美丽乡村过程中,积极采用“共享农庄”为抓手,截至目前,海南省已经批准试点98家共享农庄,但大部分农庄在人才、基础设施配备等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共享农庄建设是海南省积极探索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新模式,需要我们从人才教育、基础设施配套等方面着手,推进海南省共享农庄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海南省;共享农庄;问题及对策

[中图分类号]TU982.29 [文献标识码]A

海南省为落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促进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提出《海南省美丽乡村建设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海南在建设美丽乡村的进程中,积极采用“共享农庄”为抓手,利用共享经济,盘活乡村闲置资源,提高农民收入,实现乡村现代化,推动乡村振兴。

1 共享经济与共享农庄

1.1 共享经济

共享经济这个术语最早由美国德克萨斯州立大学社会学教授马科斯·费尔逊(Marcus Felson)和伊利诺伊大学社会学教授琼·斯潘思(Joel.Spaeth)提出。其主要特点是一个由第三方创建的、以信息技术为基础的市场平台,交换闲置物品,分享自己的知识、经验,或者向企业、某个创新项目筹集资金。共享经济平台作为连接供需双方的纽带,通过移动LBS应用、动态算法与定价、双方互评体系等一系列机制的建立,使得供给与需求方通过平台进行交易。

1.2 共享农庄

共享农庄是将共享理念、新的科技技术与农庄融合为一的乡村农旅融合发展的创新业态模式。具体而言,共享农庄以共享理念为理论支撑,以互联网、物联网等新技术为技术支持,以多元化、个性化、自主化的消费需求为市场支撑,通过企业+农村合作社+农户的合作模式,借助共享平台,实现乡村闲置资源的产品化转化。

2 海南美丽乡村建设中“共享农庄”的现状分析

随着海南旅游业的快速发展,海南省“共享农庄”的建设也在如火如荼地进行,根据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公布的《2018年海南共享农庄创建试点名单的通知》(琼农字[2018]214号),我省共享农庄试点单位共有98家,具体分布情况如下图所示:

2.1 优势与机遇

海南省所处地理位置优越,气候四季如春,发展共享农庄的自然资源优势明显,加之“国际旅游岛”“自由贸易区”“全域旅游”等热点的引入,“农业+旅游业+共享”模式必定会吸引大量游客和投资,优势明显。

同时,海南省政府给予“共享农庄”极大的政策优势与扶持。2017年7月,海南省政府出台《关于以发展共享农庄为抓手建设美丽乡村的指导意见》(琼府[2017]65号)指明了共享农庄发展的方向,同年9月海南省农业厅印发《2017年海南“共享农庄”创建试点申报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17]122号),提出了“共享农庄”的建设目标,标志着海南正式开启了“共享农庄”的建设;2018年海南省农业厅发布了《海南共享农庄建设规范》,进一步明确了“共享农庄”的组织形式、运营主体、运营模式等内容。

2.2 面临的问题

“共享农庄”在海南尚处于发展的萌芽阶段,对其认识理解也仅限于字面及政府的指导文件,其发展过程中还面临着诸多问题。

(1)共享农庄从业人员素质偏低。行业发展能达到什么水平,关键看从事本行业的人员整体素质,当前,从事“共享农庄”的工作人员,大部分人员原来从事酒店、旅游管理,没有深入学习过“共享农庄”相关理念及运营模式,对自身的农庄发展规划没有清晰认识,这对共享农庄的发展非常不利。

(2)农庄所处外部基础设施薄弱,配套不足。根据当前数据统计,大部分的共享农庄,位置不在主城区范围,所在区域的道路、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比较薄弱。单单依靠农庄投资人建设会存在许多问题,如投入的建设资金有限;涉及道路扩宽、管网改造等问题,牵涉农民、政府部门等多方无法协调处理;申报相关建设手续繁冗,周期较长,而且没有相关政策支持,难以立项推进,等等。

(3)主导产业支撑乏力,招商引资能力弱。海南省“共享农庄”所在大部分区域的产业分散,未能形成区域经济聚集效应;加之部分农庄产业结构单一,附加值低,无核心竞争力,导致产业的价值转化不足;大部分农庄的商业模式局限于传统,无法吸引外来资本。

(4)缺乏科学的长期规划,农庄建设呈同质化倾向。在《海南共享农庄建设规范》(DBHN/045-2018)中明确要求“共享农庄在筹建时宜聘请具有规划设计资质的专业机构编制建设规划”,但在实际建设中,大部分农庄业主却没有编制科学的规划。2018年7月,海南省农业厅公布了海南共享农庄策划设计单位名单(47家),这些农庄规划中出现同质化、操作性不强等问题。

(5)体制机制不够健全,政府指导服务作用有待加强。“共享农庄”从提出到落地,时间很短,一些配套体制机制未能形成系统,而且“共享农庄”建设涉及农业、林业、规划、住建、国土、环保及当地政府等等众多职能部门,每个部门都有各自的办事流程,如何理顺其中关系,开展相关业务工作,这是当前急需解决的当务之急。

3 海南省“共享农庄”的发展对策

3.1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高水平的“农庄人”

全省“共享农庄”应该成立培训教育机制,定期选派农庄管理人员参加相关培训,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各农庄内部也要经常组织技能培训教育,提升整体人员素质。

3.2 加快共享农庄周边的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将已选址确定建设的共享农庄,按照庄内基础设施主要由业主投资建设,庄外主要由政府投资建设的原则,优先作为美丽乡村建设的重点,改善农庄对外联系与衔接的条件,促进农庄尽快形成规模。

3.3 进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吸引资本投入

进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因地制宜、因村设计产业优化对策,坚持“一村一业、一村一品”,增强村级经济“造血”功能。与农产品的市场开发策略紧密结合,通过提高农产品自身特色、地域特色、加工传统等附加价值来提升农村的经营效益。

利用“旅游+”“生态+”等方式,推进 “共享农庄”与农场农业、旅游、教育、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引进社会资本,建立混合所有制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主体,形成可持续、多方共赢的商业模式;鼓励农场职工参与“共享农庄”经营,借助“互联网+”,积极开展线上、线下推广活动,吸引广大消费者参与。

3.4 坚持规划先行,因地制宜,各有所长

政府主管部门应统筹规划各地建设“共享农庄”的步伐,坚持规划先行,引入高水平规划设计单位,充分挖掘当地民俗等文化内涵,设计选取最能体现村庄特色、最符合乡村实际的设计方案。同时,引导农庄建设“各美其美”, 注重发掘各村不同的生态、人文等特色,培育个性之美,实现“一村一景”,深挖文化底蕴,留存乡风民俗,形成独具特色和竞争力的农庄品牌价值。

3.5 明确“共享农庄”监管部门,争取形成业务“一窗口”办结

“共享农庄”的建设涉及部门众多,建议由农业部门主管,协调有关区政府、住建、林业、国土、水务、环保等部门,形成相关业务办理规范流程、审批材料清单等,最终实现所有业务“一窗口”办结。同时,各市县政府主管部门可以安排专门人员,对辖区内的“共享农庄”提供一对一的业务指导服务,协助农庄业主办理相关手续,使农庄建设尽快走上正轨。

海南省“共享农庄”的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政府、企业、农民、市场及农庄本身多个主体,每个主体间都互相影响,各环节丝丝相扣,如何在整体规划、农庄运营、外部协调等方面做好工作,这对于海南共享农庄的建设是非常重要的。

[参考文献]

[1] 劉锋.创意旅游综合体综述[J].旅游规划与设计,2015(01).

[2] 卢渊,李颖,宋攀.乡土文化在“美丽乡村”建设中的保护与传承[J].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20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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