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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交管局详解10项便民利民举措

2019-08-02

汽车与安全 2019年6期
关键词:交管驾驶证公安部

推行小型汽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

问:此次交管“放管服”改革在便利小型汽车驾驶证异地申领方面有什么新的举措?

答:近年来,为适应人员大流动、交通大发展的新形势,公安部不断放宽驾驶证异地申领条件,简化申請手续,方便在户籍地以外地方生活、工作、学习的人员学车考证。2018年6月,公安部推出20项交管“放管服”改革措施,推行小型汽车驾驶证省内异地通考,申请人可持身份证在全省范围内任一地市直接申领驾驶证,无需再提交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目前,已有54万人省内异地考领驾驶证,受到群众普遍欢迎。

此次改革,公安部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在认真总结评估省内异地通考实施情况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宽小型汽车驾驶证异地申领条件,推行全国“一证通考”。申请人可以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地市直接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C类),不再需要提交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进一步便利群众就近、自主考试领证。

对在内地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可以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全国范围内“一证通考”,在任一地市直接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无需提交住宿登记证明等证明、凭证。

新政实施后,小型汽车驾驶证所有业务实现全国“一证通办”,内地居民持居民身份证,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地既可以新申请考领驾驶证,也可以补领、换领、审验驾驶证,无需返回户籍地,无需提交居住、暂住等各类证明。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以在内地任一地市直接申请考领、补领、换领和审验驾驶证,无需提交其他凭证。据估算,每年将惠及新考领驾驶证1200多万人,补换领和审验驾驶证370多万人次,仅交通费一项就可为群众节省200多亿元。

小型汽车驾驶证异地分科目考试

问:驾驶证异地分科目考试会给大家带来什么便利?

答:目前,群众在报名申领驾驶证,参加部分科目考试后,由于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需要到外地去居住,后续考试无法正常进行。现在通常做法是,将原有考试成绩作废,在现居住地重新申请、重新考试;或者专程返回原考试地继续考试,多次往返奔波,十分不便。

此次改革,针对群众反映的这一问题,公安部在推进考试成绩全国联网基础上,推行小型汽车驾驶证异地分科目考试。申请人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C类)期间,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后,到外地工作、学习、生活的,可以申请变更考试地。一是申请地点,直接到现居住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考试地,无需返回原考试地。考试地可变更一次。二是申请手续,内地居民持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以直接办理考试地变更;其他人员及情形需提交的身份证件适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三是考试流程,办理变更考试地后,申请人就可以直接在现居住地预约参加剩余科目考试,已通过的考试科目继续有效。全部科目考试通过后,直接在现考试地领取驾驶证。

例如,小李同学参加完高考,在家乡报考驾驶证,考完科目一、二后到外地上大学,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新政实施后,就可以直接转到上学的城市继续参加剩余科目考试,领取驾驶证。这样,既可以方便其连续学习驾驶、顺利考证,又可以避免两地多次往返、重复周折。

试行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省内异地申领

问:在便利异地申请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方面有哪些新措施?

答: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驾考改革意见,放开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异地考领,考生可以在户籍地或者居住地学习报考驾驶证。但是,异地申请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仍需提交居住证或者暂住登记凭证,社会群众希望能进一步放宽条件。

此次改革,公安部在总结小型汽车驾驶证省内“一证通考”的基础上,试行放宽大中型客货车省内异地申领条件,推行持身份证省内“一证通考”。一是本省居民持身份证省内直接申领。对在省(区)内不同地市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可凭居民身份证直接申请,无需再提交居住证或暂住登记凭证。二是外省居民持居住证省内直接申领。对跨省(区)异地工作、生活的人员,在办理所在省(区)任一地市居住证后,也可直接在全省范围内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

需要说明的是,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绝大多数属于职业驾驶人,需要纳入属地化日常教育管理,因此此次改革试行放开省内异地通考。下一步,公安部将本着安全第一、便民高效、放管并重的原则,在试行省内异地通考基础上,进一步研究跨省异地通考的可行性。

120个城市车辆转籍信息可网上转递

问:请介绍一下车辆异地转籍试点进展情况和下一步措施?

答:目前,车辆异地转籍需要车主在迁出地交验车辆、交回号牌、提取档案、申领临牌,再到迁入地提交档案、交验车辆、选号领牌,车主和车辆两头跑,往返周折多、周期长、成本高。

2018年6月,公安部推出20项交管“放管服”改革措施,在南京等15个城市试点非营运小微型客车档案电子化网上转递,变群众跑腿为数据跑路。一是转籍档案网上转递。对机动车迁出登记地的,申请人不再需要到迁出地车辆管理所提取纸质档案,档案信息通过网络转递给迁入地车辆管理所,减少了提取档案的等候时间,也减少了携带、保管、转交档案的种种不便。同时,机动车档案由纸质形式改为电子化形式,更有利于严格规范管理,降低伪造、篡改以及遗失的风险。二是转籍验车一次完成。在实现电子档案网上转递的基础上,简化迁出、迁入车辆登记程序。对机动车迁入异地登记的,申请人可以直接到车辆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不再需要回到迁出地车辆管理所验车,变“迁出、迁入地两次验车”为“迁入地一次验车”,减少群众两地间往返。

