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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违规与独立董事监督行为研究

2019-08-06李俊强刘琦琦

会计之友 2019年16期

李俊强 刘琦琦

【摘 要】 文章利用2005—2017年间上市公司的违规和投票等相关数据考察了公司违规、议案事项对独立董事出具否定意见影响。研究结果显示:在公司发生违规时,独董更倾向出具否定意见,可是独董主要对违规公告发布后的明确监管事项出具否定意见概率增加,说明独董监督行为更多出于免责考虑而非主动勤勉履行监督职能。在此基础上,从两阶段Treatment Effect Model的样本选择偏差模型、否定意见的不同度量、具体的议案事项和违规发现难易等方面进行稳健性检查,结论依然成立。研究结果有助于我们对独董出具否定意见影响因素的理解,同时也为监管部门细化独董职责和完善履职细则提供参考。

【关键词】 公司违规; 否定意见; 议案事项; 独立董事

【中图分类号】 F271;F832.5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5937(2019)16-0091-08

一、引言

自2015年以来,我国上市公司违规频频见诸报端,而独立董事(以下简称“独董”)对违规事件提出质疑行为却罕有发生。2015年前4个月,有72家上市公司违规受罚,其中山水文化等7家公司竟收到多张罚单。在违规频发的背景下,公司治理监督机制的有效性面临挑战。在公司治理核心——董事会中,独董的监督功能是其健康运行的重要一环。具体而言,独董在公司治理中监督作用的重要体现就是降低代理成本和减少违规事件发生。由于独董所占比例作为监督的代理变量,其与降低代理成本间存在较长逻辑链条[1],而使用违规来检验独董监督作用发挥效果则更加直接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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