目前,15个城市试点运行稳妥有序,受到群众普遍欢迎。此次改革,扩大试点范围,再增加105个试点城市。在直辖市、省会市、自治区首府市、计划单列市全部推行,同时各省(区)再选择1至2个基础条件好、配套措施完善的城市推行,进一步扩大改革受益面,惠及更多群众。

实行摩托车全国“通检”和6年免检

问:请介绍一下便利摩托车检验方面的工作进展和下一步举措。

答:为积极适应人员车辆大流动的新形势,近年来公安部不断推出便利机动车检验的改革措施,放宽异地检车政策,优化车检服务措施。目前,全国已实现摩托车省内异地检验、小型汽车全国“通检”和私家车6年内免检,全国已有2亿多辆新车享受免检政策,3200多万名车主异地检车。

我国摩托车保有量达6800多万辆,驾驶摩托车赴外地务工的人员日益增多,异地检车需求加大,自摩托车省内异地检验措施实施以来,已有170多万车主办理省内异地检车,放开跨省异地检验的呼声越来越高。同时,随着摩托车生产质量不断提升,新车安全性能得到较好保障,社会呼吁参照私家车实行摩托车6年免检政策,减轻农村群众检车负担。

此次改革,公安部进一步扩大机动车全国“通检”范围,推行摩托车跨省异地检验,同时推行注册登记6年以内的摩托车免予检验,切实方便群众驾驶摩托车出行。一是实行摩托车跨省异地检验,申请人可以在摩托车使用地直接检验,申领检验合格标志,无需办理委托检验手续,方便群众就近检验。二是实行新登记摩托车免予检验,对新注册登记6年以内的摩托车,车主仅需在第2年、第4年、第5年分别按期领取一次检验标志,免予到检验机构上线检验。对注册登记超过6年(含6年)的,仍按规定每年检验1次。

简化机动车抵押登记手续

问:请问针对车辆抵押登记有哪些新的便利政策?

答:随着我国汽车金融业态迅猛发展,群众贷款买车越来越普遍,办理车辆抵押登记的需求也同步迅速增长。近年来,全国交管部门平均每年办理机动车抵押登记业务超过1500万笔。为服务新业态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公安部积极推进减证便民、减费降负,一方面,推出免复印、免填表等改革措施,便利群众办理抵押登记;另一方面,会同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取消抵押登记收费,为群众和企业减轻负担。

目前,办理机动车抵押登记需提供机动车所有人、抵押权人双方身份证明原件、抵押合同等材料,群众和企业反映提交资料多,特别是每笔业务均提交银行等抵押权人《营业执照》原件,多有不便。

此次改革,公安部针对症结所在,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行动,进一步精简手续、优化流程,切实方便群众和企业快捷办理抵押登记,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一是资料更精简。当事人申请办理机动车抵押登记时,对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作为抵押权人的,在当地车辆管理所办理备案后,提交的身份证明可以为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抵押合同上的公章不仅可以使用实物印章,也可以使用具有法律效力的电子印章。二是办事更就近。积极推行在银行、汽车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设立交通管理服务站,群众可以直接在金融机构办理机动车抵押业务,不需要再到车管所办理业务,免于往返奔波。三是程序更简洁。推进与银保监部门及银行等金融机构联网,推动机动车抵押信息网上核查比对,用数据跑路代替群众跑腿,用信息传输简化手续资料。

扩大车主使用原号牌号码的范围

问:请介绍一下在机动车号牌号码使用管理上有哪些新的便民举措。

答:2017年,公安部推行机动车号牌管理制度改革,推广应用全国统一的机动车号牌选号系统,实现号牌号码公开发放、公平选号,推行网上选号、“50选1”等措施,受到群众普遍欢迎。

此次改革,公安部积极回应群众需求,推出更多便利群众选号的新举措。一是同一车主不同车辆号牌互换使用。对登记在同一机动车所有人(个人或者单位)名下同号牌种类的非营运车辆,可以申请车辆间互换机动车号牌号码,一年内同一车辆可以变更一次号牌号码。二是保留原号牌号码延期至两年。原机动车转移、注销或者迁出后,提出申请保留原号的时限由一年调整为两年,满足群众用号需求。

需要提示的是:使用原号牌号码需要将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安全技术检验和交强险均处于有效期内。

全面推行汽车4S店代发临时车牌

问:在推进4S店代办、方便群众办理新车登记上牌方面有哪些新举措?

答:交管服务社会化是优化服务供给、解决资源配置不足的重要途径,是织密服务网络、满足群众新需要的有效载体。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认真落实20项交管“放管服”改革措施,推行“警企”“警邮”“警保”合作,大力推进汽车4S店、二手车市场、邮政网点、保险公司等社会机构代办交管业务,健全城乡全覆盖的交管服务网络,城市交管服务网点覆盖半径由10多公里缩短至平均3公里,打造了群众家门口的服务窗口。

目前,全国已有7000多家汽车4S店代办机动车登记,提供购买车辆、登记选号、购置保险、缴纳税费等“一站式”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此次改革,公安部将在继续推进社会代办机动车登记服务的基础上,全面推行汽车4S店代发临时行驶车号牌,群众在4S店可以现场购车、现领临牌,既方便群众购车后上路行驶,又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实现企业获益、群众满意。

全国推行车辆购置税信息联网

问:在推进车辆购置税信息联网方面有哪些新的进展?

答: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是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的法定凭证。目前,群众购车登记需要先到税务网点缴税、开具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纸质凭证,再到车管所办理登记,缴税登记多头往返,不经济、不方便,纸质凭证还存在丢失、污损等风险。为落实20项交管“放管服”改革措施,深化“免提交”改革举措,2018年11月1日起,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部署在浙江、广东、重庆、甘肃4省(市)试点应用车辆购置税电子完税信息办理车辆登记业务,对群众购置车辆购置税后办理机动车登记的,无需提交纸质完税证明。截至4月,试点地方共应用车辆购置税电子完税信息办理车辆登记业务22万笔,总体运行情况良好,受到社会群众普遍欢迎。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贯彻新制定的车辆购置税法,在试点基础上,公安部与国家税务总局共同部署全面推行应用车辆购置税电子完税信息办理车辆登记业务,为群众买车缴税、登记上牌提供便捷高效服务。一是缴税渠道多元化。 進一步丰富车辆购置税缴税渠道,增设购税业务代办网点,推广应用自助缴税机,推行互联网缴纳车辆购置税,方便群众缴税网点办、自助办、网上办。同时,为车辆登记业务延伸向县级和社会服务网点下放创造便利条件,更好推行购买车辆、缴纳税费、登记上牌等“一站式”服务。二是信息传递实时化。群众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业务后,税务部门将购税信息实时传递至公安交管部门,实现信息共享、联网核查,有效杜绝利用伪造、变造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办理车辆登记,严厉查处偷逃税违法犯罪行为。三是缴税凭证无纸化。缴纳车辆购置税后,税务机关不再打印、发放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办理机动车登记的,无需提交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车辆管理所可网上核查比对缴税信息,减少手续资料,提高办理效率,方便群众登记上牌。

推行12123交管语音服务热线

问:在深化“互联网+交管服务”方面有哪些新的举措?

答:2018年公安部推出20项交管“放管服”改革,深化应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www.122.gov.cn)、“交管12123”手机APP等网上服务,实行驾驶人考试预约、机动车选号、补换领驾驶证、交通违法处理等25项交管业务全程网上办理,不断提升用户操作体验、提高网上办理比例,2019年以来,每月提供各类服务达3000余万次。

此次改革,公安部进一步完善“互联网+交管服务”体系,推广应用12123语音服务平台,在各地设立12123语音服务中心,逐步在全国启用全国统一交管服务电话号码“12123”,建立12123交通安全语音服务热线,为群众提供交通管理业务咨询、信息查询、业务预约/受理、互联网平台用户信息注册/变更等服务功能。12123交管语音服务热线全国建成后,将树立公安交管部门对公众统一的服务标识,群众仅需拨打12123即可方便享受规范、便捷的交管服务,有效排解群众办理交管业务的各类问题,全面提升公安交管部门服务群众水平。“互联网+交管服务”体系将全面完善,网页、手机APP、短信和语音等多种服务渠道互补互促,适应不同年龄阶段、不同文化层次、不同习惯偏好、不同生活环境群体的服务需求。该项措施将加快在全国全面推行。

公安部优化互联网自助处理流程

2018年8月,公安部交管局对公安部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www.122.gov.cn)以及“交管12123”手机APP(以下统称“公安部交管服务互联网平台”)交通违法自助处理功能进行了优化完善。

驾驶人可以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备案非本人个人名下小型汽车,或者直接到公安交管部门业务窗口备案非本人机动车。

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自助备案非本人小型机动车的,取消了累计数量等条件限制,允许同时备案任意3辆非本人小型汽车。

备案后,驾驶人可以随时解除备案并重新备案其他非本人小型汽车。被备案小型汽车的所有人可以不是公安部交管服务互联网平台注册用户。

机动车所有人是公安部交管服务互联网平台注册用户的,驾驶人可以选择“扫码备案”或“短信验证备案”两种方式;

机动车所有人不是公安部交管服务互联网平台注册用户的,驾驶人可以通过“短信验证备案”方式备案。

扫码备案时,机动车所有人使用“交管12123”手机APP生成机动车二维码,驾驶人使用“交管12123”手机APP扫描机动车二维码并按系统提示完成后续操作即可;

短信验证备案时,驾驶人在“交管12123”手机APP中输入备案机动车号牌种类、号牌号码、发动机号等信息,系统会自动将短信验证码发送到机动车所有人在公安交管部門登记的手机号码;驾驶人输入短信验证码并验证通过后,按系统提示完成后续操作即可。

公安交管部门将对备案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备案信息正式生效,审核结果将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或短信告知驾驶人。审核未通过的,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或者短信告知驾驶人未通过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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